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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长在市“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范文推荐)

时间:2022-07-06 17:2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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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长在市“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范文推荐)

医保局长在市“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今天,我们召开市“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主题宣传月动员大会。就宣传月活动的开展问题,刚才同志和大家学习了有关文件,并通报了2021年我市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专项整治中对定点医药机构查处情况,讲得很具体,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就这个问题讲四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全力维护《条例》不可侵犯的法律威严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已于去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将改变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状况,为更加有效地实施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明确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各相关主体职责,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按照国家、省医保局的部署要求,要进一步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引向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纵深,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一要全面深入学习。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等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学习《条例》原文,及时关注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政策解读,深入理解、弄通悟透《条例》各项条款内容,增强学习《条例》的自觉性,克服工学矛盾,发扬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学习,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学以力行。

二要加强宣传培训。要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今年医保基金监管的中心工作,做到宣传培训全覆盖。采取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网络媒体、电子显示屏、经办机构大厅以及医疗机构诊疗大厅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提升群众知晓度,增强全社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意识。同时,加强对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人员的全员培训,确保宣传培训走深、走实,贯彻落实落地见效。

三要严格规范执行。要以《条例》为依据,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出台系列配套政策,完善基金监管规范标准。要熟练掌握《条例》内容,把握好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2021年5月1日《条例》施行后,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基金使用监管工作,全力维护《条例》不可侵犯的法律威严,在全社会形成强力威慑,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二、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医疗保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压舱石。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医保基金安全关乎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明确指出,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绝不能让医保基金成为“唐僧肉”任由骗取。各级医保部门要时刻牢记自身的法定职责,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肩负的第一责任扛起来。

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的骗保案件多发频发,骗保的手段五花八门。近期,国家医保局通报了辽宁省锦州市锦京医院欺诈骗保案、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坡春望医院欺诈骗保案等9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可以说是令人触目惊心。这些欺诈手段包括:伪造病志、虚假治疗、假用药、挂空床、编造假病历等,不一而足,性质恶劣,手段猖狂,今天会议湛江市飞行检查的通报里,暂停或取消医疗机构定点资格的有4家,受行政处罚的定点医疗机构4家,3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被约谈和限期整改。尽管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形势依然严峻。面对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医保部门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挑起打击医保欺诈、守护正义诚信、维护基金安全的重担,堵塞漏洞、加强监管、严肃惩处、强力震慑,坚决斩断所有敢于伸向医保基金的一双双黑手,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三、强化监督检查全覆盖,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

打击欺诈骗保,加强基金监管,必须紧盯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深挖问题线索,锁定易发环节,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对于打击医保欺诈,要形成“未能发现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是渎职”的共识,对蓄意骗保行为“零容忍”,主动发现问题,调查举报线索,让欺诈骗保行为无处遁形。

(一)日常监管常态化,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2022年将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和第三方力量,结合投诉举报线索,对辖区内全部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全覆盖,重点检查医保基金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继续开展“三假”专项整治。今年将继续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欺诈骗保问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抽查复查、飞行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项整治,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三)加大稽查、查纠力度,形成稽查高压态势。要始终把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查工作融入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形成稽查高压态势。要不断丰富检查形式,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稽查全覆盖,着重检查定点医药机构执业行为及审批校验、医务人员资质和执业行为等,对于发现的严重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围绕近期发现的各种违规问题,并结合医疗行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开展自查自纠行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各定点医药机构的负责人是自查自纠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定点医药机构对自查出来的以往存在的问题能够勇于自纠的,可以既往不咎;若依然我行我素、拒不纠正的,必须严肃追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各医药机构要强化依法执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严守法律红线,严禁通过各种方式骗取医保资金。

四、健全医保基金监管的长效机制,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强大合力

结合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要加快推进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实施应用,推进智能监管知识库和规则库规范化建设,推动医保费用结算全面智能审核从事后监管向事前提示、事中监管转变。要加强基金监管执法体系建设探索,推进基金监管专职机构、人员队伍及相关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基金监管力量,不断提升基金监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理顺医保行政监管、行政执法与经办协议管理的关系,推动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权责对应、纵向贯通的行政监管体系。

(一)要依靠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大数据,加快推进医疗保障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在医保信息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中,要根据欺诈骗保行为特点变化,不断细化监控指标,升级智能监控系统。通过引入第三方力量,建立可采集、量化和纵横对比的医保基金安全评估指标体系,扩充知识库并运用大数据比对、延伸监控等方式,提升医疗保障智能监控水平,通过技防手段及时发现和阻断医保欺诈行为。

(二)要充分用好诚信信用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我们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对严重失信的单位及个人实施重点监控,依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相关部门。同时,还要加强群众和社会监督。要规范举报处理流程,重视举报线索查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保护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对于稽查和举报发现的存在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三)要加强“互联”,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强大合力。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做到“互联互通”。一是医保、社保、卫健、公安、纪检、市场监管、财政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保险企业要积极参与、联动配合;二是市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各医药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责任意识;三是医疗保障部门与经办机构、第三方监督力量要加强对接与联合,及时掌握各种动态和信息,建立医保基金监管联合办公室工作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同志们,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相关责任单位特别是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必须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不辱使命,坚决打赢医保基金保卫战,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为社会和谐稳定尽心尽力,为市医疗保障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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