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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完整文档)

时间:2022-06-20 14:5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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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完整文档)

社区治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16-12-17 浏览:分享人:龚庆欣手机版

  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收集带来的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学习,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哦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XXXX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议

 XXXX 县司法局就多渠道全方位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强化基础性。把农村普法放到全局性工作去谋划、去落实。乡镇、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流动普法宣讲员、法制文艺演出小分队、法律明白人等农村普法队伍,让他们常年活跃在农村、社区、校园,切实形成覆盖乡、村两级的农村普法队伍网络;阵地上,要针对实际情况,依托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等

 ,重点培训农村党员干部,有条件的村还可以建立法治文化墙或法治文化长廊,不断拓宽农民学法途径,努力营造农村法治文化氛围。

 二是突出针对性、灵活性。涉及农村法律法规较多,因此,要选择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进

 行广泛宣传,切实把普法教育建成“为民所想,为民所学,为民所用”的利民、惠民、安民工程。在普法内容上除《宪法》、《刑法》、《民法》、《土地承包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社会治安处罚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外,还要结合本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地抓好不同人群的普法教育。

 三是体现多样性。农村普法工作面广量大,要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法律进乡村工作。

 行政执法部门尤其是涉农部门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进乡村、法制信息进乡村、法制文艺进乡村等活动;法制文艺队要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演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娱乐中受教育;基层法律工作者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辟学法专栏,定期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向农民传播法制信息,

 努力扩大农村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极力化解矛盾纠纷,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是注重示范性。充分发挥典型引导示范作用,是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手段。要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农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及时总结农村普法教育中的好经验,充分发挥其典型效应作用,以点带面。坚持用制度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增强基层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养成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农村问题的习惯,不断提升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是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常抓不懈。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后备力量。抓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也就是等于抓住了普法的源头。我县中、小学都设立了法制学校,但正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多。

 要想建立成以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强大宣教体系。首先要进一步完善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聘任、考核、激励等管理制度,保证法制教育“课时、师资、内容、阵地”四落实,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学法用法活动。其次是宣传教育娱乐化。在校园内外大力开展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动。利用主题日或者各种节假日,采取多种形式,通过举办“法律知识抢答比赛”、法制图片展览、文艺演出等互动性强的活动达到潜移默化、寓教于乐的目的。最后要加大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现代传媒的利用效率。进一步利用网络资源,加强与电视台、报刊、手机短信平台等新闻媒体通讯的合作,开办法制专栏,大力提倡“守法平安,平安是福”、“学法懂法,知行如一”等理念,并用短信形式进行“温

 馨提示”、“善意提醒”,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新风尚。

 六、预防留守儿童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是要求农村中小学对留

 守学生登记备案,专门管理,根据情况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管理。二是加强对留守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道德观念,不断增强学生 遵纪守法意识。三是重视对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对其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引导他们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其健康和谐发展。

 七、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主体,他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将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为提高领导干部及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素质,平时应加强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律师或法律专家授课。对领导干部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八、要坚持以普法来促进用法,以用法来推进依法治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着力解决依法治理的实际问题,重点抓好土地征用、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依法治理,预防和遏止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

 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普法依法治理虽然开展了二十多年,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从整体来看,这项工作开展还不很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从纵向看,这项工作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总体情况上边比下边好,城镇比农村好。二是从横向看,不同的部门、行业、单位之间,这项工作开展也不平衡。有的部门或单位,由于领导重视,思想认识到位,经费有保障,人员素质高,因而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而有的部门、行业或单位,由于领导不重视,加之受到经费等因素制约,这项工作相对滞后,差距还很大。三是在一些偏远农村和企业,这项工作还属于薄弱环节存在死角死面,成为普法的盲区。

 2、普法和依法治理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在一些乡镇和少数单位,重普法轻依法治理,学用脱节,对法制宣传教育比较重视,但对依法治理工作不够重视,抓的不实不硬,有走过程、搞形式、应付差事现象,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纯碎当做为普法,忽略了依法治理,学用结合不够,普法效果不好,引发各种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犯法等现象还时常发生;二是少数行政执法部门不能严格依法行政,不作为,

  乱作为,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导致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败诉,损害了政府形象;三是一些司法部门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不能依法独立办案,不能严格公正司法,有案不立,有警不出,有事不管,工作拖拉,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及时保护,群众对此意见很大。特别是一些司法部门和人员特权思想严重,随意曲解亵渎法律,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刑讯逼供,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导致冤假错案和司法腐败,造成群众信访不信法,越级上访,无理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信访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困扰了各级党委、政府。

 3、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紧缺,不能满足形势需要。经费是从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前提基础和物质保障,虽然各地对普法经费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中执行时因经济发展和其他因素制约,往往给打了折扣,经费的预算和拨付难以达到规定标准,导致业务开展受到影响,普法档案资料不全,宣传工具落后陈旧,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需要。

 4、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人员编制少,职级待遇低,法律素质不高。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一般都设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内部,与司法行政部门是一套人马二块牌子,没有专门的人员编制。在县乡一级,司法行政部门除了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外,还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法律援助等职能,一个县级

  司法局编制二十来个人,主抓普法工作的仅一、二个人,还要配合县上搞中心工作,工作量大事多,任务艰巨繁重,而且单位人员呈现老龄化,多年未进新人,人员法律素质不高,难以指导,开展业务。尤其是乡镇司法所人员编制更少,绝大多数一人一所,工作更加繁忙紧张,且职务低、待遇少,少数基层工作经验和能力强的人还被其他部门挖走,绝大多数留下来的人员终生与副科无缘,工作条件差,与同级公、检、法等政法部门无法相比,与所担负的工作职责相距甚远,与形势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严重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少数人尤其是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思想不重视,认为普法是虚事情,软工作,可有可无,因而,重视支持不够,工作时搞形式,走过程,应付差事,致使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由于我国经历了二千多年的封建专治社会,受封建专治独裁观念的侵蚀危害,少数职能部门和领导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妄自尊大,唯我独尊,普法时将法律挂在嘴边,执法时将法律抛在脑后,一切依个人意愿办事,致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脱节,学用不能结合。三是由于受经济发展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致使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短缺。

  三、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主要是表现在地方和基层,即乡、村两级工作处于薄弱环节。要改变目前的现状,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适应,就必须切实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建设。一是增加基层人员编制,提高相应职级待遇。要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想法设法增加县乡普法机构人员编制,补充工作人员,适当提高职级待遇,吸引和留住更多奋战在一线的司法行政干警,改变县级司法局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基层司法所一人一所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的局面,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基层普法机构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素质。要把人员业务培训纳入计划,通过轮训等形式,定期对基层普法机构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从事业务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三是增加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和装备配置。在保障普法经费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逐步增加普法经费投入,改善基层普法机构办公条件,加强装备配置,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2、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要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民主法

  治进程,促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关键取决于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状况。因此,“六五”普法在继续加强全体公民法制教育的基础上,要把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公务员、全体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作为重点普法对象,通过普法学习教育,着重培养法治思想,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律权威,提升法律素质,切实增强他们的学法用法自觉性和依法办事能力,从而促进和带动全体社会成员的学法用法,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3、进一步加强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治理的关键环节主要体现在司法和行政执法方面,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损害了法律应有的权威。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普治并举,促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二者的关系,普法是依法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依法治理是普法的关键和保障,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两个不同方面,要齐举并进,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当前要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重普法轻依法治理的不良倾向,把依法治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要建立健全严格执法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建立和完善严格的依法办事制度,使此项制度与各级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选拔、

社区治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

 

 关于强化县城区社区治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县城区域不断扩大,城市居民不断集聚,越来越多的人口流向社区,社区治理难度加大。对此,我们要进一步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增强能力,提升治理水平,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美好家园。

 一、社区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管理范围扩大,人口数量庞大。县城建成区面积由 2003 年的 8.1 平方公里扩大到了 31.9 平方公里。老城区原 9 个社区整合为 5 个社区,城区周边原 8 个村整合为 5 个社区,城区管辖范围明显扩大,单个社区的管理面积平均扩大了 2.5 倍。此外,村改居使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转为“城市人”,加之进城务工、就学人员和外来人员集聚,县城社区常住人口成倍增长。

 (二)承担职能较多,工作力量有限。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公有制企业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很多人的养老、医疗、就业等社会服务职能以及党组织关系,脱离了单位进入社区,社区承担的社会职能越来越多。社区工作由过去的简单上传

 下达、基本服务转变为提供社会保障、创业就业、公共文化、居家养老等保障服务,同时还承担着小区物业管理、文明创建、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等工作。管理和服务人群的流动性也日渐频繁,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相对于庞大工作量,社区干部明显短缺,而且部分社区干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能力偏弱,管理思维与观念不能适应新型社区发展需要,特别是村改居的社区,采取过去“熟人”治理方式显然不适用,影响了治理工作。

 (三)居民需求倍增,公共服务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居民群众对社区服务由过去的户籍、救助等基本需求,发展到要求享受更多改革发展成果和优质的便民利民服务。因缺乏综合服务设施和资源,社区公共服务难以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如,人口老龄化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增多,日间照料中心作用还未真正落到实处;社区文化活动设施缺乏,业余文化生活单调,满足不了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四)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效果一般。一是自治动力不足。社区组成人员复杂,邻里关系不再像以前那样纯粹。居民之间有疏离感,对社区共同利益关心较少,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参与社区自治的愿望不强、动力不足。二是党建引领不够。社区党组织在引领党员参与社区管理上,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党员在参与小区志愿服务、处理矛盾纠纷、协调各方关系等方面,未能真正发挥

 示范带头作用。三是小区管理乏力。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未能真正落实,安置小区人防、物防、技防均有欠缺,社区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一些小区依然存在环境差、管理乱、安全隐患大的现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不足,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很难作出快速响应处置。

 二、强化社区治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社区党建,增强社区治理引领力。一是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采取“功能型+区域型”社区党组织设置模式,按照“居住相邻、需求相近”的原则,构建社区党组织网络体系。强化政治功能,聚焦主业主责,把社区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社区治理、团结动员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二是强化社区治理领导。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居委会主导、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格局。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依法开展居民自治,及时解决居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合社区、驻社区单位、各行各业和各领域党组织力量,推动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社区治理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需求,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出台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把社区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以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

 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社区社会服务工作人员,由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设岗招聘、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加强对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要落实职业津贴。建立社区工作者满意度评价、容错纠错和奖惩机制,调动社区工作者积极性。

 (二)强化社区服务,增强居民群众满意度。一是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社区服务机构,编制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措施,择优选好承接主体,扎实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工作。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向社区居民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二是提供利民便民服务。依托社区为民服务代理站等平台,为居民提供就业、家政、社保、计生等优质服务,增强居民对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利用社区阵地和辖区单位资源,定期举办创业创新技能培训班,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整合社区现有的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妇女儿童家园、休闲室等多功能室,打造“为民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各个年龄段居民提供个性化服务。三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县镇两级政府要将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纳入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整体布局,增强其承接公共服务的能力,提高其服务社区的水平。健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服务体系,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定期组织开

 展以邻里守望、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的公益慈善、助老助残、应急救援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居民自治,增强居民群众自主权。一是打造居民说事议事平台。探索建立社区居民说事议事、交流恳谈机制,设立“党群议事厅”、“民情驿站”,广泛征集、及时解决社会救助、环境卫生、物业管理等方面问题,架起对接沟通居民的“连心桥”。二是完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工作的指导,督促履行职责。规范物业公司引入机制,注重引进高品质物业公司,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出台芜湖县业主委员会监管规定,提升业主委员会工作透明度。推广小区“楼栋长”制,发挥“楼栋长”“四员”(物业监督员、政策宣传员、矛盾调解员、信息报送员)作用。探索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委会实行自治管理。三是发挥居民自治组织作用。完善居务监督委员会,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结合。

 (四)强化防控措施,增强居民群众安全感。一是完善防控体系。推进县镇村(居)三级综治中心建设,科学划分社区网格,强化网格化管理。摸排社会人口、场所信息,定期走访重点人口、流动人口,随时掌握活动情况,落实管控

 措施。推进雪亮工程全覆盖,打造立体化、数据化治安防控体系,城市管理体系力量向社区倾斜。提升小区居民的自防意识,向辖区和小区群众通报治安状况和发案情况,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安全防范,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二是推进警务与物业融合。推进民警服务到社区、小区,加强治安执法力度,调处小区内民事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加强对社区矫正、精神疾病等重点人员的日常管理。三是创建和谐社区。建立健全社区群众来访首问接待制,发挥网格化管理服务作用,努力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组建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组长组成的“调解和事团”,开展普法宣传,调解民事纠纷,强化联动联调,形成维稳合力,有效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社区治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

 

 关于社区治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 范文稿

 一、我县社区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居委会自治能力不足

  我国社区居委会从法律上定性为居民自治组织,而在实际工作中,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政府却在持续向其转移行政事务,“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局面长期以来都没得到有效地解决。政府职能部门习惯把社区作为政府的“腿”,将各种行政性工作任务下派到社区,令身兼数职的社区工作者分身乏术,难以系统、持久地给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支持和帮助。

  2、社区多元主体关系有待理顺

  行政部门、街道、社区各层级之间职责界定不够明确,关系也未完全理顺。行政部门代表政府行使职权,更多的是体现在任务下达、政策制定和监督指导上;街道作为派出机构,权责错位矛盾比较突出,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还不强,各类执法、协管员队伍缺乏统筹协调、各自为战的情况一直存在。社区居委会行政负担较重,自治空间较小,影响为民服务的质量。目前社区工作更多的体现为搞活动、下命令、定指标,没有持续影响力。过于注重事后管理、过于注重硬性手段,导致许多现实问题在现有体制下难以有效预防解决。

 3、社区工作队伍不稳定

  近几年来,社区工作领域逐步拓宽,工作对象不断扩大,随着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对社区工作人员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当前社区工作人员职业定位不明确,专业人员少,志愿者队伍建设更是严重滞后。加之收入待遇偏低,没有建立稳定的薪酬保障体系和工资增长机制,导致高素质人才流失严重。工作队伍的不稳定及工作积极性不高,严重影响了居委会的工作效能。

  4、社区共治网络发展不均衡

  目前,纵向式的行政组织结构,和上头大、下头小的组织设置及人员配备,导致社区在组织形式上具有封闭性、机关化、行政化的特点,这和开展社区工作要求的开放性、基础性特点不相适应。表现在社区层面设置的各类站、室、中心等服务和活动载体,有不少资源没有充分整合利用,社区各类人员由不同部门管理,政出多门,各自为战,难以收到良好的整体效果。

  更为主要的是社区党的组织建设严重滞后,即便有大多也是形同虚设,并没有有效地开展工作。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居民和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作用不足。目前,我县城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只有 9 个,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模式尚未形成;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强管弱服的现象依然十分突出。“双报到”

 单位虽然已经到社区报到,但志愿服务内容与社区契合度不高、形式较为单一,尚未形成工作合力。

  5、以行政为主导的社区工作模式亟待改善

  目前的社区工作,以服务居民为工作对象,以服务党委政府工作为中心,这种对上负责、宏观指导的指导思想,与社区居民多元化需求带来的对下负责、微观帮助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导致社区工作在服务对象的细划和分类指导方面线条比较粗,对弱势群体的帮助方面,属于“你有求、我才去帮”的被动式的服务。没有主动从弱势群体的角度切入,推动助人自助观念和以人为本理念的真正落实了。在社区,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具体事件考验着社区工作者的思维、处置、应对能力,对社区工作者的知识、水平和从业技术的要求也非常高。传统的以行政为主导的工作模式势必会受到最现实的挑战,对服务对象特别是弱势群体存在居高临下的心态,没有与求助者建立平等的关系,并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就必然影响工作绩效,严重的甚至会损害社区的形象。

  二、构建完善社区治理模式的建议

  新形势下,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做好社区治理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重大的

 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针对我县的社区建设实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社区治理工作。

  1、加快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进程

  建议在我县城区选择各方面条件相对完善的居民社区设立试点,对社区目前承担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服务站的职能,切实解决长期以来社区职责不清、行政事务负担过重等问题。实行行政事务社区“准入制”,拦截、过滤政府下达的大部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同时,把政府直接为群众服务的行政职能赋权于社区,进一步强化社区的服务力、执行力。

  2、转变政府职能,主动适度放权

  一是强化对城市社区管理制度的研究和制定。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来规范社区建设和治理的方方面面;加大政策扶持培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社区民间组织的成立,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兴办公益事业,并为之提供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支持。建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和扶持基金,特别是对新兴产业、民生产业等领域的新社会组织,在创办之初给予资金扶持,并依据社会组织的服务类型制定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二是大力推行“议行分设”。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政策制定、资源提供和服务监管的职能,而具体运作可由社会组织实施。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一些适合市场运行的社会服务事务,如社区居家养老、环境卫生、治安巡逻等交由发展成熟的社会中介组织承担,政府则负责对其运作进行监管。

  3、提升社区干部治理能力

  立足于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不断壮大社区工作者队伍,大力提升社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一是明确社区工作者的配备标准。推行网格化管理,按照 200 至 400 户左右划分网格,每个网格配备 1-2 名网格社工,作为“全科医生”负责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服务居民群众等工作。二是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社区机构纳入事业单位序列、工作人员纳入正式编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办公场所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三是促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和专业化,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能力素质,使原有的社区工作者更快地完成角色转换,更好地胜任新时期社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4、完善社区管理制度

  一是职责规范化。研究制定关于强化社区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社区的职能定位、内设机构、运行方式、办事流程和服务

 标准,理顺与政府部门、居委会的关系。二是管理制度化。参照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建立以年度目标和项目化运作为基础的任务分解体系,以专项财政经费和预算增长机制为核心的财政保障体系、以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以工作绩效排位制和责任追究制为重点的实施监督体系,推动社区治理健康有序运行。

  5、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所有社区,都要建立党的小组或支部,并全方位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工作中。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各类社会团体为依托,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共建单位共同参与的共驻共建组织体系。要进一步巩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对于一些必须交由社区办理的事情,要严格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相应的经费和职权。街道党委要加大对社区党组织的指导力度,帮助其理顺社区与业主委员会、民间组织的工作关系,推进社区由忙事务向抓服务回归,真正成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性组织。社区要加强主体意识,把闲散在社区的代表委员、草根能人等优势资源组织起来,通过联席议事听取群众心声,打通居民诉求与政府决策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由“替民做主”向“让民做主”的转变。建立和发展与社区工作相适应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吸引更多的党员、干部、

 团员、少先队员和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逐步形成多方参与、共驻共建、互利多赢的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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