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欠款清收,供大家参考。
“欠款清收” 律师服务方案
一、 服务方案简介:
贵企业在多年的经营活动中, 可能由于各种原因, 逐渐形成了大量未及时清理的应收帐款,致使贵企业的大量流动资金被他人占用, 严重制约了贵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律师团队多年以来接受了数以百计的企业清欠委托, 为客户成功地清收了大量的在外欠款, 在企业债权清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同时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清欠方案。
我们律师团队有意在此方面与贵企业合作, 为贵企业提供债权债务清收法律服务。
1、 “欠债清收” 法律服务方案的律师工作内容:
尽职调查财产 代为发律师函、 电话催收、 上门催收 代为申请诉前、 诉中财产保全 代理参加诉讼、 仲裁 代为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 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协助法院执行 2、 “欠债清收” 法律服务方案的具体操作步骤:
(1)、 本律师团队先与委托人分析有关资料。
包括《购销合同》、《欠条》、《还款计划》、《担保合同》、 欠款转帐凭证及结算凭证等, 就清欠事宜与律师、 律师事务所签定委托代理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后, 律师即可投入工作。
(2)、 律师审慎调查。
包括调查债务人的主体资格、 社会背景、 生产经营及资产现状、 动产、不动产、 无形资产、 其他投资、 其他债权等状况, 收集掌握债务企业目前的第一手资料, 为清欠工作奠定基础。
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 制定有效的清欠方案。
(3)、 协商谈判阶段。
在前期调查准备工作充分、 全面地完成之后, 我们向债务人发出《法律意见书》 或 《律师函》,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 或促成还款谈判。
律师参加谈判, 并制定谈判方案, 解决谈判中的法律事务, 争取和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 促使债务人诉前主动履行债务, 减少和避免诉讼成本, 维护双方和睦关系, 最大限度地争取以和解方式收回欠款。
(4)、 诉讼前准备阶段。
在与债务人协商谈判阶段的同时, 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及时冻结查封债务人的财产, 争取诉讼主动权。
(5)、 诉讼代理阶段。
及时提起诉讼, 争取在短时间胜诉结案或与债务人达成庭内调解协议。
(6)、 代理参加执行程序。
对有能力、 有条件的债务企业, 应力争一次性全额收回全部帐款;暂时无力清偿全部欠款的债务企业, 应力争在确定的时间内, 分期分批收回应收帐款; 对于债务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人去楼空的, 又符合一定条件的, 依法追加公司股东为执行人;对于债务人因破产、 注销等客观原因穷尽执行措施最终仍无法收回欠款的, 我方所取得相关法律文件, 作为企业核销帐目的依据, 且能够为主管部门、 税务部门等机关所认可。
在执行过程中, 我所密切与执行法院联系接触, 就追加、 变更被执行人出具律师意见, 最大限度地增强执行力度, 参加财产评估、 拍卖或变卖, 确保执行款的及时回收, 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我方律师在办理欠债催收业务时, 将定期向委托人通报催收工作的进展, 及时听取客户的建议和意见。
二、 贵方企业(委托方)
的工作:
1、 指派专门人员保持与我律师团对联系, 全面配合我方工作。
2、 全面提供债权有关资料, 包括《购销合同》、《担保合同》、 欠款转帐凭证及结算凭证等,详细介绍各项债权的有关情况, 及时回复我们律师团队就案件相关问题的咨询, 配合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
3、 就每一个案件, 分别出具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明确代理权限、 代理范围。
4、 准备诉讼材料, 包括:
“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和有关证据、委托书、 诉讼费用等。
三、 服务方案收费标准:
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和可能消耗的律师劳动, 律师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为(选择):
1、 固定收费方式:
按照标的额的6%收取律师费用, 出差车旅开支按照实际支出报销。
2、 风险代理方式:
按照执行或者协商到位款项的30%收取。
3、 固定收费+风险代理方式:
先按照标的额收取2%-6%的开支, 等回收成功再收取15%的律师
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