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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29 15:15:04 来源:网友投稿

收购工作方案第1篇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要求,落实好“六稳六保”任务,保障我县粮食市场供应,根据国家、省、州关于做好20XX年秋粮收购工作的相关安排及要求,结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收购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收购工作方案

收购工作方案 第1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要求,落实好“六稳六保”任务,保障我县粮食市场供应,根据国家、省、州关于做好20XX年秋粮收购工作的相关安排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党百年之际又“十四五”开局之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战略意义进一步凸显。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在当前错综复杂的粮食市场形势下,抓好今年的秋粮收购工作不仅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局涉粮股室及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秋粮收购工作对我县粮食安全保障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通过健全机制,强化协同,切实担好粮食安全重任。

二、工作措施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增强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抓好秋粮收购,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切实维护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秋粮收购工作,切实增强粮食安全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秋粮收购作为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力做好,确保农民种粮“卖得出”,不发生农民“卖粮难”。

(二)精心谋划精准施策,统筹做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要牢固树立市场化理念,整合多种资源,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好市场化收购。加强粮食产销合作,维护区域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完善粮食流通供给对接机制,提高粮食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国有粮食企业发挥渠道、仓容、资金等优势,推动实现优粮优价、优粮优销。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快推进和规范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粮食收购工作。严格执行质价政策,按质论价,在收购过程中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敞开收购,收购过程要公开透明,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三)持续深化宗旨意识,提升为农为企服务水平。强化举措、优化方式,紧贴农民需要,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收购现场服务,明确收购品种、质量要求和价格标准。细化收购工作方案,推动收购资金、有效仓容、人员培训、仪器设备配置等各项收购准备工作落细落实。积极推广“互联网+”收购,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让售粮农民少排队、快售粮。充分利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开展清理、干燥、储存、加工、销售等服务。引导鼓励企业与粮食种植户开展深层次合作,通过订单收购、代储代销等方式,建立健全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长期合作机制。积极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好节粮减损各项举措,减少各环节粮食损失浪费。开展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推动仓储技术创新升级,确保储粮安全,促进优粮优储。

(四)强化监测预警落实监管举措,确保粮食市场稳定运行。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密切跟踪粮食市场动态,随时调度和掌握购销情况,统筹做好秋粮收购和保供稳价工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多渠道宣传解读粮食收购政策,坚持正面引导,促进农民有序卖粮、企业均衡收粮。健全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粮油供求、购销、价格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秋粮收购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坚决做到监管全覆盖、无遗漏,确保良好收购秩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四不两直”执法力度,充分发挥“12325”监管热线作用,从速从严从重查处违规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虚假收购、拖欠粮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粮食流通“亮剑20XX”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对粮食收购的专项检查。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步推动粮食收购和保供稳价各项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涉粮股室负责人、县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秋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统筹全县秋粮收购相关工作,确保国家各项收购政策落细落实。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要结合全县粮食生产及市场情况,制定具体收购工作方案,把各级关于秋粮收购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充分考虑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收购工作方案 第2篇

为做好20XX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者、加工转化用粮企业(含地方国有、私营)。

二、检查内容

(一) 执行政策性收购的企业

对于执行政策性收购的企业,重点检查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收购情况,具体如下:

1、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玉米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

2、是否公平定等准确计量,有无不按国家标准规定扣水、扣杂,有无克扣农民、坑害农民的情况。

4、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有无向农民“打白条”、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情况。

5、是否以质论价、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有无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或以次充好的情况。

6、是否如实、完整填写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有无“二次填写收购凭证”的问题。

7、统计台账是否完善,收购企业是否及时向属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收购进度。

(二) 开展自营收购的企业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各类开展自营收购的企业进行以下检查:

1、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

2、是否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收购标准;

3、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有无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情况;

4、是否按规定建立和保存了粮食经营台账,是否按规定报送了“粮油收购进度报表”;

5、租赁收购企业,是否向所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和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企业在秋粮收购过程中的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也是这次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督导企业加大安全储粮隐患排查力度,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确保不发生重大霉粮坏粮和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做到粮安、库安、人安。

三、检查时间

秋粮收购专项检查与秋粮收购工作同步进行,至20xx年3月30日结束。

四、检查方式

(一) 强化分类监管。坚持“在地检查”原则,根据粮食收购者的不同性质、经营类别、规模大小、守法等情况,进行企业信用分类分级进行抽查,按照不同的检查内容,对辖区内各类秋粮收购者实行分类检查。

(二) 实行随机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粮食收购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违法记录的企业,要加大抽查力度,适当提高

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检查方案,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秋粮收购顺利进行。

(二) 强化层级监督,严肃检查纪律。区域内秋粮收购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及企业信用分类分级原则进行抽查。对因工作不力,影响粮食收购造成较大影响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在开展检查时认真执行工作纪律要求,严格做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三) 畅通举报渠道,查处违规行为。高度关注社会舆情,畅通举报渠道,妥善解决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涉粮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对检查发现的“打白条”、“转圈粮”、“先收后转”、“低收高转”或“就地划转”等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四) 强化问题整改,及时上报信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分大小一律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收购工作方案 第3篇

依照《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障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我县粮食市场实际情况,现对我县20xx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检查对象和时间

(一)检查对象:辖区内从事秋粮收购活动的各类企业。

(二)检查时间: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3月底。

二、检查方式

(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辖区秋粮收购企业进行随机抽查。我县涉及秋粮收购企业12个,按照30%比例抽取被查企业。抽查单位有:河北爱益农饲料有限公司、河北瑞豪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武强县诚信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衡水涛峰商贸有限公司。

(二)依法受理,及时查处举报投诉案件。

三、监管内容

(一)检查粮食收储企业是否在收购场所明确公示收购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市场收购情况。检查企业在收购过程中是否准确计量;
是否执行国家扣水、扣杂标准,有无存在克扣农民情况;
是否及时向农民支付售粮款,有无向农民“打白条”、代扣、代缴税、费及其他款项、代储农民粮食的情况。

四、主要文件依据

(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7号)

(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2号令)

(三)《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意见》(国粮发(20xx)264号)

(四)《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7部门关于做好20xx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冀粮粮储(20xx)54号)

(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xx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xx)383号)

(六)与检查有关的其他文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我们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抽查方案,确保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要加大督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
要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消除盲区。

(二)畅通举报渠道,查处违规行为。要充分宣传使用12325热线平台,接受社会监督。要高度关注社会舆情,及时发现和掌握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粮案件,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收购工作方案 第4篇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的秋粮收购工作,根据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秋粮收购工作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收储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秋粮收购政策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持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协作,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统筹做好秋粮收购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积极宣传秋粮收购政策,形成全力,推动秋粮收购工作有序开展,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要根据粮源分布合理布设收购网点;
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强化产后服务,促进减损增收。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充分发挥产销协作平台作用,不断拓展粮食购销渠道;
制定方案,不断完善各项措施;
举全力狠抓落实跟踪检查指导,研究解决问题;
加强对秋粮收购的监督检查,开展收购进度和价格监测,分析秋粮收购形势,适时组织秋粮收购调研,协调解决秋粮收购中出现的问题。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局)

(二)按照自治区关于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要求,及时兑付生产者补贴资金,保障优势产区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保持玉米、大豆和马铃薯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促进玉米、大豆生产向高质量转变,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农户权益。(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农牧水利局)

(三)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和信息服务,根据秋粮收购调运情况,协调公路管理部门,采取相关措施,确保粮食集运顺畅。(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

(四)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政策,充分发挥基金使用效益。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参与粮食收购。(责任部门:农发行内蒙古分行兴安路支行、区发展改革委)

(五)根据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在秋粮烘干过程中,10蒸吨以上粮食烘干设备应配套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10蒸吨及以下烘干设备不得设置在旗县(市、区)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并配套除尘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确保在秋粮收购中烘干塔正常使用,避免坏粮风险。(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赛罕分局)

(六)密切监测网络涉粮舆情动态,发现负面舆情及时控制,并反馈赛罕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密切协同,采取相关措施及时处置,避免造成不良影响。(责任部门:区委网信办)

(七)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
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
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
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
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收购守则。执行挂牌收购,按规定在收购现场公示收购品种和价格收购全过程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配备必要的粮食质量检测设备,对收购的粮食进行质量检验,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针对因环境污染、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等影响可能出现的不达标粮食,要及时研究制定收购预案妥善应对。同时,要强化农民风险保障,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满足售粮农民需要,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
及时向农户支付售粮款,不得出现拖欠售粮款以及“打白条”和压级压价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农民“卖粮难”。(责任部门:赛罕区辖区内收购企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秋粮收购政策宣传。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解读秋粮收购政策,帮助广大农民和各类收购主体准确理解把握收购政策。适时发布秋粮生产、价格、供求、收购进度等信息。积极进行正面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为秋粮收购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粮食市场形势分析研判。强化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粮食市场动态,密切关注农户余粮和农户售粮、企业收粮的意愿。紧盯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适时开展秋粮收购调研,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指导农民均衡售粮和科学储粮。引导农民适时、适价、有序售粮,既不盲目捂粮惜售,也不扎堆售粮,避免集中售粮引起价格下跌。加强水分偏高粮食处理,指导农户做好科学储粮和加快风干脱水,或利用产后服务体系烘干储存,必要时开展进村入户指导,避免因霉粮坏粮造成损失。

(四)保障秋粮收购资金。不断完善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机制,充分发挥基金使用效益,帮助收购企业缓解融资能力不足的问题。确保秋粮收购顺利进行。

(五)强化粮食调运保障能力。完善粮食运输需求与运力供给对接机制,根据企业运粮需求,统筹安排运力,确保收购粮食运得出,必要时开通公路粮食运输专用通道。

(六)加强秋粮收购的监督检查。要依法依规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监督指导粮食收储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核查收储企业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粮食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满足售粮农民需要,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加强粮食收购活动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打击拖欠售粮款、压级压价、坑农害农等行为,保护农民利益。

(七)加强涉粮舆情监测与处置。采取相关措施强化对涉粮负面舆情监测力度,做好负面舆情管控和快速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正面宣传,澄清不实言论,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收购工作方案 第5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粮办发〔20XX〕75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国家、自治区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保护粮食生产者利益,现就做好我县20XX年秋粮收购监管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我县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调整后)为15500吨,其中:普通早籼稻3500吨,优质稻120xx吨;
截止11月15日,早籼稻完成3315吨,优质稻完成9110吨,还需完成优质稻2890吨的收购任务。为完成我县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现对我县秋粮收购工作进行如下布置。

一是调查了解确定粮源。对我县粮食主产镇进行摸底,主动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加强联系,了解今年晚稻种植收获情况,确定秋粮收购粮源,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由博白县粮食局直属负责印制宣传标语,悬挂到粮食主产镇人员密集区,宣传粮食收购对种粮农户的优惠政策。我县的优质稻(野香优)定价比邻近县略高,充分利用我县粮食收购价格优势,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的宣传力度。

三是做好秋粮收购仓储调配工作。由于部分粮食主产镇仓容紧张,要进行异地存放,为确保完成我县的秋粮收购,经局领导会同博白县粮食局直属库商定,由我县大坝、松旺、东平、亚山库四个点负责秋粮收储工作,其他镇配合联系粮源并做好秋粮收购工作。邻近粮食主产镇所收购的粮食需要调运到收储点所产生的运杂费,由博白县粮食局直属库适当补助运费。

四是做好收购工作。博白县粮食局直属库要重点做好秋粮收购所需资金的筹备,对收购入库的粮食及时进行结算付清售粮款,各收粮点要及时将收购有关资料造册送乡镇财政所。做好检测仪器的检验、输送清理设备的检修、收购现场的设置以及人员培训和部署工作。要深化党史教育成果,提供力可能及的优质服务,把“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内容,体现在秋粮收购工作中,确保我县的粮食收购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完成20XX年自治区下达的粮食收购任务,现成立秋粮收购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晓春 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副组长:庞国基 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成 员:宾业阳 发改局粮食物资储备与产业股负责人

朱永佳 发改局粮食物资储备与产业股股长

黄日光 发改局粮食物资储备与产业股干部

朱 伟 博白县粮食局直属库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稻谷生产者直接补贴收购的监督检查。

积极适应收购市场的形势变化,强化对种稻谷生产者直接补贴收购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一是收购计划特别是调增计划是否与粮食种植面积相配,收购计划是否经过公示,《售粮计划单》是否存在边收边填甚至先收后补行为;

二是粮食收购业务是否公平公正公开和留痕,是否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是否凭《售粮计划单》收购,收购实绩是否超出计划10%以上的情况,是否存在采用行政手段强迫稻谷生产者卖粮, 粮食入库凭证资料是否完备并妥善保管;

三是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以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质量检验相关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检定校验,入库粮食质量是否达到国标中等以上, 是否存在 “以次充好” “转圈粮”“以陈顶新”“掺杂使假”情况,是否建立规范严格的质量管理档案;

四是是否存在拖欠售粮款情况,是否存在不及时将收购有关资料造册送乡镇财政所情况;

五是是否将收购的粮食存放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仓库情况,是否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已涉案的企业仓房储粮,造成储粮安全隐患。

(二)加强对市场化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新修订实施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做好粮食收购许可改为企业备案相关工作,做到规范备案管理、优化收购服务。依法依规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监督指导粮食收储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核查收储企业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满足粮食生产者需要,让粮食生产者交“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
重点加强粮食收购活动现场监督检查,排查是否存在拖欠售粮款、坑农害农等行为。在粮食收购中做到现款结算、不打白条。密切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秋粮收购工作组织。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发动辖区内的稻谷生产者积极售粮,督促辖区内相关村委会核实稻谷生产者种植情况,组织村委会将粮食收购计划安排到稻谷生产者,督促所辖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向稻谷生产者支付补贴款。直属库、各粮所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动群众,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秋粮收购组织工作,确保百分之百完成秋粮收购任务。秋粮收购到20xx年1月31日止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不定期的对我县粮食收购企业时间进行巡查,对各镇开展秋粮收购工作进行督导。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有关决策部署,强化行政监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结果导向、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分工,高质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分清压实各方责任。

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粮食安全实行党政同责的要求,严格执行粮食收储政策规定,切实规范粮食收储企业的收购行为,夯实收购企业的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及粮食和储备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粮食收购过程中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

(三)强化社会宣传和监督。

要广泛宣传国家、自治区粮食收购政策,引导收储企业主动守法、诚信经营,引导粮食生产者提高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畅通诉求渠道,用好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相关检查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检查发现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持续营造良好氛围。

(四)创新监督检查方式。

要坚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规范使用全国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

将强化外部执法检查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不断规范粮食收购行为。

(五)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检查情况,及时有效处理解决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对检查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问题线索,应当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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