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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巡查上报制度(范文推荐)

时间:2022-08-14 15:2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巡查上报制度(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环保巡查上报制度(范文推荐)

 

 环保现状巡查上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巡查上报工作, 推动环保巡查上报工作步入制度化、 规范化、 科学化轨道, 充分发挥环保巡查上报工作在上情下达、 下情上达、正确决策、 科学管理、 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促进企业各项事业和谐、 健康、快速发展,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结合我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 我公司环保巡查上报工作由分管企业领导直接领导, 归口总部安环办统一组织管理。

 总部安环办综合协调指导各子分公司的环保巡查上报工作, 各子分公司分级负责。

 第三条 总部安环办环保巡查上报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

 按照环保局和公司高层领导的要求, 研究和制订环保巡查上报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并组织实施。

 (二)

 做好环保巡查上报的采集、 筛选、 加工、 传送、 上报、 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

 结合企业中心工作、 领导和员工关心的问题, 组织开展环保巡查情况上报调研, 提供有情况、 有分析、 有建议的专题综合环保巡查情况上报。

 (四)

 及时、 准确、 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环保巡查情况, 同时将上级要求的环保巡查情况报送。

 (五)负责统计各子分公司环保巡查上报报送情况并计算积分向各子分公司公布。

 第四条 各子分公司要明确 1 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环保巡查上报员, 从事具体环保巡查情况上报工作。

 第五条 各子分公司环保巡查上报员的工作职责:

 (一)

 根据企业环保巡查上报工作要求, 结合各企业实际工作, 完成各企业环保巡查上报的收集、 编写、 报送工作, 每月定期向总部安环办报送各企业环保巡查情况上报。

 (二)

 根据上级环保工作报送要点, 结合各企业环保工作中心和重点及本企业环保工作实际, 开展环保巡查上报调研工作, 每季度至少报送有价值的综合或专题调研类环保巡查上报 1 篇。

 (三)

 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本企业重大突发性环保事件、 重要环保动态、 重要紧急环保情况, 并随后续报送事态进展、 处置措施、 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 环保巡查上报采集范围 第六条 我公司收集和报送环保巡查上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党和国家的重大环保决策在各子分公司环保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

 各子分公司对重要环保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

 各子分公司重点环保工作的进展情况, 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

 各子分公司的环保工作改革发展举措在本企业员工中间产生的反响情况以及其他思想动态。

 (五)

 各子分公司负责人关于公司环保工作的新思路、 合理化建议, 推进环保工作的新举措以及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六)

 各子分公司对有关于环保的改革和发展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 专题研究材料和有价值的综合统计数据。

 (七)

 上级领导来各子分公司指导、 检查工作或参观、 访问情况; 各子分公司召开或承办企业内外重要的关于环保的教育、 培训等各类会议情况。

 (八)各企业环保外事活动以及与国内外企业和有关方面的关于环保的合作、联合、 协作事宜。

 (九)

 重要环保科研成果的评审、 鉴定。

  (十)

 各子分公司管理范围内的环保突发事件、 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

 (十一)

 其他需报知企业领导和企业外其他单位的重要环保情况。

 第四章 环保巡查上报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

 各子分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环保巡查上报报送:

  (一)

 各子分公司环保巡查上报员对所掌握的环保巡查上报材料进行收集、整理, 编辑企业环保巡查情况登记表, 经所在各子分公司主管环保巡查上报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 于每月 25 日前报送到总部安环办, 及时报在最短时间内报送。

 (二)

 总部安环办根据各子分公司报送环保巡查上报, 编著《各子分公司环保巡查上报情况登记表》 ; 对于须报送上级机关的重大环保巡查上报, 由总部安环办领导审核同意后, 经企业领导签字上报。

 (三)

 对于各子分公司环保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 各子分公司负责人应首先及时告知总部安环办领导, 同时向企业领导报告; 并在口头通报后及时向总部安环办补送相关文字材料。

 (四)

 各企业环保巡查上报统一归口由总部安环办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报送, 未经企业领导批准, 各企业不得向外报送各企业环保巡查情况。

 第八条

 环保巡查上报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

 各子分公司上报环保巡查情况必须实事求是、 准确无误, 动态类环保巡查情况要言简意赅、 讲求时效, 参考类、 调研性环保巡查情况应力求创新、 分析透彻、 具有借鉴意义。

 (二)

 重大突发性环保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

 重大事故、 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 并快速整理成文字环保巡查情况报送总部安环办, 从收集环保巡查情况到报送文字材料一般不超过 2 小时; 常规约定的环保巡查上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 新闻性环保巡查上报应尽可能缩短报送时间。

 (三)

 各子分公司环保巡查上报材料一般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 经企业领导核定不宜公开的环保巡查上报, 应以纸质文稿加附 U 盘的形式报送。

 凡属涉密环保巡查上报,执行保密工作规定, 由保密工作人员管理。

 (四)

 各子分公司报送环保巡查上报材料作为企业资料存档保管。

 第五章

 通报和考核制度 第九条 总部安环办定期对各子分公司报送环保巡查上报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 并在各子分公司范围内通报, 上交到总部安环办领导

 第十条 各子分公司报送环保巡查上报的数量、 质量和环保巡查上报工作总体情况, 纳入部门工作考核。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总部安环办负责解释, 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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