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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2-06-24 17:20: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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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精选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七言版】

根据20XX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编整而成。

序 言

中华民族史悠久 五千文明响千秋 灿烂文化名世界 炎黄子孙数风流

一八四〇年以后 中国人民勇奋斗 辛亥革命废帝制 反帝封建还依旧

一九四九年之秋 方显尊严我神州 生产资料公有制 消灭剥削大步走

人民专政得巩固 增强国防有成就 工业体系渐形成 农科文教成效优

新民主义取胜利 社会主义成就起 初级阶段处长期 马列主义仍继续

伟大思想毛泽东 先进理论邓小平 三个代表思想重科学发展制度行

中国特色****** 富强民主和文明改革开放要完善 市场经济大发展

社会主义坚定走 法治社会见成就发展民主讲团结 自力更生苦奋斗

健全法治新理念 五个文明和谐风 中华民族大复兴 团结力量改革荣

台湾神圣不可分 回归祖国有决心 团结各界爱国人 统一战线要长存

对外坚持五原则 人类命运无压迫 各族人民都平等 和平发展互共赢

宪法确认有成果 规定发展为准则 维护宪法保尊严 保证实施总职责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工人阶级领导层 农民要与结联盟 中国特色是特征 如遇破坏必严惩

第二条

一切权利属人民 代表大会顺民心 人民依法权行使 管理国家各项事

第三条

民主集中之实行 代表大会选举生 行政监察和法检 对其负责受监督

***统一领导下 发挥主动积极性 机构划分垂直管 职能发挥要透明

第四条

民族团结一家亲 平等团结互助信 歧视压迫必须禁 区域自治华夏魂

第五条

依法治国是前提 维护尊严和统一 违法必究公平事 超越法律严打击

第六条

生产资料公有制 全民集体相统一 按劳分配各尽职 初级阶段多体制

第七条

国有经济是主导 国家保障有依靠 全民所有谋幸福 巩固发展再提高

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好 实行家庭性承包 城镇经济互合作 国家帮扶和指导

第九条

自然资源属国家 亦有集体来管辖 合理利用多保护 禁止侵占破坏它

第十条

城市土地国家有 农村城郊集体留 国家征收给补偿 非法转让法律究

第十一条

非公经济有保障 国家支持发展强 合法经营受保护 监管非公法应当

第十二条

国家集体财产权 组织个人拒侵犯 如有非法搞破坏 依法惩处法院判

第十三条

私有财产别侵犯 公民依法继承权 如遇国家要征收 合理补偿依法算

第十四条

推进经营定制度 提高效率促进步 积累消费要兼顾 社会保障是基础

第十五条

市场经济国家行 完善宏观及调控 禁止扰乱此秩序 依法监管社会统

第十六条

企业实力硬 自主经营法律定 职工代表大会制 民主管理要实行

第十七条

集体组织遵法律 独立经营自管理 监督任免靠选举 经管解决大难题

第十八条

外企依法来投资 合作洽谈达协议 遵守中国法和规保护权力和权益

第十九条

发展教育提素质 兴办学校设施 自学成才多鼓励 普通话语要普及

第二十条

国家发展重科学 人才领域要挖掘 科研成果转化好 祖国强大立世界

第二十一条

重视卫生和医疗 现代传统和医药 全民健身国强壮 增强体质锻炼好

第二十二条

文艺事业谋发展 新闻广电和出版 群众文化都喜欢 名胜古迹保遗产

第二十三条

全面树立人才观 知识分子队伍延 创新思维多鼓励 加速推进新时代

第二十四条

核心价值要提倡 德育教育率先讲 公德普及全推广 腐朽思想彻底忘

第二十五条

计划生育控增长 宏观发展有保障 人口经济谐发展 调控政策可开放

第二十六条

生活环境要改善 生态环境需改变 防止污染和公害 植树造林绿化带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关要精简 培训考核制度严 倾听意见勤政廉 就任公职宪法宣

第二十八条

维护秩序国安全 镇压叛国之罪犯 危害治安必制裁 各类犯罪严惩办

第二十九条

抵抗侵略巩国防 武装力量是保障 保卫祖国为人民 三化建设必增强

三化指: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

第三十条

国家划行政区域 省自治区直辖市 自治州县自治市 民族乡镇属直隶

第三十一条

国家可在必要时 设立特别行政区 管理体制按情况全国人大审批

第三十二条

外国人居住内地 保护其合法利益 要遵守中国法律 避难可给予护庇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具有中国国籍人 都是中华之公民 法律面前均平等 权利义务要区分

第三十四条

公民满十八周岁 不分种族和出身 均享选举被选权 剥权之人除在外

第三十五条

公民享有自由权 包括言论和出版 集会结社地点选 游行示威审批严

第三十六条

公民宗教都自由 不能歧视和强求 禁扰秩序损健康 国外势力拒接受

第三十七条

公民人身莫侵犯 公检法执行除外 非法拘禁要禁止 违法搜身受制裁

第三十八条

公民人格有尊严 侮辱诽谤口莫开 如遇诬告和陷害 道德难容法律管

第三十九条

公民住宅别侵犯 非法搜查不应该 侵入民宅快报案 维护公民合法权

第四十条

保护公民通信权 个人秘密不外传 执法机关办案外 任何理由不能看

第四十一条

对国家工作人员 都有批评建议权 不得诬告和陷害 查清事实还清白

打击压制不可取 捏造事实曲直歪 公民因此受损失 国家赔偿理应该

第四十二条

劳动就业创条件 报酬福利得改善 奖励劳模和先进 提倡培训和竞赛

第四十三条

保障公民休息权 休养设施要健全 工作时间要保证 带薪休假必兑现

第四十四条

退休制度得保障 晚年生活享健康 企业事业和机关 国家社会关爱帮

第四十五条

老弱病残别为难 国家社会帮安排 医疗救济和保险 教育抚恤有优待

第四十六条

公民享有教育权 重点儿童青少年 德智体美全发展 强大中国代代传

第四十七条

文学创作和科研 鼓励帮助出人才 有益于民多创新 科技强国谋发展

第四十八条

男女平等各方面 同工同酬互助间 培养选拔女干部 女人能顶半边天

第四十九条

尊老爱幼美德传 婚姻家庭禁破坏 计划生育控人口 老幼妇女不虐待

第五十条

海外华侨当保护 身处危难急引渡 欢迎归侨报祖国 侨眷更爱家乡土

第五十一条

损人利己不可取 行使自由要珍惜 损害社会和集体 既坏别人又坏己

第五十二条

热爱家乡之土地 维护祖国之统一 炎黄子孙同根生 民族团结存大义

第五十三条

遵守宪法和法律 保护国家之秘密 爱护公共之财产 尊重公德和秩序

第五十四条

维护祖国之安全 国家荣誉不遭贬 如遇污蔑损尊严 坚决斗争保主权

第五十五条

公民义务祖国 抵抗侵略有职责 当兵扛枪上战场 英雄凯旋挥手乐

第五十六条

依法纳税好公民 取之于民用于民 建设福利有保障 公益事业顺民心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十七条——五十九条

全国人大最高权 常设机关常委会 各地各界代表选 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六十条

人大任期为五年 任期届满两月前 下届代表必须选 特殊情况延一年

第六十一条

人大每年开一次 人大常委会召集 五分之一代表提 人大开会能临时

第六十二条

人大行使之职权 制定法律和修宪 选举主席副主席 产生部委和总理

选举军委会主席 主席提名副主席 选举法检监察委 审查计划和预算

改撤不适当决定 批准建制和设立 决定战争和和平 所有国家之大事

第六十三条

人大具有罢免权 罢免选出之官员 国家主席也在此 部委高法和高检

第六十四条

修改宪法有条件 五分之一提议案 三分之二表决权 其他法律代表半

第六十五条

人大成员有若干 少数民族在期间 谁都可以遭罢免 常委不能当官员

第六十六条

常务人大同任期 职权行使届满时 委员长副委员长 任职要在两届里

第六十七条

人大常务会职权 重点是在闭会间 补充修改解释法 监督政府和两院

决定提名之人选 决定人事任免权 条约批准和废除 军人外事定级衔

授予勋章和称号 宣布战争之状态 决定战争总动员 所有授予其他权

第六十八条

委员长全面主持 召集常务会会议 委员长及秘书长 日常工作要处理

第六十九条

人大会议刚开过 常委会议即工作 日常事务都要管 要对人大来负责

第七十条

人代会设专委会 民族宪法法律委 外事教科和文卫 华侨其他委员会

人代会议闭会间 常务领导专门委 研究审议和拟定 议程议案及范围

第七十一条

人大及其常委会 可以组织调查委 一切机关和团体 提供材料真实

第七十二条

人大代表及委员 依照规定程序办 属于人大之职权 提出合法之议案

第七十三条

人大常委开会间 代表委员都有权 针对部委国务院 及时答复质询案

第七十四条

全国人大代表非经大会主席团 常委许可闭会不受逮捕审判

第七十五条

人大代表之发言 表决投票说意见 不受法律之追究 体现代表之观点

第七十六条

人大代表遵法律 保守国家之机密 同人民密切联系 听取反映和建议

第七十七条

代表非一劳永固 受原选单位监督 原选单位可罢免 不称职即可清除

第七十八条

人代会及常委会 工作程序依法定 会议制度和议程 全体代表议国情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七十九条

国家主席副主席 须有人大来选举 四十五岁可被选 全国人大同任期

第八十条

人民共和国主席 公布法律任免职 授予勋章和荣誉 发布特赦进紧急

第八十一条

主席代表国家行 接待使节等活动 派遣召回驻外使 批废条约和协定

第八十二条

副主席协助主席 安排工作理大事 特殊情况受委托 代行主席部分职

第八十三条

国家主席副主席 一切之职权行使 直到下届选举时 选出主席满任期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第八十四条

国家主席缺位时 继任位置副主席 如果缺位副主席 人代会来补选之

正副主席都缺时 全国人大补选之 在补选前时间里 委员长暂时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八十五条

共和国之国务院 即***人民政府 最高之执行机关 最高之行政机关

第八十六条

国务院人员组织 总理以及副总理 国务委员若干职 部委首长负责制

第八十七条

国务院每届任期 全国人大相同序正副总理和委员 不超两连任职

第八十八条

领导全面是总理 副职委员协助之 共同组成常务会 总理召集全体会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十八项权 制定法规提议案 发布决定和命令 编制执行和预案

经济城乡生态建 文卫科教和体育 民政司法和公安 对外条约和协定

领导管理国防边 民族平等自治权 撤销命令和规章 华侨归侨和侨眷

批准区域划分线 决定进入紧急态 审定编制和任免 考核奖惩行政员

第九十条

各部委部长主任 召集和主持会议 决定其重大问题 执行国务院指示

第九十一条

国务院设立审计 监督财政和收支 审查金融企事业不受干涉有法依

第九十二条

报告工作国务院 人大听取和调研 全国人大闭会间 常委会来审议办

  第四节 ***军事委员会

第九十三条

***军委武装力 实行主席负责制 机构组成若干人 任期人大相同期

第九十四条

军委主席要选举要对人大负责制遵守人大之法律 依法执行其决议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九十五条

省市县区镇和乡 人大政府设地方 组织机构法律定 自治地区自治项

第九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代会 权力机关之荟萃 县级以上人代会 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九十七条

上级代表下级选 基层直接选人员 代表名额依法定 代表人民提议案

第九十八条

地方人大期五年 每届任期不能延 只要到期须再选 选出代表不能变

第九十九条

地方人大依法行 保证法规和决定 审查规划和发展 改变撤销不适应

第一百条

人大制法规 不与宪法相违背 贯彻实施生效前 报与上级常委会

第一百零一条

地方人大职权强 选举罢免正副长 法检两院监察委 提请上级审批

第一百零二条

人大代表受监督 原选单位民选出 如遇代表不称职 依法罢免资格无

第一百零三条

县级人大常委会 正副主任若干人 有权选举和罢免 常委官员不能任

第一百零四条

县级人大行职权 决定监督各方面 政府监委和法检 机关任免和补选

第一百零五条

地方各级之政府 行政机关有隶属实行首长负责制 区域发展为民富

第一百零六条

地方政府有任期 人代会议设本级 先开人民代表会 政府人大同任期

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各政府 管理其行政事务 发布决定和命令 任免奖惩定仕途

乡镇政府执行事 本级人大之决议 所有工作对上级 建制区域省级批

第一百零八条

上下部门相对应 上级可改撤决定 保障发展促全局 文件贯彻才畅通

第一百零九条

县级设审计机关 依法独立规章办 行使审计监督权 财务收支依法管

第一百一十条

政府对人大负责 每年要报告工作 闭会期间对常委 地方服从***做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乡村居是自治 正副主任靠选举 办理公共公益事 反映意见和建议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族自治之机关 自治区自治州县 分设各级人代会 民族团结图发展

第一百一十三条

自治地区各代表 其他民族不能少 正副主任主要职本地民族担任好

第一百一十四条

自治地区做主人 行政首长本地任 调动民族积极性 中华团结一家亲

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地区各机关 行使规定自治权 根据地方之情况 依法管理宽与严

第一百一十六条

根据民族之特点 制定自治条例款 报上级人大审批 全国人大去备案

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机关 管理本地财政权 各项财政总收入 地方自主来安排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族自治按计划 国家指导安排下 管理地方建设事 保护投资和开发

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之地方 自治管理行政项 保护整理珍遗产 繁荣发展文化扬

第一百二十条

自治地方之维稳 依照国家之军规 报请国务院批准 可组建公安部队

第一百二十一条

在民族自治地区 机关执行职务时 依照本民族条例 用自己语言文字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国家人财物方面 帮少数民族发展 培养干部和人才 弘扬文化保遗产

第七节 监察委员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一百二十四条

各级监察之机关 组成人员有若干 主任两届同人大 组织职权法律严

第一百二十五条——一百二十六条

国家监委权最高 上级能把下领导 要对人大来负责 产生机关兑承诺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监察独立监察权 机关团体不能干 职务违法和犯罪 执法配合制约办 

第八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共和国人民法院 国家之审判机关 公平公正和平等 和谐社会法治篇

第一百二十九条

国家设立最高院 地方军事专门院 院长任期同人大 任职不超两届连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审案件 特殊情况除在外 一律公开来审判 被告有权做申辩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案件 独立行使审判权 任何团体和机关 不能参与干涉案

第一百三十二条

高院监督地方院 专门法院在期间 上级监督下级案 保障公平公正严

第一百三十三条

高院对人大负责 常委会报告工作 地方法院亦同样 彼此对应同操作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共和国之检察院 法律监督之机关 保障公平和公正 依法监督国稳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国家设立检察院 高检地方和军检 高检任期同人大 任期不超两届连

第一百三十六条

国家人民检察院 独立行使检察权 机关团体莫干涉 保障法律公平显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之检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事上级下级隶属建

第一百三十八条

高检对人大负责 常委会报告工作 各地方之检察院 人大上级报工作

第一百三十九条

民族语言写诉权 法检提供翻译员 法律文书能看懂 通用文字才明白

第一百四十条

公安机关和法检 刑事案件共同办 分工配合制约 保证执行法尊严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五星红旗是国旗 中华民族世界立义勇军之进行国歌雄壮写历史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标志光闪烁五星照耀天安门 周围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四十三条

伟大领袖毛泽东 缔造中国新诞生 首都北京人民选 中华民族永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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