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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

时间:2022-08-15 12:0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供大家参考。

学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

 

 学院 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目标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二、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及责任内容 学院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总责,作为学院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副书记和党委委员在分管领域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党政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党建工作组织员对承担的党务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学院党委 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依法治校的责任。

 2.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会同行政研究决定单位重要事项,每年至少召开 1 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基

 层从严治党工作,加强谋划党建工作。

 3.严格落实工作报告制度,每年至少向学校党委报告 1 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情况,全面听取各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情况报告,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理论武装,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学院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5.加强基层组织、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领导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6.做好领导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和保密等工作,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 1 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7.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做好联系群众工作,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及时掌握工作情况。

 8.履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9.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

 (二)

 学院党委书记责任 1.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

 2.每年不少于 1 次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制度措施,确保从严治党有效落实。

 3.每年向校党委报告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情况、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全面听取各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情况报告,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开展。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维护班子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等制度。认真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定期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促进班子成员提高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提升治校办学能力。

 5.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合理设置党支部,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党支部年度量化考核,提升党内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坚持开展支部委员、预备党员集中学习培训,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 加强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领导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工作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7.抓好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保密等工作,维护师生的思想稳定和安全稳定; 8.认真执行联系科室制度、联系支部制度、听课制度等,定期深入教学、科研等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听取师生意见、建议。

 9.坚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抵制“四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

 责任人的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0.每年带头如实向校党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

 (三)党员行政正职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共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2.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坚持党政分工合作,保证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的决议决定,执行党委分配的工作任务。

 3.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保密等工作,共同加强干部队伍与人才队伍建设,维护师生的思想稳定和安全稳定。

 4.带头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5.遵循学院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分工合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6.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履行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8.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

 学院党委副书记责任

 学院党委副书记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对所分管的学工办、团委、工会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主要领导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督促指导分管科室结合实际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主动听取分管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研究安排分管科室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尤其是涉及人、财、物等事项,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同时跟进相应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4.协助学院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保密等工作,共同加强干部队伍与人才队伍建设,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5.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 自觉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循规守纪、执行决策,认真落实联系群众等制度,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学校有关从严治党、

 依法治校、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主动接受校纪委、群众等的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7.带头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8.每年带头如实向校党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

 (五)

 纪检委员责任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决议决定落实情况。

 2.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每年至少向学院党委报告 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党支部和党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协助学院党委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持续深化“三转”,不断健全完善重点领域专项监督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

 4.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年度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月活动以及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

 5.协助校纪委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提出处理建议。

 6.坚持抓早抓小,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开展约谈函询、指导基层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工作。

 7.完成学院党委和学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的责任。

 (六)

 学院党员行政副职、党委委员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

 2.依据职责分工,党员行政副职履行抓好分管领域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和保密等工作,维护安全稳定的责任;党委委员按照分工履行组织、宣传、纪检、治保、统战和青年等方面的责任。

 3.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4.履行分管领域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

 ( 七 )

 党政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党建组织员责任 任 1.认真履行职责,坚决贯彻执行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制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服从组织安排,做好组织分配的党建工作任务。

 2.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承担党建工作落实情况。

 3.坚持以身作则,自觉履行职责、循规守纪、执行决策,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自觉抵制“四风”。

 4.全面负责工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八)

 党支部 书记 责任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严格党的纪律,保证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学院党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至少向所在党委报告 1 次履行从严治党职责情况,保证工作落实的责任; 3.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做好“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志愿服务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党员监督管理工作,依纪依规对违法乱纪党员进行处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5.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调整、增补委员等工作,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6.做好党支部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思想政治、保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维护安全稳定。

 7.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组织关系接转等日常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 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主体及责任人,因履行职责不到

 位,工作不力,造成工作失误和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党内和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辞职、党内处分等责任追究处理。

 四、其他 相关事宜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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