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神科探视制度(完整),供大家参考。
精神科探视制度
1. 探视时间: 每天上午
下午
,午休及夜间禁止探视。
2. 探视者应服从护士统一安排,给病人带来的食物或其他一切物品,必须交给护理人员收存保管,不得直接交给病人。探视时家属应携带对病人有益的食物,避免带已腐烂或不新鲜的食物, 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如:刀片、剪子、打火机、长绳玻璃器皿等,应避免交与病人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如有需要交与护士保管。
3. 探视时家属应以 3人以下为宜,禁止未成年人或儿童探视,以免发生危险。探视时如发现病人情绪剧烈波动或行为异常,应迅速通知工作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4. 探视时不允许病人自行活动必须由家属陪同,如需外出必须经主管医师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外出。
5. 探视期间患者由探视家属看护 ,如有意外发生家属应负责。
6. 新入院病人如无特殊情况一周后方可探视。兴奋躁动的病人暂缓探视。
7. 探视结束后,将病人送回病房,不准私自将病人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