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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师阿拉尔市发电

时间:2022-08-20 12:55: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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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师阿拉尔市发电

 

 兵团 机关 发电

 发电单位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批盖章

  杨

 忠 等级 特急 ·明电

 兵人社明电〔2014〕 43号兵机号

  关于开展 2014 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师人事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各院校人事处, 兵团机关有关部门、 兵团直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 中发〔 2011〕 12 号)

 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4 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选拔工作的通知》 ( 人社部函 〔 2014〕28 号)

 精神,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014 年度继续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选拔工作, 为了 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选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应具有中国国籍, 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模范履行岗 位职责,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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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近 5 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 成果和贡献突出, 并得到本地区、 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具有高级职称,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自 然科学研究中, 学术造诣高深, 对学科建设、 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 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包括:

 在科研院所的科研、 实验人员 和以科研为主的高校教师。

 原则上应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 排名 前三)、 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排名 前三)

 或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排名 第一); 一、 三、十四师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排名 第一)。

 在学术上处在国内领先水平, 除基础学科外, 其它研究领域人员 研究成果须转化成生产力, 取得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服务基层工作上做出一定成绩。

 2. 在技术研究与 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 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 关键性的技术难题; 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 有重大技术突破, 推动了 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 新工艺、 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 产生了 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包括:

 从事产品研发推广工作、 工程建设咨询工作的人员 和在一线从事农业推广工作的人员 。

 原则上应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 排名 前七)、 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排名 前五)、 省级科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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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二等奖( 排名 前三)、 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排名 第一)

 或主持的兵团重点工程项目 、 重点规划设计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奖励。

 研发的产品或推广的技术得到市场和用户 的好评, 主持设计、 建设的工程项目 得到社会认可, 在学术上处在疆内领先水平, 在服务基层工作上做出一定成绩。

 3. 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

 医德高尚, 医术高超, 治疗疑难、 危重病症成绩突出; 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 控制、 消除疾病, 社会影响大, 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包括:

 在医院、 疾病预防控制、 血站等单位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 。

 原则上应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 排名 前七)、 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排名 前五)、 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排名 前三)

 或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排名 第一), 在疆内有较高知名 度, 在服务基层工作上做出一定成绩。

 4. 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 重点行业, 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 前瞻性、 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包括:

 重点经济领域研究人员 、 重点企业的主要负 责人。

 所研究的理论成果取得省级以上奖励, 或所管理的单位在其管理期间, 长期为兵团经济发展做出特殊贡献。

 在全兵团有示范作用 ,在疆内有较高知名 度。

 5.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 成绩卓著, 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包括:

 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 ,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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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应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 在疆内有较高知名 度。

 6. 在宣传文化领域, 成绩卓著, 对经济社会发展、 精神文明建设、 学科建设、 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 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包括:

 从事新闻、 出版、 艺术等领域的人员 , 原则上应获得过国家级奖励, 在疆内有较高知名 度。

 7. 长期工作在教育、 教学、 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 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 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 重大作用, 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 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 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并为同行所公认。

 包括:

 高校、 职校、 中专、 技校、 中小学等从事教育、 教学、教练工作的一线教师。

 原则上应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或表彰奖励( 例如:

 教学成果奖、 教学能手、 实践技能大赛获奖、 讲课大赛获奖等)。

 8. 在其他行业、 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 民生建设作出 突出贡献。

 (二) 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 位第一线, 技艺精湛, 贡献突出 , 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 全国技术能手、 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业绩突出, 影响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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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技术革新、 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 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国家专利等。

 3. 在本行业中 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 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 同 行业公认。

 4.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 新工艺、 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 在本职业 ( 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 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 中产生重要影响。

 6. 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 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 技术比武等奖项, 为国家争得荣誉。

  8. 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 在国内、 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二、 选拔数量。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的选拔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继续实行总量控制, 本次共给兵团 23 个人选指标( 其中专业技术人才 22 名 , 高技能人才 1 名 )。

 为体现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 本次将有不低于 50%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从各师产生, 从第一、 三、 十四师产生不少于 2 人, 塔里木大学产生不少于 1 人。

 为严格选拔推荐,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以往选拔推荐情况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总量, 给各师、 有关部门和单位规定了 推荐名 额( 见附件 1), 推荐高技能人才每个单位限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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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请根据这一指标推荐申报。

 三、 严格要求。

 各师、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 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 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 位上取得了 突出业绩, 做出重要贡献, 其业绩、 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 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 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 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 , 以及党、 政、 军、 群机关的工作人员 , 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 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四、 规范程序。

 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推荐工作由所在师统一组织。

 各师、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 要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 进行评议, 对推荐人选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 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 公正。

 兵团人社局将对申报人员 进行审核, 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 评议通过的人选经公示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五、 报送时间和材料。

 请各单位抓紧开展此项工作, 并于 2014年 5 月 15 日 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兵团人社局:

 1. 综合报告, 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 专家评议情况, 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

 综合报告须加盖各师、 兵直有关部门、 单位公章, 并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2. 人 社 部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个 人 信 息 采 集 工 具 ( 软 件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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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 zhichen. com. cn 下载)

 生成的数据文件, 并打印《政府特贴情况表》( 1 份)。

 以及能代表被推荐人选水平的论文、 著作、 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1 套 ( 不超过 20 页, 每页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字)。

 3. 各师、 各单位推荐人员 申报前还须通过“兵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和服务平台” 进行申报, 具体事宜另 行通知。

 各单位要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的选拔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人才强兵团战略, 统筹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 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确保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单位:

 兵团人社局专技处 联 系 人:

 彭华伟 联系电话:

 0991- 2896676 E-mail:

 21138555@qq. com

 附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人员 推荐名 额分配表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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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人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名额(名)

 1 第一师阿拉尔市 3 2 第二师铁门关市 3 3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 3 4 第四师 3 5 第五师双河市 2 6 第六师五家渠市 3 7 第七师 3 8 第八师石河子市 4 9 第九师 2 10 第十师北屯市 2 11 建工师 2 12 第十二师 2 13 第十三师 2 14 第十四师 2 15 石河子大学 7(含一附院 2 名)

 16 塔里木大学 3 17 兵团广播电视大学 1 18 兵团党委宣传部 1 19 兵团党委党校 1 20 兵团国资委 2 21 兵团教育局 1 22 兵团农业局 1 23 兵团卫生局 1 24 兵团文联 1 25 新疆农垦科学院 3 26 兵团设计院 3 27 兵团日报社 1 28 兵团电视台 1 39 兵团航空企业管理局 1 4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合计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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