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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

时间:2022-06-16 14:2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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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推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互联网已成为社会舆情的放大镜、社情民意的聚集地,互联网的广泛传播力、社会影响力、舆论渗透力与日俱增,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党员干部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贯穿用网、管网、治网全过程,确保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安全。

  讲“指尖政治”,守好用网“责任田”。网络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互联互通,但也放大了私人言论的影响力。党员干部在网络上的言行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要从自身做起,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养成良好的用网习惯,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贡献力量。要积极倡导网络文明,提高自身判断能力和安全意识,坚守道德底线,自觉规范网络行为,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风气。要敢于发声、善于发声、巧于发声,坚持不懈地在互联网宣传诠释中国梦,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传播好声音、讲述好故事、传递正能量,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

  打“指尖战役”,把好管网“方向盘”。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互联网作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新空间、新领域,是统一思想、坚定路线、凝聚力量的重要平台。要增强政

 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防止被网络牵着鼻子走,坚决纠正网络宣传管理中打折扣、搞变通、拖等慢现象,坚决防范“低级红”“高级黑”问题,牢牢掌握互联网工作领导权、话语权、管理权。要加强舆情综合治理、协同治理、源头治理,把平时与战时、网上应急与网下处置结合起来,做到第一时间畅通舆情、第一时间作出判断、第一时间正面回应、第一时间引导舆情。加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有机统一,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结合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结合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加大依法管网、技术治网力度,提升网络治理效能,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管导向、管阵地、管队伍,在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上要旗帜鲜明,对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斗争,对敏感因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科学研判、及时预警、精准应对,着力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信息化发展的驾驭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画“指尖红线”,筑牢治网“防火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要筑牢网络安全防线,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法治化是必由之路。要以《网络安全法》为核心,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的顶层设计,针对用户数据保护、网络诽谤敲诈等网络安全监管薄弱环节,要完善相关保护机制,强化网络平台和用户的主体责任。要依法打击网络谣言、网络诈骗、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

 法加强互联网空间治理,充分发挥好互联网激浊扬清、正本清源的强大作用。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网站、自媒体和 APP 及时采取约谈、公开曝光、下架等处罚措施。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率先垂范,提高网络安全重视程度,严格执行互联网办公相关规定,确保涉密网络安全。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

 

  1 学习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体会文章- - 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助力书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主要职责、基本任务,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党的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 6 月,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深化和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

  2 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开篇就指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领导下,对执法司法机关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检察机关是在诉讼程序中履职的专门职能部门。作为执法司法活动的参与者,检察机关直接在具体办案过程和环节中履行监督职责,是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这种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发现问题更及时、监督纠错更直接。近年来,伴随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稳步向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总体还显跟不上、不尽适应。各级检察机关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3 的根本保证。《意见》专门部署“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

  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讲政治实实在在融入、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落实以法律监督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保证党全面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要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切实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每一起案件办理中。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注重从党领导人民推进法治建设史中把握法律监督规律,以集中整治顽瘴痼疾推动法律监督更自觉、更严格落实,促进更有力捍卫党的领导。各级检察院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抓班子、带队伍、懂监督办案,增强政治领导和依法履职的本领。“关键少数”要真正练好“基本功”,通过带头办案、办案要阅卷、带头上讲台、带头开展公开听证、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工作,深入监督办案、检察管理“一线”,了解法律监督工作薄弱点,把制约监督落实,把法律监督做强。

  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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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是检察机关必须始终担起的职责使命,也是党和人民对检察履职提出的更高要求。

  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方面,关键在切实做到“从政治上看”。要时刻紧绷政治安全这根弦,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特别是要根据犯罪情况和治安形势变化,统筹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任务,助推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必须在把握大局大势中跟进、创新履职。比如,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就是一项集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于一体的履职创新: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既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也警示潜在缺乏规制约束的企业遵纪守法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在推动规范试点中,落实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进、确保“真”合规。在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方面,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情同此心”扎实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如我在诉”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小案”,努力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深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必须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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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加强检察监督,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加强法律监督,重在精准,质量是根本,效率是保障,效果良好是目标。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从高质效做起。要把法律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更好维护司法公正。

  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精准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双向衔接,共同促推执法司法公正。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必须有导向、能评价,这就需要科学管理。要持续用足用好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等有效管理手段,促推履职尽责、提升基本能力。大数据是助力监督的“科技翅膀”。《意见》要求“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要深化研究运用大数据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助力国家治理,提高运用大数据的意识和能力,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必须树立共同执法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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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必须把理念论清楚、搞端正,具体的监督办案才能更有灵魂。法律监督机关与被监督机关虽分工不同,但都是党领导下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职能部门,执行统一的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共同的执法司法理念是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前提。树立、养成共同的执法司法理念,既包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基本的法治理念,也包括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等党和国家的司法政策。只有树立共同理念,才能形成共同标准,推进法律监督才有思想认同。

  共同理念的源头活水,根本是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中领悟共同的执法司法价值追求和使命担当,形成共同的履职取向。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最终的目的是把党的法治事业建设好,把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共同理念的实现途径,一个很重要的举措就是要真正了解基层的需求,共同调研、共同发现问题,研究共同共通的举措。《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检察官与法官、人民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要与各执法司法机关共同落实,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升整体专业能力。树立共同的理念,还必须进一步加强案例指导。典型案例是法治建设共同的、共通

  7 的资源,要积极推进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案例机制,共同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共同更新执法司法理念。

  必须做到政治智慧和法治方式有机结合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要任务,是指出和纠正不同办案环节、程序存在的错误,警示和防范潜在的违法办案,更多是平行国家机关之间一种提请、提起、建议式的监督,监督不具有传统意义上的“刚性”。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开展监督,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基础上,更好把政治智慧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既落实政策要求、坚持法治原则,又做到换位思考、注意方式方法。

  做到政治智慧和法治方式有机结合,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在我们国家,法律监督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更不是高人一等,监督与被监督赢则共赢、败则同损。检察机关要与各执法司法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既针对性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又促进和帮助各执法司法部门更好履职。比如,公益诉讼检察的本质是助力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办案中就要主动听取政府部门意见,把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以诉前检察建议、磋商程序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治理效果。做到政治智慧

  8 和法治方式有机结合,还要立足司法办案,延伸监督触角,深化新时代能动司法检察工作,通过法律监督促进诉源治理。要持续落实定期发布监督办案数据及趋势、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等工作,有效预警预防、引领法治、促进治理。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发出堵漏建制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扎实推进检察听证制度,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必须充分体现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必须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办理的所有案件都事关党和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都事关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必须针对具体问题解决好应该怎么看、究竟怎么干,切实做到始终“从政治上看”,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真正形成“自觉”——办案的自觉、制约的自觉、监督的自觉,以更有力的法律监督,助力书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解读中共中央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讲义)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进入新发展阶段,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法律执行和实施仍是亟需补齐的短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现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实现各项检察

 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作出新贡献。

 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1.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犯罪,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现常治长效。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推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根据犯罪情况和治安形势变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深化国际司法合作,坚决维护司法主权、捍卫国家利益。

 3.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

 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

 4.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通过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定期分析公布法律监督工作有关情况,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深化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三、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 5.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检察机关要依法监督。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线索的,移交监察机关处理。健全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制度。

 6.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

 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增强及时发现和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的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规范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适用,切实保障人权。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强化证据审查,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持疑罪从无,依法及时有效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指控证明犯罪等职责。加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法律监督,纠正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及时纠正定罪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

 7.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健全衔接顺畅、权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落实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完善监察机关商请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以及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与监察机关管辖案件的衔接协调、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不断增强依法反腐合力。

 8.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健全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的监督,促进严格依法监管,增强罪犯改造成效。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完善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加强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建设,强化对超期羁押、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的监督。

 9.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强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健全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完善对生效民事裁判申诉的受理审查机制,完善案卷调阅制度。健全抗诉、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深入推进全国执行与监督信息法检共享,推动依法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对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违法执行行为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健全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

 10.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对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

 11.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

 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妇女及残疾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总结实践经验,完善相关立法。

 12.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审判工作中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完善对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审判机构等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确保法律监督不留死角。

 13.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检察机关要加强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精准开展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依法调阅被监督单位的卷宗材料或者其他文件,询问当事人、案外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收集证据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配合。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整改落实并回复,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书面说明情况或者提出复议。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调查和接受监督的单位和个人,检察机关可以建议监察机关或者该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依法依规处理。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发现党员涉嫌违犯党纪或者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线索,应当按照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党组织、任免机关和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14.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推动解决顽瘴痼疾。加强检察机关

 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规定。

 15.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围绕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目标,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按照政法队伍人才发展规划要求,加快实施检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健全检察业务专家制度,深化检察人才库建设。健全检察人员职业培训制度,建立检察官与法官、人民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

 16.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制度,畅通三类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严格控制编制外聘用人员。完善检察官遴选入额和员额退出机制及其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检察官惩戒和权益保障制度,落实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

 五、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 17.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对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向党中央和总书记以及中央政法委请示报告。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党组要严格执行向同级党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检察机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指导、支持、督促检察机关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作为选配领导干部的第一标准,选优配强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上级检察机关党组对下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协管工作。落实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回避及交流轮岗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任职时间较长的副职进行异地交流、部门交流。

 18.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开展法律实施情况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各级政协要加强对检察机关的民主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检察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健全调查处置违纪违法检察人员与检察官惩戒制度的衔接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准确有效执行法律。

 19.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经费保障和办案业务装备建设。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实现案件数据和办案信息网上流转,推进涉案财物规范管理和证据、案卷电子化共享。因地

 制宜,有序推进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完善市、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案件数量变化,适应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需要,优化编制布局,强化编制动态管理,加强省级行政区划内编制动态调整。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录政策,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对边远、欠发达、条件艰苦地区基层检察院帮扶援建力度。按照重心下移、检力下沉要求,加强基层检察院办案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

 

 2 2 篇 检察院党组书记 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心得体会

 人民检察院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心得体会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进入新发展阶段,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法律执行和实施仍是亟需补齐的短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现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作出新贡献。

 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1.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犯罪,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现常治长效。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推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根据犯罪情况和治安形势变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参与金融风

 险防范化解工作,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深化国际司法合作,坚决维护司法主权、捍卫国家利益。

 3.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

 4.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通过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定期分析公布法律监督工作有关情况,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深化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三、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

 5.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检察机关要依法监督。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线索的,移交监察机关处理。健全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制度。

 6.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增强及时发现和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的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规范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适用,切实保障人权。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强化证据审查,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持疑罪从无,依法及时有效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指控证明犯罪等职责。加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法律监督,纠正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及时纠正定罪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

 7.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健全衔接顺畅、权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落实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完善监察机关商请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以及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与监察机关管辖案件的衔接协调、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不断增强依法反腐合力。

 8.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健全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的监督,促进严格依法监管,增强罪犯改造成效。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完善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强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建设,强化对超期羁押、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的监督。

 9.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强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健全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完善对生效民事裁判申诉的受理审查机制,完善案卷调阅制度。健全抗诉、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

 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深入推进全国执行与监督信息法检共享,推动依法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对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违法执行行为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健全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

 10.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对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

 11.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妇女及残疾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总结实践经验,完善相关立法。

 12.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审判工作中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完善对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审判机构等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确保法律监督不留死角。

 13.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检察机关要加强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精准开展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依法调阅被监督单位的卷宗材料或者其他文件,询问当事人、案外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收集证据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配合。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整改落实并回复,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书面说明情况或者提出复议。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调查和接受监督的单位和个人,检察机关可以建议监察机关或者该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依法依规处理。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发现党员涉嫌违犯党纪或者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线索,应当按照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党组织、任免机关和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14.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推动解决顽瘴痼疾。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规定。

 15.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围绕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目标,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按照政法队伍人才发展规划要求,加快实施检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健全检察业务专家制度,深化检察人才库建设。健全检察人员职业培训制度,建立检察官与法官、人民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

 16.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制度,畅通三类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严格控制编制外聘用人员。完善检察官遴选入额和员额退出机制及其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检察官惩戒和权益保障制度,落实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

 五、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 17.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对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以及中央政法委请示报告。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党组要严格执行向同级党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检察机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指导、支持、督促检察机关在宪法

 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作为选配领导干部的第一标准,选优配强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上级检察机关党组对下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协管工作。落实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回避及交流轮岗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任职时间较长的副职进行异地交流、部门交流。

 18.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开展法律实施情况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各级政协要加强对检察机关的民主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检察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健全调查处置违纪违法检察人员与检察官惩戒制度的衔接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准确有效执行法律。

 19.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经费保障和办案业务装备建设。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

 实现案件数据和办案信息网上流转,推进涉案财物规范管理和证据、案卷电子化共享。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完善市、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案件数量变化,适应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需要,优化编制布局,强化编制动态管理,加强省级行政区划内编制动态调整。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录政策,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对边远、欠发达、条件艰苦地区基层检察院帮扶援建力度。按照重心下移、检力下沉要求,加强基层检察院办案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为学习好、落实好《意见》,2021 年 8 月 5 日下午,xx 区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意见》,xx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xx 主持会议,院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 90...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

 

 贯彻 落实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心得 体会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我国的数字化进程已经扩展到政务、民生、实体经济等各个领域,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迫在眉睫。《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实现案件数据和办案信息网上流转,推进涉案财物规范管理和证据、案卷电子化共享。”各级检察机关必须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不断提高运用大数据的意识,通过充分掌握大数据、科学分析大数据、全面运用大数据,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获取数据、掌握数据是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的前提和基础。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于检察机关而言,若能打破信息孤岛、破除数据壁垒,及时全面掌握执法司法办案产生的海量数据,就能通过数据“碎片”的互融互通,发现数据背后影响法治建设的深层次问题。如何才能充分掌握执法司法相关数据?一方面,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意见》中多次提到“信息共享”“联网建设”,包括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强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建设,强化对超期羁押、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的监督;深入推进全国执行与监督信息法检共享,推动依法解决执行难问题;建立

 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等等。当务之急是把《意见》落实落细,通过信息互联共享激活“沉睡”的数据,形成跨部门、跨层级、有活力的“数据池”,为司法办案所用。另一方面,要充分掌握检察业务数据。各级检察机关、所有检察部门都要全面准确收集各项办案数据,尤其是业务部门作为数据源头,要切实担负起案卡信息填录的主体责任,检察官准确填录,部门负责人加强检查,确保数据真实;案管部门要用好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确保各项检察业务数据实现智能化统计,形成有效的“二次数据”。

 数据得来不易,必须用足用活。首先,让大数据成为助力法律监督的“科技翅膀”。要善于通过数据互联、共享平台,从异常数据中发现执法司法不公不严不廉等监督线索,实现由过去的“人找案(线索)”到现在的“案(线索)找人”的转变,从个别、偶发、被动监督转变为全面、系统、主动监督。特别是要围绕服务大局,着重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等检察工作开展数据分析研判,从中发现批量监督线索,开展类案监督,促进源头治理;要围绕正当防卫、虚假诉讼等百姓关注的社会问题开展专题数据分析,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次,要做好业务数据深度挖掘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检察办案中存在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深入剖析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对策措施,使数据分析真正成为评价检察工作的“晴雨表”和指导业务发展的“风向标”,更好地促进反向检视、自我监督。再有,要加强业务数据定期公开工作,将数据所蕴含的案件质量效率信息、司法管理信息、典型

 类案新特点等关键要素发掘出来,及时释放出去,达到预警社会、警示犯罪、全民普法的效果,以业务数据公开促进司法公开,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信。

 数据是一座巨大的富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检察机关要充分挖掘数据的价值,做好“大数据+检察”这篇重要文章,主动履职担当、司法为民,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 贯彻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心得 体会

 近日,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对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不仅关系到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更关乎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检察机关作为重要司法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通过司法建设,积极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公平正义普照在人民美好的生活里。

  公平正义是人民美好生活里的应有之义。社会文明程度越高,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也就越高。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的同时,对精神文明需求迅速增长,其中“公平正义”日益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在生活中一件看似举足轻重的小事,如果涉及是非曲直,尤其是涉及弱势群体,就可能在线上线下引发激烈讨论。这说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定义”,不仅仅局限于个人“生活圈”,而是多层次、全方位的,让公平正义“及人之老”“及人之幼”,这是时

 代的进步、社会的进步。只有司法公正,才有社会公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价值的信仰和追求,正说明依法治国得民心、深入民心、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赖。“公平正义”是民声,也是民生。我们要持之以恒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改革和建设,让司法的公平正义更好地服务民生。

  要通过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机关干部队伍,守护公平正义。治国莫先于公。检察机关肩负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责任重大,影响深远。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有什么样的检察干部队伍,就有什么样的监督成效。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首先要讲政治,要对党忠诚。只有这样,才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体现人民民主专政。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政法的新思想和新理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责任意识。司法腐败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执法,时刻要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维护好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成为维护司法公正的无私监督者、守护者,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人民检察为人民。要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始

 终为人民担当,全面提高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关切,把检察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里。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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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体会文章- - 以赶考姿态打造法律监督示范省

  6 月 15 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作出了系统明确的部署,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浙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萌发地、法治中国建设重要实践地,检察机关将以守好“红色根脉”、打造“重要窗口”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努力把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优势,以赶考姿态加快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的示范省份,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绝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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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靠党的领导创造加强法律监督的良好环境。检察机关要坚决落实保证党全面领导、绝对领导的政治责任,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坚强领导,形成加强法律监督的强大合力。《意见》印发后,浙江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切实履行领导责任,营造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浓厚氛围,把《意见》精神落到实处。

  自觉接受党委全面领导和各方面监督制约。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善于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深入推进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等创新实践,对于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向同级党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接受党委全面领导。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等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侦查、审判机关的履职制约,与相关部门共同推动问题解决,争取最优监督效果,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发挥好检察机关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抓实“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检察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的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增强党组及其成员政治领导和依法履职本领,找准落实任务和要求的着力点,在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上出硬招,全面

  3 落实司法责任制,通过明责、担责、追责,真正把司法责任落实到位。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更加有力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切实做到打铁首先自身硬。

  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打好维护政治安全整体仗、主动仗。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分裂国家等犯罪,落实好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部署,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犯罪,打好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新战役。健全检察环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惩防机制,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惩治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加大惩治和预防新型网络犯罪,以检察新作为助力建设互联网治理首善之区。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的同时,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等司法理念,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跟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治理更高要求,更有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实支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经

  4 营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紧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主题,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率先部署涉民营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挂案”清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犯罪立案监督等专项行动,有力回应企业呼声。率先开展企业经济犯罪刑事合规试点,全面助力企业实现“司法康复”。率先探索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成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全面构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立体化保护新格局,不断提升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

  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坚持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聚焦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等检察为民实事。以公开听证为抓手,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用心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积极传递法治正能量,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关

  5 键在通过法律监督促进诉源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在县级矛盾调处化解中心工作,构建“四大检察”一体发力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着力实现诉讼增量明显下降、社会和谐明显提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法律监督效果由一案一事上升为价值观念。

  构建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推动“四大检察”并行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

 《意见》确立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四大检察”体系,对法律监督职责作了进一步丰富,提出了更高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在办案中监督,善于在监督中办案,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效果,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凝聚法治共同体的思想共识。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凝聚共同的执法司法理念,充分认识监督的目的是帮助被监督者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提升水平,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政法单位之间要积极通过加强沟通会商、建立联席会议、开展同堂培训、开展联合核查等方式,增进尊重理解,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共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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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完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紧紧抓住法律监督利器,促进完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决纠正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刚性,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着力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更好维护司法权威、捍卫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

  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在数字检察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先行示范

  牢固树立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理念。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提高运用大数据的意识,运用数字技术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调办案,从制度层面深入探索法律监督模式系统性变革这一重大命题。以核心业务数字化为重点,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通过加快建设重点场景应用,推进检察监督机制转变、制度重塑、流程再造,落实法律监督。

  以大数据检察监督体系构建类案治理式法律监督模式。积极探索实践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工作,通过数据碰撞、比对、分析发现监督线索,探索出一条“解析个案、梳理要素、构建模型、类案治理、融合监督”的大数据检察监督路径,推进法律监督模式变革。通过类案

  7 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帮助解决其他机关发现不了或难以解决的问题,提升监督规模效应。

  以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打造嵌入式法律监督格局。聚焦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这一难题,率先开展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改革试点,在实时、批量共享执法司法信息上先试先行,着力打破数据壁垒,畅通监督渠道,推进更加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积极融入党委、政府、经济、社会等整体智治中的“一件事”多跨协同场景,推进在社会综合治理中嵌入法律监督,更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在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一体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区、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推动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上新水平,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1.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健全检察环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惩防机制,坚决防范和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涉恐怖活动等犯罪,牢牢守好国家政治安全“南大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整治黑灰产业链条。根据犯罪情况和治安形势变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通过法律监督促进诉源治理。2.服务保障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

 设。深入开展涉企“挂案”清理,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依法打击各类经济金融犯罪,严厉惩治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健全追赃挽损机制。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强化核心技术、新兴产业、传统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参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平台,加强区域执法司法协作。依法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海洋安全、保护海洋资源、推进海洋法治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我省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3.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从严惩治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犯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公开听证工作。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入推进“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和专门学校建设,完善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推动制定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举措,健全多元化救助机制。4.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定期分析公布法律监督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开展分层分类精准普法。

 正 三、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 5.健全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和其他政法单位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制度。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检察机关要依法监督。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线索的,移交监察机关处理。对进入刑事处罚程序同时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予以监督。6.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之间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化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违法情形。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的监督。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及时纠正定罪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加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法律监督。加强死刑复核法律监督。7.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落实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进一步规范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程序衔接,完善监察机关商请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以及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扎实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加强互涉案件衔接协调、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8.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健全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常态

 化推进跨市交叉巡回检察,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加强对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刑罚交付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完善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加强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建设。9.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以民法典的贯彻实施为着力点,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健全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完善对生效民事裁判申诉的受理审查机制,落实民事审判和执行中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健全抗诉、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方式。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加强执行与监督信息法检共享。完善支持起诉制度,加强涉农民工等困难群体支持起诉工作。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和惩治机制。10.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对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挥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联席会议制度,促进案结事了。结合行政审判集中管辖改革,推动健全行政诉讼监督机制,着力破解基层行政检察作用发挥难问题。11.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建立完善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生态环保督察、审计、监察等工作有效衔接。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

 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办理公共卫生、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妇女及残疾人权益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探索办理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健全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推进省市两级公益诉讼检察指挥平台建设。强化公益诉讼鉴定费用保障,探索推进先鉴定后收费机制。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管理制度。12.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完善对专门人民法院的监督机制,增强检察专业化监督力量配置,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13.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检察机关要加强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依法调阅被监督单位的卷宗材料或者文件,询问有关人员,向有关单位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调查和接受监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建议监察机关或者该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依法依规处理。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发现党员涉嫌违犯党纪或者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线索,应当按照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党组织、任免机关和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制 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14.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

 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推动解决顽瘴痼疾。15.推进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按照政法队伍人才发展规划要求,加快检察领军人才培养,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健全检察人员职业培训制度,强化培训基地与平台建设,建立检察官与法官、人民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推进政法机关办案人员互派交流、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按规定开展双向挂职,完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16.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制度,畅通三类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加强涉外等专门人才、特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完善检察官遴选入额和员额退出机制及其配套政策。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加快构建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规定,建立统一记录报告平台,健全记录人员保护机制。建立健全容错制度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

 障 五、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 17.坚持和完

 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各级检察机关党组要严格执行向同级党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检察机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法委要通过政治督察、执法监督,指导、支持、督促检察机关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选优配强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18.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要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各级政协要加强对检察机关的民主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检察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检察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常态化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收集、转化和反馈工作,视情邀请调研、旁听重大影响性案件庭审或听证,按规定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建立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络机制,健全与工商联沟通联系、协作配合机制,完善与律师沟通协作机制。19.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将落实法律监督工作纳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体推进。加强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经费保障和办案业务装备建设。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完善政法跨部门数据汇集共享机制,推进办案协同。规范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落实市、县级检察院公用

 经费保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案件数量变化,适应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需要,优化编制和员额布局,强化编制动态管理,加强编制动态调整。支持横琴、前海检察机关拓展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对边远、欠发达、条件艰苦地区基层检察院帮扶援建力度。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社会知晓度、关注度和支持度,推动形成理解支持法律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

 

 领会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推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这对治理“饭圈”存在的乱象提供了法律保障。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通过网络参与追星同样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抵制“饭圈”乱象是清朗网络空间的题中应有之意。随着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互连通,网上与网下相互联动,快速传播与热点聚集相互作用,未成年人“成长的烦恼”因网而生、因网而增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清朗网络空间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必须重拳出击、务求实效。

  解决未成年人“成长的烦恼”因网而生、因网而增的问题,是信息化时代培育时代新人的重要课题。当前,网络空间已经成为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据《2020 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2020 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达到 1.83 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 94.9%,触网低龄化趋势明显,82.9%的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上网设备,且使用短视频等休闲娱乐比例高。全面触网的未成年人在充分享受数字红利、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健康进行网络交往的同时,也面临着不良网络文化的侵扰,诸如色情、暴力、过度娱乐等有害信息带来的“晕染”。譬如,近来娱乐圈个别“流量明星”触碰国人底线的行为相继被媒体披露,随后粉丝圈中一些

 被带偏的未成年人的言行令人警醒,折射出“饭圈文化”中存在价值观混乱的问题,这必然会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带来巨大影响。令人欣慰的是,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目前“饭圈文化”的某些不良现象的危害,并开始纠偏,一些实质性的解决办法正在陆续出台。近期,中央网信办已经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聚焦七类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现实危害的突出问题,探讨如何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环境。

  解决未成年人“成长的烦恼 ”因网而生、因网而增的问题,要清醒认识网络空间生态恶化的深层原因。“饭圈文化”的形成,其背后有着现实而复杂的原因,是多种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一方面,随着新媒体生态的形成、多平台社交媒体和偶像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艺人或经纪公司在信奉“流量为王”的商业逻辑下,盲目追求“流量效益”,在采取恶意操作获取流量的过程中忽视乃至无视由此带给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单纯而热情,却又激情有余而理性不足,由于受人生阅历、知识水平以及媒介素养的影响,甄别复杂信息的能力不强,在面对网上“饭圈文化”既得利益者精心包装的海量信息时缺少是非辨别能力,往往难以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判断力,极易受到蛊惑,在非理性、情绪化的情况下被别有用心的人带偏节奏,乃至做出错误的行为。针对别有用心者精心包装的信息容易盲目轻信并诉诸行动。这些被“饭圈文化”浸润已久、裹挟其中的未成年人很难仅仅通过个人努力来改变其网络空间中的“追星习惯”。

 解决未成年人“成长的烦恼”因网而生、因网而增的问题,要深刻把握粉丝“群体极化”的生成机理。“饭圈文化”的某些不良现象愈演愈烈,恰恰是“群体极化”现象的网络表现。网络的虚拟性为未成年人不受外界影响真实表达自己的态度、情感、诉求等提供了“自由之地”,却也大大降低了未成年人在互联网上的自我约束力,特别是在商业资本的精心运作下,在“法不责众”和“从众心理”的影响下,容易在网络的掩护下发表一些过激、不负责任、缺乏理性的偏激情绪或态度。而社交媒体传播的快速、便捷的聚集功能,又很容易将未成年人个性化、情绪化的表达集中放大,特别是非理性情绪极易扩散、发酵,集中表现在粉丝群讨论中粉丝更容易受到从众性感染,形成“群体极化”。在“群体极化”过程中,个别粉丝的“死忠”行为在别有用心的“粉头”的“推波助澜”下起到了非常不好的“示范”作用。

  解决未成年人“成长的烦恼”因网而生、因网而增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的个人自律自治作用。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要通过影响内因才能发挥作用。未成年人正处在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塑形”的关键时期,对他们来讲,数字时代更应当是“觉醒年代”,要自觉增强网络空间健康成长的内生力,提升参与网络空间生活的自制力。要通过主动学习提升个人媒介素养,加速主体觉醒,自觉做到文明上网、文明表达、创造文明空间,坚决抵制攻击诋毁、传谣信谣、低俗恶搞等现象,进而避免在网络空间的“泥石流”裹挟中迷失自

 我。在追星等各类活动中,要始终严格恪守网络道德,自觉提升个人自主、理性、适度、合法参与网络发声的能力。在网络发声时要能够客观分析、清醒判断、独立自主地表明自身立场,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和愿望,做出自己的价值判断和行动选择。

  解决未成年人“成长的烦恼”因网而生、因网而增的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的综合治理作用。要推动社会、家庭、学校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健康思想文化、优秀文化产品的网络化传播,确保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据主导地位。学校要综合深化教育改革,着力提高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思维发展与提升能力、审美鉴赏与创造能力、文化传承与理解能力,着力在坚定“主心骨”、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上下功夫,为培育时代新人培根铸魂。作为家长,要爱子“为之计深远”,对孩子的模糊认识及时予以廓清,对孩子的怨气怨言及时予以化解,对孩子的错误看法及时引导和纠正,在孩子即将迷失或者“沉醉不知归路”的关键时刻大声地“喊一嗓子”,或者“扯一扯衣袖”,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安全港”。相关部门要紧扣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重点问题,加大对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常态化监管,为培育时代新人保驾护航。

  总之,清朗网络空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是一项系统工程,有赖于所有网络空间参与者和建设者的协同努力。加快构建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实现网络空间有效治理,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系

 统思维,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以给未成年人创造更好成长环境作为共同出发点,完善人人参与机制和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机制,积极发挥自治的基础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和德治的引领作用,不断激发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健康生活的内生力,增强网络空间法治治理的控制力,激活网络信息技术监测应用的创造力,形成清朗网络空间的凝聚力,建设好、维护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艳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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