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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

时间:2022-06-18 15:1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供大家参考。

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

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管理居民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控制犬类伤人、犬类扰民和动物检疫,净化市容环境。根据《**市养犬管理条例》《**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关于开展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宣传、强化监管、合理惩戒、提升服务”为指导,以“养犬要管犬,管犬先管人”为原则,以解决居民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摸清全县居民养犬情况,集中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探索建立“文明养犬”行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做到底数清、监管严、宣传广、效果实。

  二、整治范围与目标

  (一)整治范围

  县城建成区。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从严整治养犬乱象、全面提升文明意识、督促养成良好习惯、示范引领文明新风”的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摸排、集中整治、督查整改、巩固成效等,重点解决以下具体问题:一是在限养区饲养禁养犬类(烈性犬、大型犬等)问题;二是无证养犬和狂犬、遗弃犬问题;三是遛犬不拴犬绳、不戴嘴罩等问题;四是遛犬不清理粪便的问题;五是携犬出入公共场所的问题;六是犬吠声扰民、影响邻里生活的问题;七是不服从犬类管理、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略

  四、责任分工

  (一)县城管局:负责准养犬只的登记、办证等工作;根据犬只数量和居民区规模统一采购犬链、嘴套等犬类用品,并在居民办理犬证时按需发放;做好禁养犬、狂犬、烈性犬、遗弃犬的清理和公示;组织开展考核和监督,协调各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形成整治合力。

  (二)县委宣传部、电视台:通过多种渠道强化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积极推进“文明养犬”行为宣传引导工作。

  (三)县农牧局:负责犬类检疫、狂犬疫情监测、犬类免疫证明核发管理等工作。

  (四)县卫计局:负责人用狂犬疫苗统一供应、接种,狂犬病人免疫抗体检测及狂犬病诊治工作。

  (五)县住建局、**镇、**街道办:负责监督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登记居民养犬情况(养狗人基本信息,犬只数量、品种、是否检疫、有无犬证以及狗链等犬类用品);配合县城管局开展犬证办理和犬类用品发放工作;督促各社区、小区物业对居民养犬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对不栓犬绳、不清理犬粪便的不文明行为记录在案、拍照留证或通过网络曝光,并对养犬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探索创建“文明养犬”行为宣传示范小区。

  (六)县公安局:负责对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犬类经营场所经营状况的调查处置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贯穿规范管理工作全过程)

 按照 1+2+3+多(即 1 个核心内容、2 大责任主体、3 阶段宣传任务、多个部门配合)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规范管理养犬行为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县委宣传部、电视台2大责任主体围绕“文明养犬”这1核心内容,认真做好前期宣传动员、中期成果展示、后期效果巩固 3 阶段宣传任务。其他各责任部门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广泛发动人员力量,引导居民提升文明意识和行动自觉,通过多部门协作形成宣传工作大格局。

  (二)摸排登记阶段(2019 年 1 月 10 日至 2 月 15 日)

  县住建局、**街道办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摸排县城内养犬情况,并于 2 月 12日前将摸排情况及所需犬类用品品类、数量等报县规范文明养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犬类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摸排。集中整治阶段(2019 年 2 月 15 日至 4 月 30 日)。

  各责任单位根据摸排登记情况,陆续推进犬证办理、犬类检疫、犬类用品发放、违法圈养行为处置、流浪犬清理、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等各项工作。取缔经营暗场、惩处不文明养犬行为、探索建立宣传示范点。各责任部门按照重大进展随时报、常规工作每月结的原则,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于 2019 年 2月、3 月每月 28 日前将上报当月工作小结,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前上报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三)检查巩固阶段(2019 年 5 月 1 日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

  由县规范文明养犬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对各责任单位责任落实情况、阶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深入推进督导检查“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早处理、早解决,通过严格检查和严厉约束,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不折不扣的落实任务、毫不回避的整改问题。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9 年 5 月 20 日之后)

 各相关单位将开展规范养犬行为的具体经验转化为促进居民普遍养成文明养犬习惯的长效做法,通过组织居民办理证件合法合理养犬,实现引导居民养成良好习惯文明规范养犬,循序渐进、层层深化,形成系统、完善的规范养犬行为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形成共治共管的集体意志

  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到犬只扰民、伤人及其他因不文明养犬行为造成的邻里关系紧张、社会纷争频起等不稳定因素的复杂性和严重性,要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城市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宣传、全面摸排、强化治理、提升巩固,将居民养犬行为规范管理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提升落实职责的行动自觉

  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提升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坚持多措并举规范居民养犬行为的目标导向,和凝心聚力破除不文明养犬难题的问题导向,自觉主动抓任务落实,不折不扣抓问题整改,做到取缔一批违规经营场所、惩处一批不文明养犬行为人、建立一批文明养犬宣传示范点,力促养犬行为规范管理工作管出成效。

  (三)凝聚规范管理的集中力量

  各相关单位要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严格按照《**市犬类管理条例》等规定立即开展工作。做到目标一致、上下一心,加强沟通协作,强化多方联动,在规范管理工作上出实招、干实事、创实效。

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XX 街道文明养犬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加强养犬常态化管理工作,加大推广养犬管理平台的应用力度,全面实施《XX 市养犬管理条例》,杜绝违规养犬行为,形成文明养犬的良好风气,结合 XX 街道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 12 月底,在 XX 区 XX 街道范围内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区域 整治区域根据《XX 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XX 街道辖区均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包括开放式公园、市民广场、商场、超市、居民小区、菜市场、主要开发区等区域。

 二、整治目标 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全面覆盖,市民养犬要自觉犬只免疫和信息登记;遛犬要自觉拴绳挂牌和清理排泄物;养犬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收容流浪犬。切实保障公民人身安全,有效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即日起至 2022 年 6 月底)。一是深入开展“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宣传进社区、进家庭、

 进企业活动,开展文明养犬集中宣传月活动,以设摊形式宣传《XX 市养犬管理条例》、《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养犬管理相关规定,着重宣传《XX 市养犬管理条例》中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相关罚则,引导市民按规定养犬、文明养犬。在各主干道路、小区门口放置养犬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充分利用小区大屏和楼道电梯显示屏滚动播放文明养犬宣传标语、海报及视频。组织发动村(居)委会、工作站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深入社区、单位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对养犬人发放《文明养犬服务手册》,重点宣传犬只免疫和登记、文明养犬规范、违法违规处罚等内容,使养犬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的烈性犬名录、携犬进入公园有关事项等通告内容家喻户晓,实现宣传全覆盖、零距离。二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文明养犬行为,XX 街道通过群发短信,友情提醒辖区内的养犬人员,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二)登记整治阶段(即日起至 2022 年 9 月底)。深入摸排登记。在宣传发动的同时,在重点管理区内,一是以社区为单位,引导群众主动在网上(龙城汪微、我的 XX)登记报备犬只信息,相关部门加强对登记信息的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二是动员养犬户为犬只注射疫苗。动物诊疗机构统一提供兽用狂犬病疫苗,本着方便群众的原

 则,合理设置免疫注射点,做好《免疫证》及免疫牌的发放,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和残疾人需办理犬只免疫证的,要人性化服务,提供上门服务;三是推行应用犬牌管理,提升市区养犬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四是强力劝导整治。坚持边宣传边整治,夯实属地社区和相关部门管理责任,组织专门力量、在大型商场、居民小区、公园、主次干道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加大巡查力度,常态化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劝导,及时收容流浪犬;四是梳理辖区内不文明养犬遛犬行为高发的重点区域,组织多部门集中开展“定点整治”,劝导不按规定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对不服从劝导的犬只一律按无主犬收容;五是通过各种电子屏轮流播放一批文明养犬的典型事例,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形成挤压驱赶效应和荣耻分明的氛围。

 (三)以罚促管阶段(2022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2 月底)。自 10 月 1 日起,组织人员常态化开展巡查,依据《XX 市养犬管理条例》,加大对不按规定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管控。一是要组织社区、物业等人员需开展犬只管理工作,及时发现上报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时作出处罚;二是要按照辖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养犬管理专业应急队伍,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依法快速处置涉犬案、事件;三是要建立养犬违法记录档案,对多次被处罚的人进行登记管理。

 (四)常态长效管理阶段(2022 年 12 月底后)。各社区、各部门要落实文明养犬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养犬管理工作,杜绝各类违规养犬行为,形成文明养犬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职责分工 党政办: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条例》和专项整治的宣传,在全开发区营造“依法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

 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城乡网格化管理,按照职责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依法养犬宣传教育,并将《条例》纳入普法教育范畴。

 物管部门:负责配合社区、指导督促物业小区开展养犬管理宣传,督促成建制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所属小区犬只进行摸排登记,落实养犬责任,通报给所属社区。

 市监局:加强对犬只交易市场、犬只养殖场、宠物医院、宠物用品商店等经营单位排查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宣传教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方式督促改正,规范其经营行为。

 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占用道路、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协助处理无免疫证犬只、违法携带犬只外出等行为,按照《XX 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查处养犬不文明行为。

 财政分局: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

 XX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因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以及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治安案件,按照《XX 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查处养犬不文明行为。

 各社区(村委):负责本辖区的养犬管理宣传、处理网络投诉和交办,犬只排查登记和捕捉收容工作,并督促本社区各小区物业公司扎好落实。做好养犬户籍化管理平台详细登记建档工作,成立专职养犬管理巡查队常态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社区(村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的工作氛围,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发动各方力量,形成阵势和威慑,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全面形成合力。各单位不仅要各司其职,做好本职工作,还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要一齐动手,一抓到底,形成犬类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特别是对一些交叉共管的工作,既要明确牵头人,又要主动协调配合,决不允许推诿扯皮。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对查处的违规养犬、违规遣犬典型要集中曝光,联系媒体加强宣传;要在各小区宣传栏中开辟养犬管理综合整治专栏,大力宣传养犬管理整治内

 容,让当事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价,引导公众增强文明养犬责任感。

 (四)强化督导检查。整治期间,XX 街道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每月开展跟踪督导,检查整治工作开展和措施落实情况,对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负责,敷衍了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xx 镇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xx 省动物防疫条例》、《xx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

 以“规范管理、文明养犬、收容处置流浪犬和狂犬疫情防治”为重点,开展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单位责任与发动群众参与相结合、教育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依法、文明、安全养犬,创建文明卫生、安全和谐人居环境,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具体目标

 全镇各行政村的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通过整治,达到“四个强化”,即强化犬只登记、免疫、上牌、经营场所整治,全镇犬只登记率达到 95%、免疫率达到 95%、上牌率达到 95%、涉犬经营场所整治率达到 95%;实现“四个落实”,即落实清理犬只排泄物、落实遛狗栓绳、落实禁止犬只进入限制区、落实收容流浪犬。

 除上述区域外,犬只要实行免疫、登记、挂犬牌等工作。养犬人携危险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戴束犬链、嘴套等安全措施,且有成年人牵引。

 二、整治重点

 养犬不登记、不免疫;遛犬不栓绳、不清理排泄物;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犬只伤人;流浪犬只未收容。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镇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 xx 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整治工作,并明确联络员做好日常联络协调工作。成员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镇派出所负责养犬信息登记、发牌;纵犬扰民、伤人引起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妨碍养犬管理执法行为的查处;狂犬或者疑似狂犬的捕杀工作。

 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重点管理区内流浪犬只(无主犬只和被遗弃犬只)的捕捉及移送工作;查处未采用牵引带约束犬只、未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养犬管理工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犬只检疫、免疫和动物狂犬病疫情监测等工作;实施动物防疫许可和诊疗许可;狂犬、大型犬、烈性犬的认定;对疫犬、疑似狂犬、死亡犬只进行无害化处理;指导犬类收容留检工作;建立县犬只收容留检场所,加强日常管理。

 镇党政办负责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及涉犬舆情管控应对。

 镇综治办负责犬类问题投诉的受理和转办。

 镇司法所负责提供规范养犬管理工作的法律指导和保障工作,协助调解因犬只引发的一般矛盾纠纷。

 镇财政所负责规范养犬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镇计生办负责狂犬病疾病预防的宣传教育;人狂犬病疫情监测;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和病人的诊治。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犬类经营场所的注册登记和监管。

 镇团委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和文明养犬劝导活动。

 各行政村做好辖区内养犬登记及狂犬病疫苗接种的组织工作,负责辖区一般管理区内流浪犬只的捕捉及移送工作。

 四、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19 年 12 月中旬前)。开展摸底调查。派出所、综合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牵头部门在全镇开展犬只底数排摸,对犬只登记、免疫、上牌、收容场所布置等工作进行前期调研,制定《xx 镇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成立镇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并开展实体化运行。加强宣传发动。12 月中旬,向全镇发布《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xx 镇文明养犬倡议书》;召开全镇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属地责任和镇属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组织机构,部署落实各

 项措施,做到目标明确、职责清楚、措施落地。期间,各行政村集中组织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志愿者进村居(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全覆盖开展“规范管理、文明养犬”等宣传活动;宣传部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全方位宣传规范养犬管理有关规定,向群众发布养犬免疫、登记的办理地点、时间及相关要求,动员全镇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规范养犬整治活动。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9 年 12 月中旬-2020 年 3 月底)。实施接种免疫。《通告》发布后,按照工作部署,在规定期限内公布犬只登记、免疫上牌点;做好动物诊疗机构免疫点免疫人员的技术培训、指导,监督各免疫点兽用狂犬病疫苗的采购、管理和使用。开展信息登记。发动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到各单位、辖区住户开展犬类信息调查摸底,告知养犬人携带尚未接种的犬只到指定免疫点进行疫苗接种,领取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办理犬只登记手续并领取犬只登记牌;将辖区内的犬只登记情况每天汇总录入台州市规范养犬管理信息平台,确保底数清、数据准。集中开展违规养犬和流浪犬收容整治。1 月中旬前,全镇开展为期 1 个月的违规养犬和流浪犬集中整治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加大执法,纠正市民违法养犬、不文明遛犬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对携犬出户

 未束犬链或进入公共场所的,进行劝阻教育;对犬只饲养人其他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予以查处;各相关部门、镇机关干部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内的犬只进行登记发牌,集中开展流浪犬捕捉,并及时送犬只收容场所,每周将流浪犬捕捉情况上报镇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 月中旬前,做好流浪犬收容场所的建设(新建或改建)及运行工作。

 (三)第三阶段:评估总结阶段(2020 年 4 月下旬)。镇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xx 镇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考评办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验收,进行考评认定;同时固化排查、管控、预防等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预定目标顺利实现;总结经验,强化宣传,为推进养犬管理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落实;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配合开展实体化办公。

 (二)强化服务管理。整治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努力方便群众;统

 筹安排登记时间,合理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遇到问题要多解释说服,避免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要切实做到政府部门认真履职、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众全面监督、养犬户主自觉自律。同时,要建立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三)严格考核推动。县创建办、县预防狂犬病办要将该项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狂犬病防治工作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镇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职能部门开展检查、指导、通报。对于应履职而不履行或履职不到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四)全力保障推进。要加强对犬只收容场所建设及运行,犬只免疫登记、犬牌及犬绳,流浪犬收容、捕捉及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经费保障,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加强涉犬舆情监测和引导管控,防止出现负面炒作;镇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梳理、分析研判相关信息,进行跟踪评估,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努力推进形成依法、文明、安全养犬的良好环境。

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XX 区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正确树立市民文明养犬意识,遏制不文明养犬行为,减少犬只伤人、扰民现象,维护好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好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助推我区“双创”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在 XX 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市民人身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目标,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深化 XX 区养犬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严格处罚和落实制度相结合,有效解决群众高度关注、反应突出的违规养犬问题,全面减少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全力消除犬只伤人、扰民等安全隐患,提升群众文明养犬意识,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XX 区全区域。

 整治内容:

 1.治理公共场所“遛狗不牵绳”、不戴嘴罩; 2.劝导犬粪随地拉撒、粪便不清理清除等不文明行为; 3.整治公共场所出现的流浪犬、无主犬;

 4.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向媒体曝光一批,对违法养犬行为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批。

 三、组织领导 成立 XX 区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区城管局局长 副组长:XX 区城管局副局长 成员:区城管局相关科室、各街道城管中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XX 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任务及职责分工 为使整治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并确保实施,各街道、区城管局、XX 公安分局联合成立巡逻小组和整治小组。

 (一)巡逻小组职责 1.每日 7:30—9:30、18:00—21:00 期间,在各街道区域开展宣传、教育、劝导及整治工作。

 2.整治流浪犬、无主犬。

 (二)整治小组职责 1.每日 9:30—18:00 期间,以网格巡查方式加强各街道社区的巡查,对“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便溺”,不戴嘴罩、不清犬粪等不文明行为及流浪犬、无主犬进行集中整治。

 2.对养犬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查处。

 3.与公安部门联动,对不听劝导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作为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3 月 26 日—4 月 5 日)。

 1.召开宣传发动相关会议,层层发动; 2.发放宣传单,印制《文明倡议书》; 3.开展劝导。与社区联动,开展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家庭; 4.利用宣传媒体在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沿街店面LED 显示屏等各类各级媒体发布《倡议书》。

 (二)集中整治(4 月 6 日—4 月 30 日)。

 由巡逻队、整治小组在各街道社区开展不文明养犬教育、劝导、制止“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便溺”、不戴嘴罩、不清犬粪等不文明行为,对流浪犬、无主犬进行集中整治。

 (三)公开曝光(长期)。

 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向媒体不定期进行曝光,对不听劝导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作为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属国家公职人员的,向当事人工作单位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规范养犬行为既是创建文明城市的现实需求,也是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安康、维护市容环境

 卫生的重要举措,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集中清理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正面引导。切实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加强犬只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媒体报道、音频播放、发放宣传册等实现多形式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规养犬行为,自觉参与犬类监督管理,形成人人参与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在整治过程中,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执法建设,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整治过程要做到方式得当、措施得当、行为得当,把握好整治尺度,体现人性化管理,禁止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全面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

 附件:1.《文明养犬倡议书》 2.《文明养犬宣传标语》

 附件 1:

 文明养犬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近年来,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饲养宠物犬已经成为许多市民的爱好,但不少养犬市民对犬只缺乏管理,导致养犬扰民、犬只伤人、犬只粪便影响卫生等问题突出,从而影响了周围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威胁到了广大群众身心健康。

 文明、科学养犬和强化犬类管理工作是我区深入推进“双创”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千家万户,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为此,我们向广大养犬市民倡议:

 一、除必要的免疫、检疫活动外,请不要携带犬只进入国家机关、医院、学校、车站、码头、商场、餐厅、影剧院、图书馆、体育馆等重要办公、服务、公众集聚场所和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及政府确定的其他禁遛区。

 二、请在遛犬时使用牵引带,并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携犬外出请随身携带小铲、塑料袋、卫生纸等,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三、请约束好您的犬只,避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并及时妥善处理因养犬、遛犬引发的纠纷。

 四、发生犬只伤人等事件,请第一时间帮助受害者进行诊疗,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请及时办理犬只登记,定期注射犬只疫苗。

 六、饲养人对病犬、伤犬、死犬应当妥善处置,不得随意遗弃。

 附件 2:

 文明养犬宣传标语

 1.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文明养犬。

 2.为了公众健康,请您文明养犬。

 3.遵规文明养犬,预防人畜共患疾病传播。

 4.养犬要文明,莫让犬扰民,遛狗拴狗链,犬粪要清理。

 5.争当文明养犬人,共创和谐新生活。

 6.自觉做好防疫工作,严防狂犬疫情发生。

 7.提倡文明养犬,共建和谐社区。

 8.加强犬类管理,预防疾病传播。

 9.自觉遵守养犬规定,共创整洁美好家园 10.犬只不文明,犬主责任大。

 11.养犬愉悦自己,养犬勿扰他人。

 12.从我做起,文明养犬,创建和谐平安城市。

 13.倡导爱心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

 14.犬只伤人畜,犬主要赔偿。

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X XX 乡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维护乡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柒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范围开展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规范管理、文明养犬、狂犬疫情防治”为重点,开展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单位责任与发动群众参与相结合、教育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依法、文明、安全养犬,创建文明卫生、安全和谐的人居环境,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养犬不登记、不免疫; (二)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犬只伤人; (三)狂犬或者疑似狂犬的捕杀。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 XX 乡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 乡长

 副组长:XX 武装部长、副乡长 XX XX 派出所所长 成 员:XX 安办主任 XX 畜牧站站长 XX 宣传文化中心主任 XX 畜牧站工作人员 XX 畜牧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畜牧站,由 XX 兼任办公室主任,XX 负责日常工作。

 派出所:纵犬扰民、伤人引起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妨碍养犬管理执法行为的查处。

 畜牧站:负责犬只登记、检疫、免疫和动物狂犬病疫情监测等工作;实施动物诊疗许可;狂犬、大型犬、烈性犬的认定;对疫犬、疑似狂犬、死亡犬只进行无害化处理;狂犬或者疑似狂犬的捕杀工作。

 宣文中心:负责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及涉犬舆情管控应对。

 四、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20 年 4 月 20 日至2020 年 4 月 25 日)。

 1.在全乡开展犬只底数排摸,对犬只登记、免疫、上牌等工作进行前期调研。

 2.制定《XX 乡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建立乡规范养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并开展实体化运行。

 3.加强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利用村级广播对《养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文明养犬倡议书)进行宣传;召开全乡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工作职责:各行政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组织机构,部署落实各项措施,做到目标明确、职责清楚、措施落地。集中组织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志愿者进村居、进企业、进校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规范管理,文明养犬等宣传活动;宣传部门全方位宣传规范养犬管理有关规定,向群众发布养犬免疫、登记的办理地点、时间及相关要求。动员全乡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规范养犬整治活动。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0 年 4 月 26 日至2020 年 5 月 15 日)。

 1.实施养犬登记和接种免疫。在乡畜牧站进行养犬登记、免疫上牌,畜牧站做好免疫点免疫人员的技术培训、指导,监督各免疫点兽用狂犬病疫苗的采购、管理和使用。

 2.集中开展违规养犬整治和狂犬或者疑似狂犬的捕杀。通过宣传教育,纠正村民违法养犬,不文明遛犬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对狂犬或者疑似狂犬的犬只由乡畜牧

 站统一安排人员进行扑杀。

 (三)第三阶段:评估总结阶段(2020 年 5 月 16 日至2020 年 5 月 31 日)。

 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检查验收,进行考评认定;同时固化排查、管控、预防等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预定目标顺利实现;总结经验,强化宣传,为推进养犬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职责分工。各部门、各行政村要按照全乡工作部署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落实;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

 (二)强化服务管理。筹安排登记时间,合理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遇到问题要多解释说服,避免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要切实做到部门认真覆职、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众全面监督。养犬户主自觉自律。

 (三)全力保障推进。各部门、各行政村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加强涉犬舆情监测和引导管控,努力推进形成依法、文明、安全养犬的良好环境。

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XX 县集中整治城区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树立市民文明养犬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自 2019 年 11 月起,在县城中心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不文明养犬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宣传教育、引导劝导与依法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县中心城区范围公共场所遛犬不束犬链绳)、犬类扰民伤人、犬粪不清理、时有流浪犬出没等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不文明养犬问题,为公众创造良好文明的生活环境,确保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二、工作内容 运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集中宣传,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走进社区和公园广场开展宣传,引导饲养犬类(或其他宠物)的市民文明养宠,遵守文明养犬和公共场所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在县城中心区域内遛狗不束犬链(绳)、犬粪随地拉撒、粪便不清理清除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对城区范围公共场所出现的流浪犬,无主犬予以捕捉。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中心城区集中整治不文明养犬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网信办(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房管局)、团县委、县广播电视台、XX 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城中心范围集中整治不文明养犬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考核监督。

 四、工作措施 (一)免疫检疫 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县中心城区实施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 1.负责向社会公布犬只定点免疫机构,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对已免疫接种的犬只颁给犬类免疫证,并记录在案。

 2.负责对犬只无害化处理。

 3.负责依法对犬类经营场所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

 4.负责建立重点管理区犬只免疫信息系统和犬只免疫电子档案,为社会公众提供相关的管理服务信息。

 (二)清查登记 XX 镇人民政府组织对县中心城区养犬情况的清查、登记,对接县农业农村局登记已免疫的犬只,并鼓励全镇居民主动登记,对未进行免疫登记的,告知养犬人携犬到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免疫登记。

 (三)区域管理 为规范城市养犬行为,我县对养犬实行禁止养犬区、重点管理区两类区域管理 禁止养犬区:县中心城区办公场所、医院诊疗区、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单位集体宿舍、幼儿园等为禁止养犬区。

 禁止养犬区内不得饲养、繁殖、销售任何犬只。军用、警用以及科研实验用犬只、导盲犬等特种犬只除外 重点管理区: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及 XX、XX、XX、XX 等四个社区为重点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繁殖、销售危险犬只;所有犬只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

 五、职责分工 为使县城区范围集中整治不文明养犬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相关职责分工如下: 1.县政府成立本级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组织机构,落实本级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组织职能部门依据标准设立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点,依法实施免疫登记,开展辖区疫犬和犬尸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宠物诊疗行业等涉犬经营单位进行监管。

 2.县公安局:负责查处打击因犬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协调机制会议,及时通报情况信息,研究部署工作。

 3.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负责宣传城市养犬管理工作,营造“以文明自律养犬为荣,以违规扰民养犬为耻”的良好氛围。

 4.县网信办(县委宣传部):负责对涉犬网络舆情进行监测、搜集、研判及负面舆情的管控等工作。

 5.县民政局:负责依法对涉犬行业协会和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开展文明养犬工作。

 6.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犬类狂犬病的疫苗免疫、监测工作,发放犬类免疫证;确定犬只定点免疫机构并向社会公布;负责指导犬类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对犬只集中饲养、犬只无害化处理和犬只诊疗机构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查许可工作;会同县公安局根据犬只攻击性、体型,借鉴外省市关于危险犬种的认定标准及种类,确认危险犬只标准及品种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7.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查处养犬破坏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负责利用公用设施在城市规划区的主次干道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开展文明养犬的公益宣传,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禁止携犬区和犬只公共活动区,并设立犬禁入和犬只活动区等文明养犬引导牌,负责流浪犬、无主犬的捕捉。

 8.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房管局):负责督促物业、企业、协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养犬管理工作,开展文明养犬宣传。

 9.团县委:组织、发动志愿者和团员青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劝导活动,引导广大全县人民自觉遵守城市养犬管理规定。

 10.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在电视屏幕上播放文明养犬游字和文明养犬倡议。

 11.XX 镇人民政府:负责对中心城区犬类的清查、登记工作。

 六、依法处罚 (一)县城市管理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携犬人未及时清除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排泄物,造成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依法处罚。

 (二)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以下行为予以处罚: 1.养犬人未将饲养犬只送动物防疫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取得犬只免疫证明的。

 2.发现犬只患有、疑似患有狂犬病或者其他严重人畜共患传染性疫病,未立即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

 3.从事犬只经营活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的。

 4.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犬只,未按规定取得检疫证明的。

 5.随意抛弃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犬只尸体的。

 6.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设犬只养殖场所的。

 7.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犬只诊疗活动的。

 (三)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以下行为予以处罚: 1.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2.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

 3.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

 4.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县各成员单位要把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周密部署、强化举措、积极稳妥推进。

 (二)通力协作,依法管理。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依法管理和人性化服务相结合,讲究工作方法,在不断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引导养犬人自觉文明、科学养犬,同时防止因简单粗暴执法引发负面舆情,防止引发群众聚集、上访等问题。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将宣传工作贯穿于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各个阶段,让广大市民群众知晓、参与、支持城市养犬管理工作,转化为文明养犬的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为深入推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依法管理奠定扎实的舆论基础,从而不断提升我县城市文明程度。

 (四)信息通报,督促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对开展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提炼、汇总,落实专人负

 责信息报送,确保按时、保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城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养犬管理工作进行跟踪评估、督查指导,对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适时予以通报,并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考评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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