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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全文完整)

时间:2022-08-10 16:1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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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全文完整)

 

 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情况报告 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情况报告 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情况报告 为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根据《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制作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函〔2015〕5 号)精神,我县印发了《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制作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通知》(普府办函〔2015〕34 号),组织县属相关部门对开展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清理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范围和内容 (一)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范围 1.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3.列为党委工作机构、群团机关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

 (二)开展政府职权清理的事项

 上述部门(单位)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命令以及其他行政权力(除前面所列类别之外的其他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检查、备案和管理服务事项等)。

 二、清理方式 首先,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进行清理 ,报法制办汇总审查;其次法制办积极与县编办和各县(区)法制办对接,交换意见,对清理情况进行比对,查缺补漏;三是再次将清理结果发回部门征求意见,将部门反馈的意见汇总审定,得出最终清理结果。

 三、清理结果 此次清理共涉及部门 35 家,清理出行政许可 302 项,行政强制 101 项,行政处罚 3093 项,行政征收 30 项,行政检查 16 项,行政给付 11 项,行政确认 44 项,行政奖励 6项,行政裁决 2 项,其他权力事项 228 项。(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县编办清理的责任事项为 3833 项。

 四、公布情况 经普定县人民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并授权,

 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为 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根据《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制作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函〔2015〕5 号)精神,我县印发了《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制作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通知》(普府办函〔2015〕34 号),组织县属相关部门对开展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清理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范围和内容 (一)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范围 1.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3.列为党委工作机构、群团机关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

 (二)开展政府职权清理的事项 上述部门(单位)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

 认、行政裁决、行政命令以及其他行政权力(除前面所列类别之外的其他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检查、备案和管理服务事项等)。

 二、清理方式 首先,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进行清理 ,报法制办汇总审查;其次法制办积极与县编办和各县(区)法制办对接,交换意见,对清理情况进行比对,查缺补漏;三是再次将清理结果发回部门征求意见,将部门反馈的意见汇总审定,得出最终清理结果。

 三、清理结果 此次清理共涉及部门 35 家,清理出行政许可 302 项,行政强制 101 项,行政处罚 3093 项,行政征收 30 项,行政检查 16 项,行政给付 11 项,行政确认 44 项,行政奖励 6项,行政裁决 2 项,其他权力事项 228 项。(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县编办清理的责任事项为 3833 项。

 四、公布情况 经普定县人民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并授权, 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为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根据《xx 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制作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函〔2015〕5 号)精神,我县印发了《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制作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通知》(普府办函〔2015〕34 号),组织县属相关部门对开展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清理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范围和内容 (一)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范围 1.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3.列为党委工作机构、群团机关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

 (二)开展政府职权清理的事项 上述部门(单位)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命令以及其他行政权力(除前面所列类别之外的其他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检查、备案和管理服务事项等)。

 二、清理方式

 首先,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进行清理 ,报法制办汇总审查;其次法制办积极与县编办和各县(区)法制办对接,交换意见,对清理情况进行比对,查缺补漏;三是再次将清理结果发回部门征求意见,将部门反馈的意见汇总审定,得出最终清理结果。

 三、清理结果 此次清理共涉及部门 35 家,清理出行政许可 302 项,行政强制 101 项,行政处罚 3093 项,行政征收 30 项,行政检查 16 项,行政给付 11 项,行政确认 44 项,行政奖励 6项,行政裁决 2 项,其他权力事项 228 项。(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县编办清理的责任事项为 3833 项。

 四、公布情况 经普定县人民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并授权, 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为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根据《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制作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函〔2015〕5 号)精神,我县印发了《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制作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通知》(普府办函〔2015〕34 号),组织县属相关部门对开展权力事项和责任

 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清理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范围和内容 (一)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范围 1.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3.列为党委工作机构、群团机关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

 (二)开展政府职权清理的事项 上述部门(单位)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命令以及其他行政权力(除前面所列类别之外的其他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检查、备案和管理服务事项等)。

 二、清理方式 首先,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进行清理 ,报法制办汇总审查;其次法制办积极与县编办和各县(区)法制办对接,交换意见,对清理情况进行比对,查缺补

 漏;三是再次将清理结果发回部门征求意见,将部门反馈的意见汇总审定,得出最终清理结果。

 三、清理结果 此次清理共涉及部门 35 家,清理出行政许可 302 项,行政强制 101 项,行政处罚 3093 项,行政征收 30 项,行政检查 16 项,行政给付 11 项,行政确认 44 项,行政奖励 6项,行政裁决 2 项,其他权力事项 228 项。(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县编办清理的责任事项为 3833 项。

 四、公布情况 经普定县人民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并授权, 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县法制办

  2016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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