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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小学奖惩制度14篇

时间:2023-06-26 11:55:03 来源:网友投稿

小学奖惩制度第1篇一、考勤部分1、早晨值日教师7:00到园,不值日教师7:30到园。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20元。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奖惩制度14篇,供大家参考。

小学奖惩制度14篇

小学奖惩制度 第1篇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师7:00到园,不值日教师7:30到园。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20元。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计算。

3、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10元,两天扣除两天的基本工资及全勤奖30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销假当天补交请假条,并出示国家正规医院的病例、药方、发票,否则按事假算。

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班主任费、全勤奖30元及其他的工资结构。因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不允许请3天以上事假。请事假须事前两天请假,园长审批后方可请假。

5、法定节假日前后请假,以半天为单位扣除绩效工资50元。

6、当日疾病不能到园者,须于正常上班时间前半小时请假。上班途中有特殊情况应及时电话告知并提供延误实据,否则按第1条处理。

7、严禁请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旷工论。每学期连续旷工三日或累积旷工五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全部未发工资、奖金及押金。如因不服处理产生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不当言论或其他过激行为,园方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及民事责任。

8、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30元,对学期全勤者每学期奖励100元。

9、未涉及的考勤内容按本园制定的《幼儿园考勤制度》执行,有冲突的内容以本规定为准。

注:因幼儿园工作情况特殊,本着对幼儿和家长负责的态度,无特别情况,尽量不要请假而影响幼儿园的工作秩序。

二、保教部分

1、按计划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10元。

2、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10元。

5、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认真、细致地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等),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10元。

7、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

8、创编指导的幼儿作品(舞蹈、美术、书法或其他),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级比赛中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00到500元不等。

9、参加区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举办的上课比赛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200到1000元。

10、在园内举办的庆六一或庆元旦演出中,以班级为单位评奖,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1、在园内举办的上课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2、班级控流保学达100%奖励班级100元,达90%奖励50元,90%为达标,90%以下流失一人扣班级50元。

13、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向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及期末教师公开投票,评出一名优秀教师,奖励50元/人,优秀保育教师1名,奖励30元/人。

14、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教案,少一篇扣10元,不按要求完成扣5元,不按时交教案扣5元,不交教案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

15、在非规定时间内给幼儿看电视,发现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各扣10元,3次以上扣除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每人30元。

16、离园时经检查发现幼儿手脸不净,衣裤未扎好(无任何借口),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每人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被家长投诉,一次性扣除当月教育津贴。

17、幼儿尿湿裤子,不及时更换的或者裤子内有污物的,扣每人10元,因幼儿尿湿裤子,或裤子上有污物,被家长投诉,扣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

18、幼儿穿反鞋、反衣裤或穿错他人衣裤,班级教师各扣10元,屡次出错,加倍扣。

19、吃饭前不组织幼儿洗手,每周一不为幼儿剪指甲,班级教师各扣10元。

21、不参加集体会议(不允许请假)扣20元,开会、培训时玩手机,打电话,私聊,睡觉等,发现一次扣10元。

20、中午守睡教师不得打电话、做私活、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10元。

21、工作期间不得反锁教室寝室门,发现一次扣本室教师每人10元。

三、师品师德部分

1、被家长表扬一次,当月奖励10元,屡次受到表扬期末奖励30元,收到表扬信奖励20元/次。

4、一学期班级无家长投诉,奖励班级50元。

5、教师上班时间不化浓妆,不涂夸张的指甲油,不穿5厘米以上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膝盖5厘米以上短裤短裙,发现后,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批评,第三次扣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

6、与家长发生争执,责任人扣10元,并做书面检讨。

7、负责人交代的工作,找各种理由不完成、不服从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扣10至20元。教师之间因工作或私事在园内吵架扣20元/人。

8、上班时间看课外书,打瞌睡,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擅自离岗,串班聊天等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10元,3次以上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并做书面检讨。

9、在园内外散播不利幼儿园的言论,聚众闹事,拉帮结派,造成幼儿声誉受损的,经核实,带头者给予开除,幼儿园保留民事诉讼权,其他人扣除当月绩效。

10、体罚、变相体罚,打骂幼儿(用恶语辱骂、打手板、用书拍头等),把幼儿放到别的班级或关小屋等,一经发现责任人扣20元,被家长投诉扣50至100元,后果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慎,导致幼儿受伤害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10—50元。

2、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的处罚。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裤子的,或因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进餐时,教师应先照顾好幼儿后自己再进餐,不准自己先进餐,若发现一次扣10元。

小学奖惩制度 第2篇

第一条:对学生进行奖励和惩罚都必须注重教育效果,公正合理,使人信服又得到学生群体的支持。

第二条: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为学校、社会、国家做好事或有一定贡献的学生,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成绩突出者可报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奖励可分为口头表扬,发奖状或奖品等。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定期评选各种学生奖励,以激励学生进步。学校鼓励学生自拟奖励名称,自主申报奖励。

第三条:凡学生受到校级(包括校级)以上部门奖励,记入学生学籍表。并将有关事迹及奖励材料存入档案。

第四条:对违反纪律或犯有错误的学生,应耐心批评教育、疏导,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一般不轻易处分,对极少确实有严重错误或者经常违反“学生守则”、违法乱纪,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酌情给予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等处分。

第五条:对学生给予处分前,要召开由校长,教导主行,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家长,学生本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处分等级及家校配合的教育方法。

第六条:对学生给予处分或撤销处分需经以上联席会讨论通过,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确实改正了错误,进步显著,可撤销处分。

第八条:凡给予学生记大过以上,其处分决定一式两份,分别存入学生档案和学校文书档案,并在学校公布。撤销处分应注明何时撤消处分,并记入档案。

小学奖惩制度 第3篇

为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自觉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会体学生,尽职尽责,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原则,依据《茶店中学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的若干规定》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全面考核、注重良好师风的表现。要求:政治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
定性与定量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标准考核与相对考核结合,以标准考核为主。通过综合考察评定,确定考核等级。

3、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完成任务等方面的平时考核工作;
学校领导要用心发现教师师德师风方的表现。

4、全员考核:凡学校所属各级各类人员均得参加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包括:依法执教、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廉洁从教、关心学校和《汉中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十个不准》为内容。

2、标准:见《考核标准对照表》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得分140分以上)、合格(得分130分以上)、基本合格(得分120分以上)、不合格(得分120分以下)四个等次。凡在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中,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要先予以告诫,期限为六个月,告诫期满后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
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凡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格等次的,即确定为不合格。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侵害学校利益、私自转让学校产权者;
截留私分学校或单位的收入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者;
不服从组织分配,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严重违反学校规定,私占住房,且坚持错误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
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侮辱学生人格和训斥、指责、侮辱学生家长;
向学生乱收费、乱订、乱发教辅资料;
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以教牟利,向学生推销商品;
上班时间打麻将、打扑克牌及上课时衣冠不整、接传呼、接打手机、接待来人,多次教育不改者;
宣传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以及参与邪教活动和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行为;

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学校同意在其他教育机构代课;
举办以敛钱为目的的补习班或家教活动;
经常无教案上课;

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和其他商业性活动。

(三)、考核的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有关校领导负责,各主要能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学校的考核工作。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2、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依据有关文件和学校规定,制定学校考核办法并指导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组织、指导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审核学校重点考核人员的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结果;
负责对考核人员谈话情况,发现问题予以指导和处理;
必要时,负责将学校考核工作总结报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保证考核原则的实施,对考核过程中循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职工的考核,由考核小组进行,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

2、学校领导班子的考核,由校长牵头组织教师代表进行。

3、对教职工个人考核,每学期检查一次,每常年考核一次。

年度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

4、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按照本规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教职工进行自我评估,并填写不同系列的考核表;
被考核人作端正师风报告;
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意见,对被考核者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分类等次;
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者。

5、学校对下列人员进行重点考核:班主任、教研组组长和各部门兼职人员;
新参加工作或从其他学校调入人员;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骨干教师。

6、校级领导的考核,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7、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会在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8、年度考核的材料,存入本人考核档案,考核档案暂定保存两年。

(五)、考核结果的效力

1、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晋职、工资晋升、奖惩、培训以及辞退、除名等的依据。

若无特殊情况,凡缺少年度考核档案记录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晋职、晋级、培训和各项评奖。

2、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的教职工,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享受各项津贴、补助;
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教职工,具有优先晋升职的资格。

3、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按下列规定处理: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停发或扣发各项津贴、补助;
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没有明显改进的,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并敦促其调离学校;

4、对年度考核告诫的教职工,暂不按考核结果兑现各种待遇,待告诫期满,依据所定等次办理。

小学奖惩制度 第4篇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长治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学校安全的各个方面,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明确各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各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食堂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我校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年终考核制,考核情况纳入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校教职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成效显著,事迹突出的个人,提出表彰意见,报联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责任追究

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责任追究范围

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按照《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申报制度》执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因不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学校

安全管理,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损失无法挽回的;

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分类

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外,按以下事故类别进行追究和处理:

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发生重伤、重度中毒1人及其它一些受伤情况,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学校或系统内通报批评;
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和相关教师追偿经济损失。

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指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全系统通报;
并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
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2人或重伤、重度中毒4人,或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纪律处分;
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2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重度中毒5人以上,或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三)责任追究办法

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联校和教育局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研究后做出处理决定。

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抽调相关人员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党政会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小学奖惩制度 第5篇

一、奖励制度:

(一)奖励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给予奖励。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利益;
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者。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5、积极参加各次竞赛活动,成绩优良。

6、有其他先进行为者。

(二)奖励办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颁发奖状、奖品。

4、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各项积极分子等光荣称号。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5、凡受奖励的一律填入学生档案。

二、惩处制度:

凡违反《小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一)批评教育

1、凡发现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本校制订的在校行为规范和其他校纪校规的都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学生每次犯有较明显的不良行为所进行的批评教育,由班主任同意记录在班级日记和学生手册“批评惩罚”上。并由学生写出检讨,影响较大者要在全班或年级会上作检查。

(二)警告

1、批评教育本学期累积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2、发现恶语伤人,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仍不愿意改正者;

3、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4、观看不健康的书报和影视录像者;

5、本学期旷课累计六节以上者;

6、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教导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计入本人学籍表和学生手册。

(三)记过

1、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2、打架斗殴致他人伤残者或者发生较严重的偷窃行为被治安部门传讯者。

3、不遵守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上不良影响者。

4、传播不健康书刊,影视录像者。

5、学期内旷课累计十五节以上者。

6、记过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教导处主任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小学奖惩制度 第6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德育大纲》,坚持德育为首,建设优良校风,培养“合格+特长”的学生,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奖励

对学生的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办法。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章、奖品或奖学金等。

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居班级前列者,可推选为校级“三好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
区、市、省、国家级“三好学生”,在校级“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

2、优秀学生干部: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热心服务同学,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者,可推选为校级“优干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并在其中产生区、市、省、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

3、学习标兵:学习态度好、方法好、习惯好且期末考试成绩名列班级前列者,可推选为“学习标兵”,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4、进步生:凡思想品质、学习成绩进步显著的学生,可推选为“进步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5、儒雅之星:行为习惯良好,礼仪规范,举止文明,可推选为“儒雅之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6、特长生:在音乐、美术、体育、写作、科技发明等方面有一技之长,品行较好、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推选为“特长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7、军训优秀学员:军训期间,按照部队和学校的统一要求,出色地完成了各项训练任务,吃苦精神、团队意识、内务整理三项指标均达到优秀等级的学生可评选为“军训优秀学员”,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8、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团委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部,具体条件参照团委有关评优要求,由团委授予荣誉证书及奖品。

9、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级运动竞技、书法、美术、声乐等艺术比赛,获奖者学校授予相应荣誉称号,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0、凡为学校赢得其他荣誉的学生个人或团体,学校视情况予以特殊表彰。

二、处罚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下列五种: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留校察看。

凡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将在全校通报,处分材料装入个人档案,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不得评为A等。受处分三个月后,确已悔改的,被处分人可以提出撤销处分的申请,政教处经考核确认该生确已悔改后,可在全校宣布撤销处分,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不受影响。

三、学生违纪处理细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

(1)多次乱扔纸屑、果皮及杂物,影响校容和环境卫生者;

(2)乱写乱画乱刻,损坏公物者;

(3)传(抄)阅淫秽书画者;

(4)经常违反课堂纪律者;

(5)考试作弊者;

(6)辱骂同学、老师,不尊敬长辈者;

(7)旷课累计达三节以上,10节以下者;

(8)为他人从事严重违纪事件提供场所、工具或知情不报者;

(9)在楼道打跳、喧哗造成不良后果或消极影响者;

(10)其他适合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的行为。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l)旷课10节以上者;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者;

(3)殴打他人或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者;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音像制品者;

(5)多次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者;

(6)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者;

(7)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社会治安和校园秩序者;

(8)参与赌博,屡教不改者;

(9)谈情说爱、影响极坏者;

(10)其它严重危害师生安全或校园秩序的行为者。

3、凡触犯刑法的学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条例从20xx年3月起执行

小学奖惩制度 第7篇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切实增强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安全工作全员管。学校决定给每个教职员工每月增设50元的安全奖,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每月50元安全奖奖惩办法

1、教师在上课期间,学生打架,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则扣除当班教师当月安全奖50元。

2、严禁教职员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造成一般性后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50元。

3、学生无论在什么时候,玩危险游戏、危险物品、打架斗殴,所有教职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制止或收缴危险物品。如在场教职员工不制止或不收缴, 则扣除当月安全奖10元。(调查在场学生)

4、学生在课间休息时出现安全事故则扣除所属班主任当月安全奖10元。

5、学生在早餐过程中或中午休息时出现安全事故,则扣除当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及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当月安全奖10元。

6、寄宿学生在寄宿部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则扣除所属生活教师当月安全奖10元,另扣除常务主管当月安全奖5元。

7、寄宿学生如生病,寄宿部工作人员应立即送医院就医,如不及时送医院就诊,扣除所属生活老师当月安全奖30元。

8、厨房工作人员应注意防火、防毒、防盗。如出现火灾、学生食物中毒,或因玩忽职守被盗,则扣除当班厨房工作人员当月安全奖50元。

9、学生进餐时,厨房工作人员在打菜、打饭时,学生出现烫伤,则扣除当月安全奖20元。

10、 值日教师向值日领导反映当天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当天领导做好记载(在当天考勤册上记载)。

二、学校对负有相对更重要安全责任人员实行学期累计考评,另行奖惩。

三、本奖惩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小学奖惩制度 第8篇

保证创建“无烟学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等多部门发出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和《深圳市无烟学校创建实施方案》等上级部门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我校控烟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一、控烟考核办法

1、定期考核

(1)学校控烟巡查员和监督员对学校控烟工作进行督查和巡查,每月由校医室负责组织一次对处室、级组的控烟工作检查,并有记录。

(2)学校控烟领导小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每学期负责对全校各处室、各级组的控烟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记录进行奖惩。

2、不定期考核

学校控烟巡查员和处室控烟监督员利用明查暗访和平时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各处室、各年级进行考核,认真做好记录,将考核结果及时向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奖惩建议,由学校落实奖惩措施。

3、各年级、部门教职工互相监督。及时制止并反映在校园内公共场所吸烟的不文明行为。

二、控烟奖惩制度:

1、奖励:如本年级部门无人吸烟,或所管辖责任区在各次检查中未发现烟蒂,未发现有人在校园内吸烟,在学期末由各处室、级组申报,经学校考核被评为“无烟级组”“无烟处室”的单位,学校将在学期末按照人均50元的标准给与控烟专项经费奖励。

学生发现教师或外来人员或学生吸烟,及时制止,通报表扬,并奖励由校长签发的书签一张。

2、处罚:

(1)学校控烟巡查员和处室控烟监督员考核发现的问题,均与处室、级组评优评先挂钩。检查发现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的教职工,每发现一次扣100元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发现所管辖区域有烟蒂,全校通报批评。

(2)每发现1名学生吸烟,该班不得评为当月文明班级。在级组、班级管辖的包干区内,发现烟蒂,卫生检查双倍扣分。

(3)创建“无烟学校”工作将与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挂钩,奖励和处罚情况将在校园内公告或在相关会议上通报。

本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

小学奖惩制度 第9篇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

对教职工从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工作表现和教学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优和实施工资奖惩的依据。

二、工作机制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

2、细化考核项目及权重

考核项目:业务考核、师德考核、工作活动考核、出勤考核、安全考核、教学成绩考核六大项。

3、考核标准及程序

以《西翟庄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为主要依据,日常考核由分管领导根据每学期的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在每学期初自已制定考核标准,按月对教师进行评估打分,学期末汇总。

学期末考核领导小组集中评价,按考核成绩分层排序。

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奖励

⒈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着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着、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在县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经验总结)或指导的节目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西翟庄幼儿园争得荣誉,如在"六一"活动或其他比赛中做出成绩的重奖。

惩罚:

1、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奖金或部分工资;

2、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直至解聘。

四、各项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制度(10分)

1、遵纪守法、洁身自好

(1)受到园纪处分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2)因违法而受到治安拘留或处以罚款者。师德一票否决。

2、廉洁从教、认真执行幼儿园办公制度

(1)不准在园外乱办班收费,不准违规在外兼职代课、有偿家教。

(2)不准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家长索取和变相索取钱物。

(3)不准乱窜办公室,教师带班期间不准开手机或会客、办私事、擅自离岗,全园教职工不准在教室接打电话。

3、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1)热情接待幼儿,耐心教导幼儿,未经允许不准将幼儿赶出教室,或不满足幼儿的合理要求,发现幼儿有错误要及时制止和教育。

(2)不讽刺、挖苦幼儿。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4、遵章守纪、坚守岗位,认真钻研业务

(1)不准无故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学习、会议、劳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2)组织上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准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5、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谦虚诚实、言行一致、襟怀坦荡、光明磊落

(1)与同事之间要团结,不准在教师中间散布别人坏话、散布谣言影响同事关系。

(2)语言要规范健康,不向同事攻击吵架;
不散布不利于幼儿园发展的言行或有损幼儿园声誉行为。

(3)不准到领导办公室吵架。

6、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精心塑造教师形象,为人师表

(1)上班期间不准留长指甲,带班教师和保育员不准戴戒指、耳环,不准披头发,带班教师不准穿高跟鞋。

(2)不准训斥指责家长或同家长吵架。

(3)上班期间不准喝酒失态,行为举止要文明。

(4)不参加封建迷信或非正常活动。

(5)遵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和规范。

(6)有家长或社会反映有悖师德者,一经查实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业务考核制度〔30分〕

1、由主管领导分别对前勤教师、保育员、后勤教师进行学期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9月至12月,3月至6月。

2、考核细则由主管领导制定并实施。

3、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全面考核成绩重要组成部分,做为评选园优依据之一。

4、连续四个学期业务考核不到15分的教师待岗学习。

(三)教师考勤制度(5分)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如有违纪现象,进行扣分、罚款处理。

(四)各项活动考核制度

各项活动考核制度(20分)

为了调动和激发教师参与组织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组织活动的能力,由主管领导将每学期活动次数累计,根据教师组织参加活动的态度、积极性、活动效果综合评分。

(五)安全工作考核制度(5分)

(六)教学成绩考核(30分)

小学奖惩制度 第10篇

为了规范并有效促进控烟工作的开展,落实《明德小学控烟工作制度(修订)》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把各组室控烟工作情况纳入到文明组室考核中。

对能遵守学校控烟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烟民教师给予积极肯定和鼓励。

年度评选“优秀控烟监督巡查员”。对能认真履行监督巡查员职责,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员工戒烟的监督员给予积极肯定和奖励。

学校专设控烟工作奖励项目。对积极参与学校控烟工作的所有教工发放奖励,对不积极参与控烟工作、甚至违反学校控烟、禁烟规定的教工不发放。

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教工既执行上述规定外,还纳入到个人师德考核中。对违反《学生守则》相关条款及学校控烟规定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同时纳入到品德评定、“三好学生”评选中去。

监督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一经发现也纳入本人考核及组室考核。

注:室内场所完全禁烟,厕所、楼梯等有禁烟标识的场所禁烟,教学区或运动区等有学生活动的场所禁烟。

小学奖惩制度 第11篇

一、学习考核制度细则:

第一,家庭作业考核:

1、由语文老师自己每天考核或同学之间互相批改考核。

2、书写非常认真的“笑脸”加5分;比较认真的“A”加3分;有错误的不加分;不够认真的B。

3、一个月统计一次,评选“语文作业明星”单项奖。

单项奖总评分10分。

第二,书法作业考核:

1、由语文老师单独考核。

2、书写入帖的"奖励一个“笑脸”,在成绩栏涂三颗星;比较认真的奖励一个“A”,在成绩栏涂两颗星;不够认真的打B等,在成绩栏涂一颗星。

3、一个月统计一次,评选“小书法家”单项奖。

单项奖总评分10分。

第三,基础训练考核:

1、由语文老师单独考核。

2、书写认真的奖励一个“笑脸”,加5分;比较认真的奖励一个“A”,加3分;不够认真的打"B"等。

3、一个月统计一次,评选“语文学习明星”单项奖。

单项奖总评分10分。

第四,周记本考核:

1、由语文老师单独考核。

2、内容翔实,书写认真奖励一个“笑脸”,可以入选《小白果》,加5分;较认真的奖励一个“A”加3分;不够认真的打“B”等。

3、一个月统计一次,评选“小作家”单项奖。

单项奖总评分10分。

第五,读书笔记考核:

1、由语文老师单独考核。

2、书写认真的奖励一个“笑脸”,加5分;比较认真的奖励一个“A”,加3分;不够认真的打"B"等。

3、一个月统计一次,评选“读书明星”单项奖。

单项奖总评分10分。

第六,小测验考核:

1、由八个小队长单独考核。

2、每得一个100分,奖励5分。

二、纪律考核

(一)课堂学习考核制度:

1、由八个常务班长分八个小队进行管理,管理包括早午读、课堂学习、课间操和保健操等。

2、每一项出现问题扣一分。

3、一天中没扣分的,奖励10分。

4、每周统计一次分数。周一登记在总评表上。

(二)路队表现考核:

1、由路队长计分。

2、每天两次,优秀者奖励2分,有一次违反纪律扣1分。

3、周一总结一次,计入队长加减分。

(三)课堂表现奖惩考核:

1、有课堂表现突出者,奖励1-3分。

2、有屡教不改者,扣1-3分。

3、其他任课老师加减分。

4、由八个队长负责加减分。

三、卫生考核:

(一)值日生考核

1、由五个卫生委员考核,分别包括卫生区、教室地面、走廊、黑板、窗台等。

2、清扫及时、优秀的奖励3分。迟到扣1分,清扫时不认真扣1-2分,无故不清扫的扣3分。

3、一个月总结一次,评选”卫生明星“单项奖,计入总评分10分。

(二)卫生考核

1、由四个卫生检查委员考核。

2、每天两次检查。发现地面有纸、桌子不整齐等扣1-3分。

3、卫生优秀者,每天奖励2分。

4、每月总结一次,评选“卫生标兵”单项奖,计入总评分10分。

四、佩戴红领巾考核:

1、由两个礼仪班长考核。

2、一次不戴,扣1分,每天检查两次。

3、每天都戴的,每天奖励2分。

4、每月总结一次,评选“礼仪明星”单项奖,计入总评分10分。

五、好习惯卡考核:

1、由两个常务班长考核。

2、填写具体、不漏项,家长奖励分值高的,加10分;家长奖励分值中等的,加5分。其他不得分。

3、每月总结一次,评选“好习惯明星”单项奖,计入总评分10-5分。

六、总评:

1、由两个常务班长整理。

2、每月总结一次,评选“月冠军”,发喜报。计入学期末,奖励一颗星,作为评选十星级的累计星。

小学奖惩制度 第12篇

一、学习方面:

1、作业完成并且字迹美观端正(优a),得10分。(优+a+)得20分。

2、单元考试90分以上,得30分,95分以上得50分。

3、家庭作业没有完成或按时上交,一样扣10分。

4、上课积极回答问题有3次及以上的可以奖励10分。

5、作文获得“小小作家”印章可以奖励20分,得90以上得10分。

6、有进步的同学视情况由老师奖励。

二、纪律方面:

1、违反班级纪律将被记录在班级日志上,有一个名字,扣10分,两个名字扣20分,依次累计。班级被扣分,扣100分。

2、课间出操、集会,必须做到静、齐、快,讲话的、推同学的或打闹的,每次扣10分。

3、表现突出,被表扬的视情况奖励。

三、劳动方面:

1、卫生值日当天无批评,没有扣分,当天值日生每人得30分。值日认真的受到老师表扬的,得10分。忘记值日的、偷懒或没有完成自己的工作就去玩的,扣10分。

2、平时在教室里面吃零食、在教室里面乱扔纸屑或粉笔、随机检查教室卫生时发现座位的四周有纸屑或其他脏东西的(包括自己的课桌椅、地面等),扣10分,并提醒。不改正的罚值日一天。

四、好人好事:

1、在一帮一活动中双方成绩都有一定的提高的每人每次得20分。

2、捡到东西能及时还给失主或交给老师的每人每次得10分。

3、被老师发现不团结、和同学闹别扭甚至打架的每人扣20分。

4、表现优秀者,根据情况而定,可若干分。

5、在各类比赛中获奖,为班级争光的,有奖励。

五、小助手监督方面:

1、小助手要为同学办事,不能私自乱用权利,被发现每人扣10分。

2、小助手的工作得到老师的好评时,每人每次根据情况奖励若干分。

3、小助手要带头,做好其他同学的榜样,小助手有严重错误的做深刻检讨,被批评三次撤换。

4、其他同学对小助手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并帮助小助手做工作的每人每次得10分。

5、小助手、值日生、课代表、小组长等工作表现出色的,由老师视情况奖励。

奖励制度

1、100分可兑换一个奖章,得到相应奖励。

2、每月评选班级之星,发给奖状,并公示。

3、奖券作为期末评优的一个重要参考。

4、如有发现私自交易奖券,一律没收上缴,并给予相应惩罚。

小学奖惩制度 第13篇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本班学生的教育者,是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的得力助手。班主任在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并负有协调本班的教育和各学科教学的关系以及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班主任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德育实效性,特拟订本制度。

一、班主任同聘用

1、推行班主任聘任制度。每一学年初,由教师本人提出意向和学校任命相结合,学校根据班主任聘用细则及教师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2、应聘班主任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有开拓创新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个性品质;了解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具有丰富的思想教育方法和一定的工作经验、管理能力。

二、考核及奖励

1、加强对班主任的过程管理,引导班主任做好常规工作,提高班级管理工作的质量。实施班主任过程管理制,每月对班主任进行一次考核。并依据考核细则规定按时发放班主任津贴。

2、期末依据班主任每月考核、班级教育教学情况,评选出文明班级两个,模范班主任两名,并对获得文明班级的班主任和模范班主任给予一定的奖励。

3、对于学期内班级学生有违法或安全事故、连续两学期期末班级考核为最末,取消下一学年的"班主任聘任资格。

三、培训

1、加强班主任队伍培训,提高班主任整体素质。邀请专家、学者或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班主任进行培训。

2、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定期对班务工作进行总结,各级参加每学期两次的经验交流,提高班务工作水平。

四、常规管理工作

1、开学初依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和本班实际,在开学两周内制定并实施好班主任工作计划。

2、重视班级班干部队伍建设,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建立班级组织,健全班委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班委会,作好会议记录。

3、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认真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升旗仪式;有升旗任务时,民主竞选升旗手,写好“旗手事迹”,规范、准时升降旗。

重视班集体的文化建设。注重抓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训练,努力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开学两周内完成教室布置。按时组织学生出好黑板报,两周一换,督促学生及时打扫并保持教室和清洁区的卫生。力求体现环境育人。

5、进行守纪、守法和安全教育,学生无**违法现象,无打架斗殴事件发生,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无安全责任事故。

6、做好班级贫困生、学困生摸底建档工作,并积极研究、落实相关措施,资助贫困生、转化学困生。

7、做好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并力争取得好成绩。

8、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及时制止学生参加各项有害活动。班队活动正常举行且力求主题明确、富有教育实效。

9、关心学生校内外生活,及时认真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家访工作做到平时与期末相结合,学期到访平均每生不少于1次。

10、搞好家校联系会, 组织召开本班学生家长会,提前写好家长会发言稿交学校检查,有记录,会议针对性强、效率高。一学期中至少有一次全面性家长会,到会率在90%以上。

11、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一学期结束,班级公物的完好率保持在95%及以上。

12、注重班主任工作经验的探索、积累,积极进行个案研究、撰写相关论文进行交流。

13、客观、公正、准确对学生进行操行评定,期末评语能反映个性,严禁敷衍了事

14、学期结束认真总结班主任工作,撰写工作总结,总结有一定的深度,能提出改进措施。

小学奖惩制度 第14篇

一、学生奖励条例

凡符合下列条例之一者,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在师生中或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者。

5、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良者。

6、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二、奖励方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彰。

3、颁发奖品、奖金。

4、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并报上级机关审批。

6、学生受奖励情况一律填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通知学生家长。

三、学生处罚条例

学生违反学生守则,违反校规、校纪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

1、批评教育

(1)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都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对因有较明显的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班主任应逐一记录在班级日志上,并记录学生的改正情况。

2、警告:

(1)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2)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仍毫无悔改者。

(3)严重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4)一学期旷课累计6节以上15节以下者。

(5)观看不健康的书报和录像经多次帮教不改者。

(6)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教导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学籍表。

3、记过:

(1)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2)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3)传播不健康书刊、录像者以及谈情说爱者。

(4)学期内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

(5)记过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教导主任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4、记大过:

(1)经记过教育后仍无效果者。

(2)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者。

(3)旷课一学期累计30节以上者。

(4)记大过由教导处上报材料,校务会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处分一经确认以后,一学期内有悔改表现或有明显进步,可酌情降低一级处分或撤消处分。

5、开除学籍:

(1)经记大过后仍无效果者。

(2)打架殴斗致他人伤残者。

(3)严重破坏国家财产,搅乱社会秩序者。

(4)因犯罪受到治安部门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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