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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育龄外来妇女产前保健及其相关因素分析

时间:2022-10-22 08:05:04 来源:网友投稿

教育程度、户口类型、生育胎次、有无婚育证明是产前保健的影响因素。结论 年龄、受教育程度高、非农户、有婚育证明、生育胎次少等因素对外来妇女参加产前保健具有促进作用。

关键词:产前保健;育龄外来妇女;相关因素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剧,我国流动人口呈空前的规模,流动人口中男性占52.3%,女性占47.7%。育龄妇女是女性流动人口的主体,约占79.2%。对于流动育龄女性来说,文化水平低、卫生保健意识低、经济收入不高等问题是其对产前保健服务利用率低。本研究对我市已婚育龄期外来妇女产前保健情况、困难进行调查,分析造成困难和问题的原因,为提高外来人口产前保健治疗提供参考依据。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自2013年4月1日-2015年4月1日,采用方便抽样法抽取100例已婚育龄外来妇女,纳入标准:①年龄23-49岁;②跨县/区/市流动以及在流人区居住超过3个月的已婚育龄妇女。

1.2调查内容 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户口类型、职业、生育胎次、有无婚育证明、是否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协议。对于有孕史妇女采集其在流入地发生的最近一次怀孕时孕产期的检查状况。

1.3方法 采用调查问卷,所有问卷均当场收回,对于不合格的问卷按要求补足,发放100份问卷,全部回收且为有效问卷,回收率和有效率均为100%。

1.4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17.0进行统计分析。计数数据采用x2检验进行单因素分析产前保健的相关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产前保健的相关危险因素。P<0.05为差异显著性水平。

2.結果

2.1基本特征 本次调查中的100名已婚育龄外来妇女,平均年龄为(31.6±12.4)岁,其中75例为妊娠史妇女,56例进行产前保健,未做产前保健的19例。具有妊娠史的妇女中,胎次1-3次,平均胎次(1.4±0.7)次;年龄20-43岁,平均年龄(35.6±9.6)岁。

2.2单因素分析 按照是否已做产前保健将75例有妊娠史妇女进行分组,对年龄、教育程度、户口类型、生育台词、有无婚育证明、是否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协议等指标进行单因素分析,结果表明上述指标均差异显著(P<0.05),见表1。

2.3Logistic回归分析 对单因素分析差异显著的指标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已婚育龄外来妇女的年龄、受教育程度、户口类型、生育胎次、有无婚育证明是产前保健的独立影响因素,见表2。

3.讨论

流动育龄女性年龄偏低、受教育程度偏低、农业户口、经济收入低,职业以从事服务行业为主,流动性大,缺乏生殖健康知识。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年龄是影响已婚育龄外来妇女产前保健的重要因素,<40岁的已婚育龄外来妇女更有可能参加产前保健,受教育程度是该群体进行产前保健的影响因素。受教育程度越高进行产前保健的可能性越大,尤其是产前检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如胎儿过大过小、胎位不正等疾病。孕产期保健开始的时间越早,对胎儿发育迟缓与畸形、流产、死胎等不良妊娠发生的预防会更及时、准确。因此,从一级预防出发进行孕早期保健,能够保护胎儿与母亲的健康。生育1胎和2胎的已婚育龄外来妇女要比生育3胎及以上的参加产前保健的可能性更大。

流动孕妇在产前检查、孕早期检查、住院分娩、产后访视率、系统管理等方面明显落后于常住人口。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协议能够指导并提高流动育龄女性的产前保健知识,是该人群产前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外来妇女的保健服务机构应该密切重视这些影响因素,发动宣传,提高应保健妇女的保健意识,充分配置保健资源,同时降低保健门槛。为满足已婚育龄期外来妇女产前保健的相关需求,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①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的登记和管理,提高其卫生服务工作质量,着力开展产前保健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②在各级医院或卫生服务站为外来妇女产前保健建立档案,详实记录,并适当建立产前保健绿色通道;③相关政府行政部门联合企事业单位为外来妇女产前保健提供优惠政策,降低产检、治疗等的费用,减轻孕产妇经济负担。

综上所述,年龄、受教育程度高、非农户、有婚育证明、生育胎次少等因素对外来妇女参加产前保健具有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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