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众信范文网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2024茂名滨海新区“10•29”一般高空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茂名滨海新区“10•29”一般高空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2024-03-22 13:0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茂名滨海新区“10•29”一般高空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4茂名滨海新区“10•29”一般高空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茂名滨海新区“10•29”一般高空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0年10月29日15时40分许,电城镇海茂猪场村一农村自建房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

  事故发生后,滨海新区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请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依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复,市政府于2021年6月4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经市政府批复后,事故调查组于2021年8月20日向电城镇人民政府印发了事故结案通知。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第三条规定,组织成立了茂名滨海新区“10·29”一般高空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各相关单位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2年6月13日,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依法组织成立事故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倪立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侯惠玉同志担任,成员由区纪工委、区规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会、电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的有关同志组成。评估组根据《茂名滨海新区“10·29”一般高空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深入事故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逐项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评估事故责任单位、相关企业和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罚建议等落实情况。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结案后,电城镇人民政府按照《关于做好茂名滨海新区“10·29”一般高空坠落事故结案工作的通知》(茂滨海安办通〔2021〕32号)的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开展责任追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梁某作为事发自建房屋主,在未取得准建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房,在门框安装工作中未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的问题,电城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已于2022年7月7日对梁某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电镇决字〔2022〕62号),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8%的罚款(即人民币1064778.2×8%=85182.3元)。

  (二)关于电城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虽然在打击违法建设中开展了大量的巡查和行动,但未能彻底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问题。电城镇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6月22日对电城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杨某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三)关于电城镇政府对自建房建设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盲点和漏洞问题,电城镇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6月22日向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作出书面检讨。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结案后,电城镇人民政府按照《关于做好茂名滨海新区“10·29”一般高空坠落事故结案工作的通知》(茂滨海安办通〔2021〕32号)的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自建房领域的安全管理。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一是10月29日,电城镇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海茂村委会猪场村“10·29”农村自建房一般高空坠落事故会,会上要求各部门、各村(社区)委会认真贯彻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二是根据实际情况,电城镇人民政府制定了《电城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压实各级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进一步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把责任落实到村,落实到每个镇村干部中去。

  (二)强化工作措施,开展农房建设经常性安全检查工作。一是从2020年10月29日起至2020年11月5日止,电城镇城建、执法、安监、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15次,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单位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现场施工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上岗资格证,模板支撑、临边防护、脚手架等是否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厉打击“三违”行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马上进行处理,当场不能处理的,立即向电城镇主管领导报告,由镇组织执法队进行依法查处。同时督促企业严格遵守“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吸取“10·29”一般高空坠落事故教训,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二是电城镇扎实抓好农村自建房造册登记,对工匠情况及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全面撑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马上责令停止施工。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建立起风险点危险源管控工作制度,扎实消除事故隐患。截至2021年6月底排查登记农村自建房有25665户。

  (三)强化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村工匠安全意识。为加强对辖区内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电城镇人民政府通过多种方式、渠道进行农村工匠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召开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是组织房东和全镇工匠、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学习共2次,累计培训63人次。三是督促自建房屋主与承建方签订合同,明确各方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现完成督促165户。通过培训学习、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预防或避免事故发生。

  四、总体评估意见

  从茂名滨海新区“10·29”一般高空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电城镇人民政府基本按照《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已向滨海新区管委会作出深刻检讨,并对电城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对自建房屋主梁某作出处理。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电城镇人民政府能认真学习研究,并积极落实整改,深刻汲取了事故教训,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基本落实了《茂名滨海新区“10·29”一般高空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茂名滨海新区“10·29”一般高空坠落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上一篇:企业廉洁履职奖惩办法范例 下一篇:返回列表

推荐访问: 茂名滨海新区“10•29”一般高空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茂名 高空 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