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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XX局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意见

时间:2022-06-19 10:3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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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XX局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意见

2022年度XX局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意见

 

 局 2022 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增强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根据报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精神以及精神,围绕实施开启新征程,突出迎接召开,牢牢把握正确的方向,严守纪律和规矩,严守组织和宣传,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提升管理保障质效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班子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二)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

 处置。

 (三)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负责人,协助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四)根据工作分工,按照“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工作责任 (一)坚持意识形态原则。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及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方向,严守和规矩,坚决维护,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

 (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每半年要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强化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学习教育,大会等形式,常态化抓好主义思想、精神以及学习,坚持用理论指引工作。

 (四)完善科学考核的长效机制。班子成员要每半年向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总结,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 五、工作任务 (一)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亲自抓,各科室(中心)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正确规范地运用网络、使用微信、QQ 工作群,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

 管可控; (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要把意识形态原则落实到阵地管理之中,持续开展和宣传教育进,巩固拓展教育宣传舆论阵地,做好正面思想舆论,规范微信公众号建设、组建网络评论员,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三)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的领导,攻击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四)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担当,妥善处置关系群体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真实准确应对相关舆论,形成主旋律。

 (五)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加强对涉密文件、办公电脑的管理和使用,使用印章前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签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自觉性,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和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完善领导下的负责制,强化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局统一领导、成员齐抓共管、各科室(中心)紧密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

 制。

 (三)严格考核追究。

 办公室要按照工作安排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督查、定期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

2022年度XX局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意见

 

 x xx 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市 xx 局各级党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 xx 市 xx 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一、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1.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建设的顺利实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局属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交通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3.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 号)文件下发后,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清晰,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局属各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职能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属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本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局属各基层党组织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

 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织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织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织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是各级党组织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局直各单位都要把好方向,管好队伍,守好阵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4、局属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肩负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把守纪律讲规矩贯穿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全过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正面宣传,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深入持久地宣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要讲好 xx 故事、交通故事,传播好 xx 交通声音。

 6、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辩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及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要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都可靠可控,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使党的领导在意识形态领域实现全覆盖,绝不给错误思想留有空间。

 7、确保网络安全。局直各单位要加强对互联网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要高度关注网络舆情,强化党员队伍网络纪律,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8、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研判处置,积极主动设置议题,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要切实做好本单位全体职工正确使用网络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9、各支部分管宣传的委员要注重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意识形态职工队伍,真正解决好本单位网络安全、网络纪律、网络宣传的思想阵地建设。

 三、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1、建立定期研判上报通报制度。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局意识形态领导办公室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局属各单位要牵头建立舆情研判机制,随时掌握舆情动向,每季度就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做一次分析研判,并将研判情况及时报告局办公室。

 2、建立汇报述职报告制度。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向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建立纪检监查制度。局属各基层党组织要把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4.建立督查制度。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局属各党总支、支部报告,并报局办公室。

 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1、局属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局党组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总支、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网络等宣传思想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2.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3.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局纪委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局属各单位对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局办公室备案。

 五、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

 局属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局属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局属各单位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各基层党支部要建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责任清单,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终总结评价。局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委书记 xx 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 xx 副组长,公路段、运管所、局办公室、公路规划科综运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科室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局直各单位要参照本通知,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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