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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

时间:2022-08-01 17:2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办法,供大家参考。

实施办法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结业考核工作( 以下简称“第二批优才结业考核工作”), 进一步明确结业考核内容、 考核程序和考核指标, 确保结业考核工作质量, 根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工作实施方案》 及《培训大纲》( 国中医药发〔2008〕 8号)

 的有关要求, 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考核内容与程序 结业考核内容包括研修学员 平时考核、 结业论文、 中医经典理论考试、 中医临床医案、 策论、 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六项内容。

 考核程序如下:

 ( 一)

 研修学员填写《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审核表》( 附件 1), 一式 3 份, 经所在单位、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 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核备案;

 ( 二)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考核组按照《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平时考核表》( 附件 2), 对研修学员 进行平时考核;

 ( 三)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考核组对研修学员的结业论文进行考评;

 ( 四)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本省( 区、 市)

 研修学员 的中医临床医案、 策论、 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 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

 ( 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 会负责组织中医经典理论闭卷考试等相关工作, 并对研修学员 的中医临床医案、 策论、 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进行集中考评。

 二、 考核对象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研修学员 申请结业考核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

 完成个人研修计划和《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培训大纲》 中要求的研修内容;

 ( 二)

 年度考核合格, 并经所在单位、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三、 考核方法 结业考核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实行积分制, 总分300 分, 其中平时考核(100 分) 、 结业论文考评( 30 分)、 中医经典理论考试( 50 分)、 中医临床医案考评( 50 分)、 策论考评( 50 分)、 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考评( 20 分 )

 。

 各单项考评成绩总和, 为结业考核综合得分。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组织的专家考核组成员 要求不少于 3人, 并设组长 1 名 , 具有正高级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工作及要求。

 ( 一)

 平时考核(100 分)

 1. 考核 内容:

 主要考核研修学员 三年研修期间的理论学习、临床实践、 跟师学习情况及其科研能力和医疗水平的提高。

 2. 考核方法:

 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考核组实施。通过查阅研修学员 的研修学习笔记、 年度考核表等资料, 听取指导老师、 同行或科室( 单位)

 负责人评议等形式, 对研修学员 的理论学习、 临床实践、 跟师学习、 科研能力及医疗水平进行量化打分, 并填写《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平时考核表》( 附件 2)。

 本项考核总分为 100 分。

 ( 二)

 结业论文考评( 30 分)

 1. 考评内容:

 研修学员 提交 1 篇不少于 1 万字的论文和 500字至 1000 字的论文摘要 ( 少数民族文字的论文应附 1000 汉字的论文摘要)。

 结业论文具体要求见《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结业论文书写要求》( 附件 4)。

 2. 考评方法:

 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考核组, 根据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结业论文考评表》 ( 附件 3)

 对研修学员 的结业论文进行考评打分。

 本项考核总分为 30 分。

 ( 三)

 中医经典理论考试(50 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 会负责组织专家考评组命题, 主要考核内容以《中医经典必读》 为主, 体现研修学员 学习《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 温病学专著的水平。中医经典理论考试为闭卷考试形式, 时间初步定在 2011 年 11 月

 下旬。

 本项考核总分为 50 分。

 试卷总分为 100 分, 按 50%的权重计入结业考核总分。

 ( 四)

 中医临床医案考评( 50 分)

 1. 考评内容:

 研修学员 从三年研修期间提交的 90 篇医案中精选 3 篇医案。

 所选医案应能反映所从事专业疾病的诊疗过程,能够体现学员 对中医经典理论原则的领悟及中医临床思辨过程,也可对漏诊、 误诊、 失治、 误治案例进行深刻分析和总结。

 2. 考评方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 会组织专家考评组集中考评, 对研修学员 的中医临床医案考评并打分。

 本项考核总分为 50 分。

 ( 五)

 策论考评( 50 分)

 1. 考评内容:

 策论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 会组织专家考评组命题, 研修学员 选择题目 , 开卷完成 1 篇字数为 3000—5000 字的策论。

 要求结合中医经典理论、 指导老师学术思想、 个人临证实际经验等综合解答, 体现本人的原创思维,做到言之有理, 理必有据。

 策论撰写具体要求见《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策论撰写要求》 (附件 5) 。

 2. 考评方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 会组织专家考评组进行集中考评, 对研修学员 的策论进行考评并打分。

 本项考核总分为 50 分。

 ( 六)

 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考评( 20 分)

 1. 考评内容:

 按照本人确定的研修内容及方向, 针对临床上确有心得的病证、 疗法等, 完成 1 项能够突出中医临床科研思维的研究方案。

 研究方案既要体现中医理论特点, 又要思路清晰,设计合理。

 具体要求见《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设计要求》( 附件 6)。

 2. 考评方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 会组织专家考评组进行集中考评, 对研修学员的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进行考评并打分。

 本项考核总分为 20 分。

 四、 考核要求 1. 结业考核应坚持公正公平、 实事求是和严格规范的原则,按照本办法中规定的程序、 方法和指标执行。

 2. 研修学员 所在单位以及研修学员 本人所提供的各项资料应做到真实可信。

 弄虚作假者, 将取消研修学员 结业资格, 并追究相关人员 的责任。

 3. 考核项目 中结业论文、 中医经典理论考试、 中医临床医案、 策论、 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均为重点考核项目 , 凡单项成绩未过总分 60%者, 为考核不合格, 不予结业。

 4. 结业考核总分为 300 分, 及格线为 200 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研修学员 不予结业。

 五、 考核工作实施

  ( 一)

 研修学员 所在单位

 1. 收集本单位研修学员 的结业论文( 5 份)、 3 篇中医临床医案( 各 5 份 )

 、 策论答卷( 5 份)

 和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 5份), 并同时提供电子版;

 2. 对研修学员填写的《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结业考核审核表》( 附件 1)

 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一式 3 份,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2012 年 2 月 15 日 前, 将上述材料一并报所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 二)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1. 收集本省( 区、 市)

 研修学员 的 3 篇中医临床医案( 各5 份)、 策论答卷( 5 份 )

 、 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 5 份)

 及结业论文( 3 份 )

 , 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 前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 会。

 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邮箱( scjjc@satcm. gov. cn)。

 2. 审核《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结业考核审核表》( 附件 1)

 中的相关内容, 提出审核意见。

 3. 组织专家考核组对符合结业考核条件的本省( 区、 市)研修学员的平时考核、 结业论文进行考核打分, 结业论文考评分数将作为评选优秀结业论文的依据。

 4. 将本省( 区、 市)

 研修学员 的《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结业考核审核表》( 附件 1)、《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平时考核表》( 附件 2)、《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结业论文考评表》 ( 附件 3)各 1 份、《第

 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研修学员 结业考核综合评分表》( 附件 7)

 3 份, 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 前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

 同时对本省( 区、 市)

 研修学员 研修情况、 项目 管理情况、 经费配套及使用情况、 结业考核情况进行总结, 提出对该项目 的意见与建议。

 ( 三)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 会 1. 负责组织对中医经典理论考试进行统一命题, 对研修学员 进行中医经典理论考试, 完成相关考务、 阅卷、 分数统计等工作。

 2. 组织专家考评组对研修学员 的中医临床医案、 策论答卷、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进行考评、 评分, 提出考评意见。

 考评分数将作为评选优秀中医临床医案、 优秀策论、 优秀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的依据。

 3. 会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汇总研修学员 结业考核的各项成绩, 填写《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研修学员 结业考核综合评分表》( 附件 7), 提出结业考核意见, 于 2012 年 3月 30 日 前完成研修学员 结业考核工作

 4. 对结业考核成绩及格者, 授予“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称号, 并对结业考核成绩优异者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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