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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及年工作安排(完整)

时间:2022-06-22 12:4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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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及年工作安排(完整)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安排

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是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目标,认真贯彻***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紧扣“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严格按照年初工作既定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一)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创业成效显著

1.统筹兼顾,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工作。2020年,我县新增实名制就业61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较低水平;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9人,失业人员再就业率7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1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开发公益性岗位370个,开发就业见习162个,安置到岗80人;推荐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5人共36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率%;帮扶42名未就业有意愿贫困劳动者就业;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助力脱贫,重点推进就业扶贫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目标任务,及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二是重点推进贫困村就业扶贫车间建设。2020年,我县新认定就业扶贫车间4个,累计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40人。三是持续开发乡村公益岗位,吸纳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今年我县共计开发6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40名农村贫困劳动者就业。

3.多措并举,全力帮扶企业复产复工。一是加强政策保障,先后制发了《关于加强企业复产复工用工保障促进务工返乡人员就近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和劳动者就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乡镇做好复产复工企业政策帮扶。截止2020年底,我县共有73家企业享受复工复产就业补贴万元,5415名贫困劳动者享受转移就业交通补贴万元。二是落实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销售、群众生活必需等提早复工企业,加大服务力度,主动对接宣传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同时简化申报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截止2020年底,我县共有124家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万元。三是优化企业用工岗位对接,安排专人摸底复工企业用工需求,建立用工需求台账,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帮助缺工企业和劳动者做好求职登记。

4.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就业创业服务。结合“春风行动”、“接您回家”、“就业大篷车”送岗下乡等专项行动推进招聘用工工作;常态化推进“2+N”主题招聘日等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充分利用政府网、就业网等网络平台持续发布用工信息。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优化创业指导服务,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引导更多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回乡创业;2020年共开展创业培训班1期,培训30人。

(二)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事管理日益规范

一是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服务。完成人员定岗以及聘任工作,初级评审19人,职称定职40人,职称聘任49人;完成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审核申报工作,其中中级31人,高级51人;完成2019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2093人;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及人才资源调查统计等工作;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25人,其中调出21人、调入4人;完成2019年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组织推荐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候选人,选派6名专业技术人才前往凤台县交流学习

二是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2020年累计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人,招募“三支一扶”工作人员8人,“三支一扶”志愿者期满安置9人。四是做好档案服务工作。2020年累计接收高校毕业生报到110人,接收托管各类人才档案676份。

三是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手续42人,调整工资福利待遇421人次,办理转正定级83人,核批2019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1794人,审核发放2019年一次性工作奖励。

(三)社会保险提标扩面,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1.强化扩面征缴,保障待遇支付。截至目前,工伤保险共有参保单位288户,参保人数790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共有参保单位279户,参保人数11540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7898人,领取退休待遇人数364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1%;失业保险共有参保单位255户,参保人数2873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参保单位141户,参保人数4929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3325人,领取退休待遇人数1604人)。全年工伤保险累计征收191万元,支付138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征收4413万元,支付9895万元;失业保险累计征收万元,支付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累计征收5164万元,支付8154万元;职业年金累计征收1350万元,支付112万元。2020年完成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调待3513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待遇元;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待1587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待遇元。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取消人工报盘,实行社银接口直发,切实保障待遇支付。

2.推进全民参保,保障老有所养。截止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万人,待遇领取万人)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100%,超过“双基”建设指标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5%的要求;基金累计收入4079万元,2085万元,结余1994万元;为离任村干部、民师等“老字号”群体共2171人补助资金516万元。

3.落实降费减免政策,纾解企业困难。2020年因费率下降因素,共为全县企业减少缴纳社会保险费约550万元;因新冠疫情阶段性减免政策,共为我县符合条件的127户企业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981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29万元,减免失业保险费37万元。

4.规范参保缴费行为,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2020年6到8月期间,共实地稽核20户参保单位,发现并纠正少报漏报社会保险基数、拖欠社会保险费、选择性参保等违规行为3起。

5.推进社保扶贫,助力脱贫攻坚。2020年实现对全县万人次困难群体信息审核维护,完成万名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代缴工作,代缴资金274万元。被征地农民4908人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其中领取待遇1659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87万元。

(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1.提高依法维权意识,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20年以来,共接待来人来访500余人次;累计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万元;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48起,调解处理46起,立案处理起1起,撤案1起,涉及劳动者223人,涉及金额万元;接收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件,依法受理20件,涉及金额万元。

2.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建立诚信档案。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利益诉求,形成行政维权和司法维权工作合力,全年帮助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105起;二是加大主动监察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随机抽取了60家用人单位进行随机检查。三是开展2020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开展诚信等级评定,通过书面审查,确定我县劳动保障诚信示范A级单位15个。

3.缓缴农民工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明确疫情期间投诉渠道、案件办理、劳动者保护等方面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省市县部署,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缴纳农民工保证金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年累计暂缓缴纳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1笔,共计万元,同时推行实行保函方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4.开展互查互学,提高办案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质量评学活动的通知》要求(x人社秘〔2020〕58号),根据市局统一安排,2020年7月下旬,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东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了仲裁互查互学。通过互查互学,找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提高依法办案水平。

2021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就业创业工作

1、加强就业政策宣传,促进重点人群就业再就业。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石台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为依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城乡劳动者宣传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就业困难人员援助、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就业政策知晓度,发挥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作用。

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就业服务质量。按照“四化”要求,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软硬件设施建设,建立简洁、规范、科学、高效的服务工作流程,健全以市场为核心、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推广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向乡镇、行政村(社区)覆盖,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向基层进一步延伸,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提供基础平台。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制度,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常态化推进“2+N”主题招聘会,定期举办人企对接会,完善人力资源数据库,掌握用工单位详细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搞活就业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就业服务质量。

3、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结合我县实际县情,大力实施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导游、酒店服务等旅游产业和电子商务、家政服务和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新产业、新业态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加快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积极组织参加技能竞赛;认真开展“工学一体”工作,注重产教深度融合,稳步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努力化解结构性失业矛盾。

4、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推动创业促进就业。联合税务、工商等部门,优化创业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提升服务效能,解除创业束缚,为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规范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师资力量的管理,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规范现有创业园管理服务,重点帮扶青年创业群体,在资金上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为小微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发挥创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

5、统筹各类群体就业,保障基本就业和生活。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点,兼顾复转军人、残疾人、劳释人员、随军家属和妇女等群体就业,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机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落实各项就业帮扶政策。联合妇联、残联、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就业大篷车”等多种形式深入到乡镇、行政村(社区)开展招工活动,促进各类人群就地就近就业,保障各类群众基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本就业和生活。

6.强化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服务水平。重点开展各项业务经办系统、“阳光就业”网办系统和就业脱贫等业务培训,增强业务系统操作熟练度和业务政策知晓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劳动保障员的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持续推动人才队伍建设

1.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落实和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完善岗位设置及管理工作,提高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规范化水平,加大对主管部门招聘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公正透明、健康有序。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应聘人员的资格复查、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聘用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2、构建人才工作教育培养体系。加大继续教育培养力度,推动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化。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鼓励在职学习,鼓励岗位成才。

3、强化人才工作投入力度。积极拓宽渠道,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县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一定的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用于各类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开发、奖励工作,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各类用人单位、经营性投资项目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人才培训。建立紧缺人才及在企业工作的其他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财政补贴扶持制度,建立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工作制度,着力创造稳定人才队伍的氛围。

4、加强人才服务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清理不合时宜的人才政策规定,努力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人才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建立人才信息库,畅通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人才供求信息,加强人才供求的中介服务。积极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政策支持,推动人才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努力打造良好的人才政策环境。

(三)持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扩大参保覆盖面,确保应保尽保。一是加强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重点对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非公经济企业进行宣传,增强参保积极性。二是继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以扩面提档为目标,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同时,加大宣传,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面,鼓励群众提高档缴费次。

2.加大征缴清欠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一是充分利用社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依法对参保单位实行五险统一征缴,杜绝单位选择性参保现象。二是建立欠费单位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配合税务部门定期催缴,做好社会保险费的清欠工作。三是联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各参保单位进行实地稽核,查处少报、漏报和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等行为。

3、强化基金监管,保障待遇落实。一是推进制度建立健全。加强社会保险缴费诚信体制建设,建立缴费承诺和公示制度;完善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纪律规定,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二是加强基金支付审核。始终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原则,切实加强基金的审核管理,确保基金按时足额发放,杜绝截留和挤占。

4.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确保省级系统平稳上线。在养老保险政策、基金预算及收支管理、责任分担机制、经办管理、工作考核奖惩机制等方面严格落实全省统一养的老保险制度;并按省统筹数据质量要求做好数据整理工作,确保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经办系统在我县顺利上线运行。

5.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经办人教育培训,提高经办能力;切实把好政策关,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应保尽保;定期做好被征地农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四)持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1、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企业依法用工意识。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依法用工意识,引导他们自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2.开展日常巡查执法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大主动监察力度。深入各类企业,全面掌握用工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指导规范用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降低案件发生率。加强与住建局、公安局、工商局、工会等部门的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活动、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等专项检查活动。常态化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二是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制度建设优势,落实劳动用工实名花名册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总承包代发机制,确保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新突破。

4.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加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编制。一方面,通过招考录用具备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的专职人员,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另一方面,整合现有人力资源,从乡镇、社区聘请兼职监察员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增加劳动保障监察力量。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必要的办案设备,改善工作条件,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创新监管、高效运作。三是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培训,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思想政治、法制理念、业务和服务水平。

5、推进调解体系和仲裁实体的规范化建设,提升仲裁工作效能。一是重点强化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将争议就近就地化解在基层。要求做到各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中心组建率达100%,正常运行率达100%。二是加强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力度,提高用人单位自主预防、化解争议的能力。三是完善调解仲裁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使仲裁院人人有职责,工作有标准,办事有程序,绩效有考核,创新有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四是加强对兼职仲裁员、调解员的办案指导和服务工作,规范办案行为,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办案效果。五是加强案件处理的监督、监控,提高案件处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案件处理审限预警机制,严控超期案件。

6.完善工伤调查认定程序,规范工伤认定行为。对工伤案件申请、受理、调查取证、制作决定书、送达等每一个环节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对疑难复杂的工伤案件,认真开展实地调查,确保工伤认定准确无误,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持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积极推进优质服务窗口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努力打造便民服务的良好人社形象。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着力点,不断提升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做到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和舆论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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