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党费收缴通知(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关于党费收缴的通知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支部要对党费的收交工作要高度重视, 教育党员增强党的组织观念、 履行党员义务, 自觉、 按时、 足额的交纳党费。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工作, 作如下规定:
1、 各支部指定人员统一收缴。
党费交纳一览表一式两份, 由支部负责人签字后交机关党委一份, 另一份由各支部自行保管。
2、、 各支部负责人负责本支部党员人数、 应收党费额度进行核定。
3、 党费收缴标准按新民机党(2008)
18 号《关于执行新的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的通知》 规定执行。
4、 各级党组织要在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本季度党费总额交厅机关党委。
此工作为党组织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5、 借调人员(党员), 借调时间超过 6 个月应在所借调单位的支部参加活动并交纳党费。
附:
党费收缴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