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处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处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
雁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责任人
雁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主持全面工作,支部书记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三、权力行使依据
雁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制度汇编
四、办事程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干部职工违纪违法处理制度。
(一)告诫
工作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够构成纪律处分的,给予告诫。
1、对上级的决定及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扯皮推诿的;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效率低下,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不服从领导安排,影响工作的;
4、弄虚作假,有欺骗领导和群众行为;
5、服务态度粗暴,有损机关人员形象的;
6、利用职务索、拿、卡、要行为的;
7、一个月内被诫免谈话 2 次或一年内被诫免累计达 3 次的;
8、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的;
9、每月无故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
10、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有关规定,越权办理业务的;
11、不遵守机关工作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12、对举报、投诉人进行打击报复,造成不良后果的;
13、其他应予告诫的。
(二)待岗
工作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给予待岗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粗暴恶劣,故意刁难,不按时限办理,工作效能低下,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有关规定,越权办事,造成严重后果的;
3、违反廉政建设规定,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牟取私利,在执法中,接受的宴请、礼品礼金、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
5、一年内被告诫 2 次或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6、其他应予待岗的。
(三)辞退
工作人员有下更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1、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的;
3、无正当理由旷工,逾期不归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4、待岗期间再告诫的;
5、其他应予辞退的。
辞退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违法行为由检察、公安、法院依法处理。
五、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
1、收集证据向涉案人员亲属泄露案情;
2、接收利害关系人贿赂;
3、故意隐瞒案件事实真相;
4、廉政风险等级为三级。
六、风险点防控措施
1、回避熟人办案;
2、两人以上办理案件事项;
3、健全案件审核制度。
附:违纪违规处理流程图
违纪违规处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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