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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院校党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20 08:5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办院校党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民办院校党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党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党委办公室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一切工作、活动经费开支应以坚持勤俭节约原则,量入为出,综合平衡,合理使用经费。

 第二条 党委办公室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自觉遵守财务纪律,抵制违纪行为,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第二章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党委办公室财务支出预算,由党委办公室根据党委各部门编制的预算,提出年度支出预算建议方案,报党委审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党委办公室执行。

 第四条 如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须经党委审核,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第三章

 经费审批制度 第五条 财务开支执行党委办公室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六条 应由经办人提出经费使用申请,50 万元以上报董事长审批,10 万至50 万元报副董事长审批,3 万至 10 万元报校长和财务总监双人审批,3 千至 3万元报党委书记审批,3 千元以下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四章

 经费支出制度 第七条 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第八条 党委办公室每季度向党委办公室主任报送实际支出报表,每半年向党委报告经费开支情况,年终向全校师生党员报告财务决算情况。

 第九条 党委办公室要严格按预算计划的项目和限额支出,加强对各项支出的控制、把关,原则上不得突破计划指标。凡遇临时、紧急、重大项目并伴有多

 项大笔开支时,党委办公室要向党委打报告申请专项经费。

 第十条 原则上不预支各种费用,如确实因公需大额现金,经办人无法垫付的,经办人填写借款凭证,经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批准后,到财务处借支。

 第五章

 经费报销制度 第十一条 凡党委办公室范围内发生的各项经费,都属于本条款管理的范围,经费标准要严格按照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一)党团工作者津贴:每月由组织部按有关规定编制支付单上报,经党委办公室主任初审、党委复审、报财务处审批。

 (二)差旅费:党委办公室科级和科级以下干部、职工需要出差 1 天以上,事前须填写《出差申请表》。

 (三)接待经费:如有需要接待的人员,承办部门应事先征得党委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接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员填好,并注明接待对象、事由,经党委签注意见,报财务处审批报销。

 (四)办公用品购置费:办公室日常用品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购买并报销。各部门使用时到总务处领取并登记。各部门如急需自行购买,可自行购买并报党委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报销。

 (五)办公设备购置费:各部门如需购买办公设备,经党委办公室主任同意并落实经费来源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向总务处设申请购买。

 (六)印刷费:各部门的文印、纸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和购置。较小的材料打印一般在本办公室完成。复印和大材料的打印,经党委办公室主任批准,凭文印单到文印室复印打印。各部门所需打印纸、墨根据需要向文印室领取。任何人不得在非定点单位打印材料,不得自行购买打印纸、墨,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 报销时应事先明确所发生的费用是否有经费预算,然后登记预算本,并在报销审批单右上方空白处写上预算编号,对没有经费预算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 党委办公室对发票和票据的内容和金额做好记录备查。

 第六章

 票据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开支发票需注明开支用途,经办人、证明人签名,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

 第十五条 除红蓝公司提供的收据外,其他须凭正规发票报销,票据的抬头为“广东培正学院”。

 第十六条 严禁三无票据(无单位名称、无单价、无商品名称)等不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票据支付。

 第十七条 原则上,票据的有效期不超过 30 天,应尽早办理报销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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