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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研究】运用“四个一”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时间:2022-06-24 09:2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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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研究】运用“四个一”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运用“四个一”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去年***深改委又通过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2019年***一号文件再次明确要落实促进衔接的有关政策。湖南是农业大省,更是传统小农户大省,普通小农户数量居全国第五位,能否有效带动小农户发展不仅关系粮食安全,更关系到农村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和社会稳定。在对省内外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我们提出要用好“一类资本”、夯实“一批载体”、完善“一项服务”、提升“一种能力”,促进小农户和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使小农户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

一、小农户是我省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现实基础

按照农业普查统计标准,种植业规模在50亩以下(一年两熟)、生猪年出栏在200头以下、鸡鸭年出栏在10000只以下、林地面积在500亩以下、淡水养殖面积在50亩以下都属于非规模农业经营户(即小农户)。小农户在我省农户中的占比在99%以上,耕种了全省一半以上的耕地,是我省重要的农业微观经营主体。

一是小农户数量多。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2016年底我省登记农村住户为1368.51万户,农户数量仅次于山东、河南、河北、四川居全国第5位,比湖北、江西分别多432.28和581.12万户;其中我省普通小农户占99.1%,达1356.3万户,规模农业经营户仅有12.21万户,规模农户数量比湖北少6.1万户。二是农户户均耕地少。按照全省4148.76千公顷耕地进行平均,2016年底我省农户户均耕地面积仅有4.5亩/户,而全国平均水平为8.79亩/户,几乎为我省平均水平的一倍。三是小农户数量短期内难有明显减少。从耕地面积来看,全省耕地总面积将保持稳定,尽管近年来耕地流转情况大幅增长,2017年底全省耕地流转面积达2377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46.4%,2018年耕地流转率上升至49.64%,但仍有超过一半的耕地未流转;从人口年龄结构来看,全省59岁以下的农村常住人口占比达78.8%,按照平均预期寿命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农户数量仍将保持总体稳定。

但是,在我省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小农户也存在被挤向“边缘地位”的现象。一是已有的农业支持政策,基本上以扶持规模化的龙头企业、大户以及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如2017年全省财政农林水支出中,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经营补贴就达到10.9亿元,却鲜有针对小农户的支持政策。二是在参与现代农业的实践中,小农户容易陷入弱势地位,如在生产过程中,小农户受资金、技术制约大多只能采取传统的技术方式进行农业生产;在市场竞争中,大多数小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被挤压在收益低的农产品初级生产环节;在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的合作中,容易遭受违约、压价、拖欠等行为,成为利益盘剥和风险转嫁的对象。

二、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可以融合共赢:成功案例及启示

1、创新经营和管理方式的江西省绿能农业发展模式

从种粮大户成长起来的江西省绿能农业发展公司,通过创新经营、管理模式,破解了“规模发展”与“分散经营”的矛盾,每年优质稻种植规模达2.1万亩,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农户2万余户。在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方面,该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创新经营模式。探索“大规模、小适度”、“大公司、小农户”的经营形式,建立以家庭为单元的新型承包制,最大程度的提高生产效率和农民积极性;建立全托管和半托管的“土地托管”模式,全托管农户把土地产前、产中、产后的工作交给公司,自身只需跟踪管理,便能坐收每亩1000元纯收益,半托管农户根据服务需要,享受公司低于市场价30%的优惠服务。二是创新管理模式。将商业管理的模式推广到种田管理上,将农田分成16个生产队,聘请了160多名农民进行管理,各生产队实行相互竞争、绩效考核、优胜劣汰,年终给种粮能手发年终奖。三是创新与小农户的“四重红利”共享机制。以高于市价、动态调整、租金分红等确保地租红利,以种地保底工资、贫困户保底分红确保保底红利,以产量奖金带来奖金红利,以免费提供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实现保险红利。

2、以服务创新为核心的省内系列有效衔接模式

一是“整合、提升、返包”模式。如衡阳安邦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土地流转后,分片制定不同的科学种植培管模式,转包农户负责田间管理;同时建立县、乡、村三级平台为农民提供全程生产服务,产品统一组织销售,服务小农户达20多万户。

二是“订单服务”模式。由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生产合同,农户按企业标准种植、管理,企业提供生产社会化服务,收获后按协议价统一收购。如衡山角山米业与衡阳县及周边7.3万户小农户签订高档优质稻生产协议,农户负责田间管理,公司提供种、药、肥、技、耕、插、防、收、购“九统一服务”,产出高档优质稻由公司高于国家保护价30元/百斤收购。安仁温氏畜牧公司提供种苗、饲料、药物、技术,委托农户饲养,为每20-30个家庭养殖场安排1名管理人员,为农户提供全方位技术指导和服务,产品由公司统一收购。道州玉华鹅业公司与农户签订年度供种苗、饲料、技术、销售合同,实行保底价收购,农户可以自由在市场上销售,销售价格低于保底价的,差价部分由公司补助,带动小农户达4500户。

三是“站点服务”模式。服务组织通过成立分社、服务站等方式,为农户提供辐射范围广、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等多环节的立体式服务。如常德锦绣千村农业合作社建立了1家县级总社、13家镇级分社、97家村级服务站的三级服务体系,合作社直接向一线厂家采购农资直供农户,降低成本近20%,生产服务涵盖全产业链,带动小农户10万余户。

3、几点启示

一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可以有机衔接。尽管小农户存在经营规模狭小、抗风险能力弱、科技推广成本高等不足,但农户家庭经营更能克服农业劳动监督困难,保持内在激励、合理分工、精耕细作的优势,因而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只要采取适合的方式扬长避短,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可以实现共赢。二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衔接需要借助第三方力量。为了克服小农户与大农业、大市场的矛盾,必须利用工商资本和农业企业在项目开发、精深加工、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方面的优势,但企业与小农户直接联系的成本高、监督难,这就需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联结纽带和载体作用。三是推进有效衔接离不开农业农村领域的改革创新。必须创新农业政策支持方式,在土地制度、经营制度、人才培养等方面更加重视支持小农户;必须创新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的方式、模式,完善土地流转制度,积极推进经营权入股,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必须创新小农户权益保障机制,在农业全产业链条上进一步维护小农户权益等。

三、进一步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对策建议

1、用好“一类资本”:发挥工商资本的引领带动作用

工商资本和农业企业在规模经营、农业服务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农业品牌建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代的作用。一要进一步支持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户及合作社无法承担的关键环节,以及农业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继续落实税费减免或以奖代补、用水用电优惠等鼓励支持政策;做好工商资本下乡后的后续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周转资金短缺、农业企业专门技术人才短缺等问题。二要创新小农户和工商资本的联结模式。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服务型规模经营模式,带动小农户加入农业规模经营;探索工商资本与农民土地相结合的股份公司,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三要严格工商资本下乡的准入与经营监管。把好农地流转准入关,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有权参与审核工商企业的资格、信用、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生产计划、流转期限和面积、风险防范措施等,坚决制止有非农化以及有明显圈地占地意图、无意经营农业的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建立健全跟踪监管机制,监管流转土地的用途、土地租金的支付、工商资本注入农业的进度,督促工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兑付土地租金,切实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权益。

2、夯实“一批载体”: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衔接纽带作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带动小农户迈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重要力量。一要继续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开展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担保融资,探索开展大中型农机具、商标权、专利权等抵质押物贷款,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深入开展经营主体示范创建活动,推进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建立优进劣出动态管理机制,对各级示范主体实行动态监测管理。二要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将新型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能力,作为获取政府扶持政策的重要衡量指标,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之间建立稳固的利益纽带(如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股金分红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小农户提供技术培训、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生产融资等方面的服务,提升小农户专业化生产水平。

3、完善“一项服务”: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支撑作用

将专业服务规模化,通过服务带动小农户奔向大市场,是目前引导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最为便捷可行的方式。一要继续大力发展和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围绕小农户生产需求和农业全产业链条,鼓励创新发展农业服务超市、为农服务中心、地方性专业农业协会等专业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补贴、发放服务消费券等方式加大对服务规模化的支持力度。二要拓宽农业社会化服务范围。以产业为基础,立足小农生产的特点和需要,为小农户提供及时的农业政策、农技推广、市场价格等农业信息服务;指导小农户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减量增效新技术,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服务;在做好机耕、播种、植保、收割采摘等服务的基础上,支持服务组织为小农户发展储藏、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服务,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服务。三要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全省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重点支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乡镇成立综合型农业服务机构,并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机械化要求提升田间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动城镇物流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大农业仓储、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4、提升“一种能力”:发挥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的关键作用

提升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培育内生增长动力,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关键。一要在政策措施和要素投入上更加重视小农户。积极探索将财政补助资金以股份形式量化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或小农户,加大涉农金融机构对小农户的支持力度,使小农户获得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平等的发展机会。二要加强对小农户的培训。依托现有的“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农村人才培养工程,搭建田间学校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平台,完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加强对小农户的技术、经营、管理培训,提升一批有经验、懂技术的“老农”,吸引一批有知识、想返乡、善经营的“新农”,促进小农户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及农产品市场需求的变化。三要切实保障小农户权益。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推进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公开透明的市场化交易;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妥善解决小农户在土地流转、入股、务工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保护其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收益等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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