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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05 20:1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局“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公安局“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ⅩⅩ市公安局“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 市政府 “再干三五年、 实现新跨越”战略决策, 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 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 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为我市各所有制形式的工业企业、 各商品流通交易市场和金融领域创造更加诚信的发展环境、 规范的法制环境和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创建“平安企业”活动是深化 “平安ⅩⅩ”创建活动的有力措施, 是构建大交通格局下设防城市的重要内容, 是密切警企、 警民关系的生动载体, 是营造投资环境、 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全市公安机关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促进经济安全发展为目标, 以防范和打击各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 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各类企业市场和金融保险单位提供全方位、 优质、 高效的安全服务, 努力形成防范在前、 预警在先、 打击主动、 服务全程的工作局面, 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影响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的案件和事件, 为全市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 目标任务

 通过创建“平安企业”, 力争达到“四个打造、 五个提高”的目标:

 “四个打造”即保企业平安, 打造企业“平安经营”的治安环境; 让企业满意,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公安”的品牌; 与企业同行, 打造“无缝对接”的警务机制; 促企业发展, 打造廉洁高效的公安队伍形象。

 “五个提高”即

 提高情报信息的获取和研判能力; 提高涉企犯罪的预防和打击能力;提高指导企业规避风险的能力; 提高涉企矛盾调处和周边治安环境的管理能力; 提高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的能力。

 三、 主要措施

 全市各警种、 部门要突破“看家护院”的传统创安理念, 拓宽“平安企业”创建内涵, 把维护企业经济运行安全纳入“平安ⅩⅩ”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坚持防范打击、 便民安商、 排查隐患、 整治环境、 挂钩联系等多项措施并举, 力求在保障企业“平安经营”上有新突破。

  (一)

 实行层层挂牌服务。

 市局重点挂牌服务的工商企业为:

 年产品销售收入达 1 亿元; 实现利税达 1 000 万元的工厂企业和年销售额达 500 万元的商贸企业。

 市局局领导要联系挂钩一至二个有一定规模或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联系点, 了解真实情况, 有的放矢地指导本市“平安企业”创建工作。

 经文保、 刑侦、 经侦、 治安等职能部门要与派出所分别挂钩一批工商企业为重点服务单位, 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安全防范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对一般企业可通过片会或发放治安防范建议和预警通报等形式加强指导联系, 整体推进“平安企业”的创建工作。

  (二)

 加强防范指导。

 重点开展企业防自身犯罪、 防外部侵害、 防内部职务犯罪的“三防”工作, 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和制度防范的新途径, 逐步在企业建立健全防范犯罪和安全隐患的工作机制。

 一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等为重点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 堵塞企业内部可资

 犯罪的漏洞, 确保企业严格依法规范经营。

 二要强化对改制企业的防范措施。

 密切关注企业改制的进展情况, 及时发现改制企业的不安定因素, 认真做好这类企业的维稳工作。

 三要主动化解涉企矛盾。

 治安和各派出所对企业建设规划、 拆迁交地的方案要提前掌握; 经文保和派出所对企业改制、 下岗分流的过程要不断跟踪; 社区民警要针对企业敏感期特殊群体开展经常性的矛盾排查工作。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 对发生的涉企群体性事件及时控制事态, 防止矛盾激化, 影响扩大; 要在坚持“三个慎用”原则的同时, 对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果断处置。四要加强对企业传统的人防、 物防、 技防以及消防等措施的检查监督,做到所有防范措施协调运转, 相互配合, 确保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三)

 打击现行犯罪。

 把“四打四保”作为创建中打击现行犯罪的主要形式, 力争通过打击现行犯罪达到促进保护企业发展的效果。

 “四打四保”是:

 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 保护企业的知名品牌; 严厉打击各类涉税犯罪, 保护地方经济发展; 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活动, 保障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 严厉打击侵害企业的合同诈骗、 金融犯罪和内部职务犯罪活动, 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要把打击涉税、 妨碍公司管理秩序、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侵犯金融安全和知识产权等现行犯罪作为打击重点,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警示一片。

 同时积极开展反盗窃专项斗争, 帮助企业严厉打击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盗窃企业财产、 破坏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分子, 努力整治净化企业内部和周边的治安环境。

  (四)

 强化信息研判预警。

 一要建立信息预警平台。

 市局在信息中心设立“平安企业”创建专栏, 对各警种、 部门在执法服务活动中掌握的涉企情况进行收集、 汇总、 分析, 及时发布预警提示。

 同时要利用现有互联网公安网站, 设置“平安企业”创建专栏, 发布公安机关创建动态, 对各类涉企警情预测预警, 提醒企业及早加强防范。

 二要加强信息综合研判。

 信息中心会同各警种部门要及时对涉企犯罪形势、 企业周边治安状况、 企业内部防范现状及涉企矛盾进行分析研判, 形成能够引领侦查破案、 指导创建工作的情报信息成果。

 三要逐级建立“预警信息直通车”制度, 及时把最新的法律法规、 相关案例、 犯罪预警信息等通报给企业。

 重点建立“五个方面”的信息发布制度:

 建立面向党委、 政府的情报信息报告制度, 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谋; 建立面向基层的信息发布制度, 为县、 区经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区域打击和有效防控及时指导; 建立面向行业的预警通报制度, 为主管部门强化执法力度、 完善防控措施、 防范化解风险提供有力支持; 建立面向企业的防范建议制度, 为企业防范经济犯罪、 堵塞管理漏洞提供对策;建立面向社会的警方告示制度, 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人员群众掌握防范要领、 提高自防能力提供优质服务。

  (五)

 提供法律援助。

 定期对企业业主、 供销员、 保管员和会计等有关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和宣传教育; 从预防经济犯罪的角度, 积极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 协助完善经济合同, 认真开展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对已发生重大事件或案件的企业, 可先行介入, 在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 及时以案释法, 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为使法律援助

 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 挂钩服务企业的警种、 部门要指定一名政治素质高、 业务能力强的民警作为具体联系人, 并按“三个一”工作方式运作:

 一是联系人每月一次上门了解情况, 帮助处理企业的相关法律事务; 二是由挂钩责任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通报各类涉企犯罪情况, 学习法律、 法规, 现场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 三是每半年对企业的营销、 财务和管理人员举办一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六)

 加强协作配合。

 各警种、 部门要按照市局“平安企业” 创建的总体要求, 认真细化各职能部门和基层派出所的创建任务, 经文保、治安、 刑侦、 经侦、 交巡警、 水警、 消防等警种要在“平安企业”创建中履行各自的职能作用, 加强警种之间的策应。

 要加强与相关行政司法部门和中介组织的协作配合, 加强与宣传文化部门的联系, 充分利用电视、 电台、 报纸、 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平安企业”创建的意义, 进一步扩大创建“平安企业”活动的影响, 使更多的企业能够主动积极地参与“平安企业”创建活动, 从而达到创造安全环境、 促进经济发展的效果。

 四、 方法步骤

 (一)

 调查摸底阶段(2005 年 5 月 20 日-6 月 20 日)

 。

 经侦等部门要会同派出所通过走访企业、 相关行政执法单位、 基层党委政府,广泛了解企业现状, 倾听企业呼声, 摸清企业在生产安全、 治安安全、经营安全等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 希望公安机关提供服务的内容; 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等方法, 深入研究涉及企业经济犯罪的规律特

 点, 由企业实施的经济犯罪、 侵害企业的经济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侵害企业及管理人员和职工权益的案件情况, 企业容易滋生经济犯罪的环节和容易遭受侵害的方面, 并通过解剖典型案例分析企业发案的主要原因及防范对策; 梳理公安机关职能, 分析能够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内容。

  (二)

 宣传发动阶段(2005 年 6 月 21 日—6 月 30 日)

 。

 市局召开全市“平安企业”创建动员大会, 进一步统一全警思想, 在公安机关内部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政治处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安机关创建“平安企业”的意义。

 职能部门和派出所要通过走访企业, 宣传创建内容, 动员企业业主参与创建活动。

 各派出所要在辖区主要街道拉横幅、 树戗牌, 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

  (三)

 组织实施阶段(2005 年 7 月—2005 年 1 0 月)

 。

 各单位、部门按照创建工作要求, 从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入手, 整体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为重点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分局将围绕“提高企业安全经营能力、 打击经济犯罪、 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秩序”等重点, 制定专门实施方案, 立项进行攻坚, 以提高创建工作整体质效。

  (四)

 考核验收阶段(2005 年 11 月至 12 月)

 。

 市局将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平安企业”创建考核办法》 , 把“平安企业”创建纳入全局工作目标考核中。

 政工、 纪检、 督察、 考核办等部门要加强对“平安企业”创建的检查督促工作, 把为企业服务、 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作为对各部门和民警业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列入评先评优范围。

 对设置障碍、 妨碍企业平安经营、 不履行服务承诺致使企业发生重大损失的

 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 坚决予以查处; 对勇于创新、 善于服务、 深得企业好评、 为企业防范犯罪、 健全安全制度、 促进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

 五、 工作要求

 (一)

 建立创建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由秦雨花同志任组长, 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 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经侦大队, 由周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情况收集、 工作协调和检查指导, 确保创建工作有计划、 有步骤开展。

  (二)

 分解创建目标, 明确创建责任。

 各职能部门要围绕创建总体目标, 明确主攻方向, 寻求重点突破。

 既要注重对生产、 消防、 治安安全等方面的创建工作, 更要注重企业经营、 运行安全等方面的创建工作, 不断深化和丰富创建活动内涵。

 经侦、 刑侦、 治安、 经文保及各派出所要坚持从本地、 本部门实际出发, 科学制定创建目标和创建方案, 同时认真分解目标, 严格落实民警和保安队员责任制, 形成千斤重担人人挑的工作局面。

  (三)

 严格考核奖惩, 挖掘创建潜能。

 市局将制定下发《“平安企业”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 同时, 将各单位、 部门创建工作成效作为全年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考核办要对照考核内容, 定期对各单位、 部门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对考核中名列前茅的单位和个人, 市局将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 对工作不力, 措

 施不实, 排名靠后, 影响全局创建进度的, 实行一票否决, 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四)

 加强部门协作, 形成创建合力。

 紧紧依靠党委、 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 大力推进“平安企业”创建活动。

 经侦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 检法机关的联系协作, 加强创建工作的衔接配合,形成在党委、 政府统一领导下, 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合力, 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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