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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教育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3年)(完整文档)

时间:2022-08-17 13:05: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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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教育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3年)(完整文档)

 

 梅州教育振兴五年行动计划 ( 2019 —3 2023 年)

 为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梅州教育发展水平和整体实力迈上更高台阶,振兴梅州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和 2019 年梅州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以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主题,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振兴梅州教育这一主线,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足梅州办教育,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坚持以质量提升为核心,深化素质教育,努力建成理念先进、制度科学、优质均衡、内涵发展、人民满意的教育体系。

 二、目标任务 以推进梅州教育现代化振兴梅州教育为总目标,积极谋划教育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夯实基础教育、补齐高职教育发展短板,通过 5 年的努力,全市教育整体水平提档进位进入全省上游水平。

 到 2019 年底,实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全覆盖,成功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到 2023 年,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教育体制机制更具活力,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得到全面落实,教育现代化程度明显提高,教育逐步迈进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 2023 年,全市每个镇(街)建成 1 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 98%以上。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初步形成。加快学校建设,全市新增 10万个学位,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5%以上。特殊教育加快发展,全市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 95%以上。

 ——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深入实施,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6%以上。

 ——高等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省市共建嘉应学院成效凸显,规划建设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和嘉应学院紫琳学院,2023年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 55%以上。

 ——聚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强师兴教工程,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激活队伍活力,努力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扎根山区、乐于奉献,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大力支持鼓励民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规范优质发展,形成公办为主、民办有力补充的教育格局。

 三、主要措施 (一)大力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课程教材建设全过程,把教材体系、教学体系有效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体系、价值体系。增强中小学德育针对性实效性,从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改进德育方式方法,注重循序渐进、因材施教、潜移默化,开展喜闻乐见、入脑入心的德育活动,打造一批富有梅州特色的社会综合实践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生命教育

 基地。大力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加强劳动和实践育人,构建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相融合、家庭和社会相衔接的综合劳动、实践育人机制。落实全国教育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教育治理。落实《广东省校园安全条例》,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二)大力实施“百所学校”建设工程。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大优质学位供给,全力推进我市各县(市、区)制定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2 年)》的具体实施,制定分年度建设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分工。落实新(改、扩)建学校建设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好我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有关政策,统筹用好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土地出让收入等相关教育经费,确保全额用于教育发展。保障学校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将年度建设任务列入县(市、区)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并全力推进实施,从严抓实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建设“三同步”工作,确保专项规划学校建设工作全面完成。

 到 2020 年底,各县(市、区)城区要完成新建 1 所规范化公办幼儿园任务;到 2021 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力争新增 1 所以上民办学校。到 2023 年,全市新增学位超过 10 万个。

 (三)大力推进基础教育巩固提高工程。全面实施《梅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 年)》和《梅州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大力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水平,加强城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提高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有效治理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提升保教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达标建设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提升专项计划,重点支持一批普通高中提质促优,全市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增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率、优秀率逐年提高;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计划,引导和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组织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支持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同时,擦亮全市百年老校品牌,建设好百年老校,扩大百年老校品牌效应,善于挖掘宣传百年老校的教育史、校史,

 建设好展馆,增强校友乡贤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激发百年老校师生的自豪感和奋斗力,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百年老校魅力重现、焕发生机,让百年老校真正成为百年名校。

 (四)大力实施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工程。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结构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制订《梅州市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责任,进一步完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与县属中等职业学校联动发展机制。到 2023 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结构优化、资源整合取得阶段性成果,优质学位供给充足,所有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设置标准;全市“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65%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读高职院校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行动计划,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推动校企共建重点专业、区域综合性产教融合高水平公共实训中心或实训基地。支持我市职业学校积极融入大湾区建设,探索示范职教集团建设模式,推进实体化运作。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双精准”人才培养模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五)大力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工程。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机遇,进一步加强与粤港澳在高等教育方面的交流合作,充分依托中山大学结对帮扶,提升嘉应学院在编制规划、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实力,为苏区振兴发展服务。深入推进省市共建嘉应学院工作,大力推进“新工科”建设,加强新工科专业设置,深化工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广东省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实施方案》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扩大我市高等教育规模,建设嘉应学院紫琳学院,2021 年进行招生,2023年在校生规模达10000人;建设梅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 年进行招生,2023 年在校生规模达 8000 人;加快推动市技师学院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

 (六)大力实施新时代强师工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深入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乡村教师的数量、机构和素质。推进市、县两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实施名师工程,到 2023 年,市级名师工作室达80 个,省级名师工作室达 35 个。全面落实《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校(园)长分层分类培训课程指南》,分层分类开展教师培训,计划在五年内全市教师参加市级以上培训达 2.5万人次。积极实施学历提升工程,到 2023 年全市普通高中

 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或硕士学位以上比例达到 15%。稳妥推进校长职级制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深化教师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制度,实现教师职称与聘用相衔接。切实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继续通过评选表彰“叶剑英基金名校长、名教师”等活动,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

 (七)大力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开展“推进课堂变革,提高教学质量”的课堂教学评比展示活动,主动适应新一轮课程教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变革,制定《梅州市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指南》,建立科学的课堂评价标准,聚焦课堂教学有效性和学生核心素养形成,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助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完善适应新高考改革的教学管理模式,强化考情研究,提高全市高考备考精准度。大力推行选课走班教学,探索区域内教师“走校教学”,推进资源共享。推进“互联网+教研”,建立学科教研员工作室制度,制定《学科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指导意见》。

 (八)大力实施教育信息化 2.0 建设工程。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力度,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大力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加大教育信息化 2.0 建设力度,到 2023 年,基本实现“三全

 两高一大”的发展目标,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构建“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教育服务新模式、探索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

 (九)大力实施教育系统思政引领工程。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好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红色故事、红色文化融入思政课,加强学生爱党爱国教育,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思政课品牌。遵循学生认知规律,有序开设思政课,因事而化、因势而新。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教育系统“三好一正”宣传教育活动。抓实校园安全工作,大力开展校园安全知识教育宣传、校园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考试综合整治、食品安全等工作,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把振兴梅州教育作为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将计划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教育振兴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发改、财政、人社、

 编制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履职尽责,共同解决好教育振兴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完善投入体制。健全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市县两级要加大财政投入,要坚持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 4%用于教育,逐步补齐教育信息化、功能场室、实验教学平台等历史欠账,市级要用五年时间筹集 20 亿元,投入市属各类学校建设。每个镇要筹办教育基金,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成立教育基金会、促进会,通过社会奖教奖学助学,增加教育教学活力。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全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开展督导检查。建立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督导机制,加强本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组织对计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跟踪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计划实施进展状况,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和媒体监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办法,将本计划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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