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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2-06-15 13:1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乡镇农村撂荒耕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镇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各村不同程度出现耕地撂荒现象,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粮食安全生产带来了严峻挑战。现根据《xx 县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承包耕地管理中出现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现象和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生产经营,促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 2021 年 12 月底,全镇 40 个村(居)粮食生产功能区撂荒现象基本消失,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镇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年下达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3 月 1 日—3 月 31 日)。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安排,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镇撂荒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动员会时,要积极运用大喇叭、森林防火小喇叭、手机微信群、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法,大力宣传《xx 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农田,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二)调查摸底(3 月 15 日—3 月 31 日)。以村为单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各村两委、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力量,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向群众传达整治工作主要精神。深入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对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流转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查清原因,建立排查台账,为集中整治打牢基础。

  (三)集中整治(4 月 1 日-11 月 30 日)。各村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抢抓农业生产的宝贵时机,依法依规,督促承包人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耕种责任,确保耕种到位。对不落实耕种责任仍然撂荒的,依法收回。各村(居)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挂帅,制定撂荒耕地复垦复种生

 产计划,带领干部入户到田,一户一户地查、一块一块地落实,确保适合耕种的耕地应种尽种。

  (四)自查总结(11 月 30 日—12 月 15 日)。各村(居)对标整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整治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户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全部复耕、集体土地违法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报镇人民政府。

  (五)考核验收(12 月 15 日-12 月 31 日)。整治结束后,镇级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对各村(居)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农工局。对整治效果突出的,给予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和引导。各村(居)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

  (二)分类指导,多举措推进撂荒地治理。各村(居)要认真分析撂荒原因,紧盯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

 破解撂荒难题,解决瓶颈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复耕复垦目标任务。一是凡是撂荒的承包耕地,一律停耕地地力补贴,直到复耕为止。二是针对季节性撂荒耕地,由村委会下发复耕通知书,按照农户自愿原则,引导群众发展多季多茬种植,鼓励优先发展粮油种植,确保复耕到位。三是针对常年性撂荒耕地,由各村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整理土地、翻犁复耕,对拒不复耕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长期撂荒土地按照流程回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受让方(承包户),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村集体)可以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撂荒年限的认定必须经过社会调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两委会审定三个步骤。收回的土地,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四是针对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进行代耕代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农业产业。

 (三)强化政策激励,保障复耕有成效。一是要优先整合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对整治连片耕地进行支持;二是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逐步向边远山区农田覆盖,优先解决抛荒耕地的道路、沟渠等问题,确保农机能下田,沟渠能灌能排;三是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申报项目扶持,在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上优先倾斜;四是村合作社制订切实有效的扶持措施,为农民种粮提供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服务,降低种粮成本,减少耕地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五、工作 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的推进工作,特成立镇农村撂荒土地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具体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村工作队全体成员、各村支两委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服务中心,由郑泽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查)各村(居)撂荒地治理工作,并作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县级统筹、乡镇负责,村级抓落实”的原则,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承担直接责任,要切实将撂荒地治理工作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

 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调度及督查。各村(居)要明确专人联络,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总结、分析经验做法,按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小结”机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镇撂荒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此项工作纳入镇级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对撂荒地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各村(居)依法有序开展治理工作,对治理不力的进行通报,对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

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农村撂荒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进农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遏制新增耕地撂荒、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2022 年整治区级下达目标 XXX 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稳妥推进防止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工作。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耕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修复,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水系畅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

 地综合生产能力。对因灾损坏的耕地,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推进农村机耕道建设,改善作业条件。提升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

 (三)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政策导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复耕复种撂荒地。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严格落实弃耕抛荒 1 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让农户明白耕种承包地是法律义务,只有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落实建档立卡。各村应切实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2022 年整治撂荒地 260 亩均应建档立卡,无档无卡、没有撂荒地整治情况计划表、撂荒地整治每块地复耕验收表、撂荒地复耕情况建档立卡清单的复耕地块将无法通过验收。一是建档立卡,在开展撂荒地复耕工作时,以撂荒地块为单位进行建档立卡,在建立档案中应准确填写每块复耕撂荒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复耕方式、管护责任人等信息。二是开展验收,落实撂荒地整治后,要对每块地复耕验收,治理后的土地应优先保证粮食生产,确保种植效果和不再出现弃耕撂荒,加强对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的跟踪调度,复耕复种一块、销账一块,强化照片收集,做好复耕前中后三张对比图片的收集。

 (五)强化技术指导。通过广播会、现场会等途径培训撂荒地复耕生产技术。把参与恢复撂荒地生产的农户作为技术培训的重点,推行“一地一策”、“一地一训”,切实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办班讲学、基地领学、参观见学等多种培训形式,扶持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为撂荒地复耕提供技术支撑。

 三、激励政策

 (一)充分利用种粮大户补贴。按照 XX 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本地区补贴标准,对利用撂荒地复耕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优先给予种粮大户补贴。

 (二)落实耕地轮作休耕补贴。鼓励扩种大豆和小麦,对利用撂荒地规范扩种大豆和小麦的,优先给予包括补实物、补现金、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支持。

 (三)用好用活撂荒地专项整治资金。将 2022 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门用于撂荒地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农村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XX 同志任办公室主

 任,负责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整治及复耕工作政策和有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整治及复耕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完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确定目标任务,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全镇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将细化分解到各村,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有弃耕抛荒的现象。复耕复种后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种植大豆。各村要将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落实到季度,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各村每月 25 日前将撂荒地复耕情况汇总报送镇经发办,年底报送工作总体情况。

 (三)加强督促考核,严格落实复耕奖惩措施。镇纪委将不定期对撂荒地复耕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纳入年终镇对各村目标绩效考核。对于工作滞后或在上级检查、督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视情况问责。

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xx 镇农村撂荒耕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镇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各村不同程度出现耕地撂荒现象,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粮食安全生产带来了严峻挑战。现根据《罗甸县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罗府办发〔20xx〕2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承包耕地管理中出现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现象和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生产经营,促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 20xx 年 12 月底,全镇 40 个村(居)粮食生产功能区撂荒现象基本消失,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镇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年下达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3 月 1 日—3 月 31 日)。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安排,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镇撂荒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动员会时,要积极运用大喇叭、森林防火小喇叭、手机微信群、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法,大力宣传《罗甸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农田,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二)调查摸底(3 月 15 日—3 月 31 日)。以村为单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各村两委、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力量,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向群众传达整治工作主要精神。深入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对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流转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查清原因,建立排查台账,为集中整治打牢基础。

 (三)集中整治(4 月 1 日-11 月 30 日)。各村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抢抓农业生产的宝贵时机,依法依规,督促承包人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耕种责任,确保耕种到位。对不落实耕种责任仍然撂荒的,依法收回。各村(居)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挂帅,制定撂荒耕地复垦复种生产计划,带领干部入户到田,一户一户地查、一块一块地落实,确保适合耕种的耕地应种尽种。

 (四)自查总结(11 月 30 日—12 月 15 日)。各村(居)对标

 整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整治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户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全部复耕、集体土地违法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报镇人民政府。

 (五)考核验收(12 月 15 日-12 月 31 日)。整治结束后,镇级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对各村(居)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农工局。对整治效果突出的,给予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和引导。各村(居)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

 (二)分类指导,多举措推进撂荒地治理。各村(居)要认真分析撂荒原因,紧盯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破解撂荒难题,解决瓶颈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复耕复垦目标任务。一是凡是撂荒的承包耕地,一律停耕地地力补贴,直到复耕为止。二是针对季节性撂荒耕地,由村委会下发复耕通知书,按照农户自愿原则,引导群众发展

 多季多茬种植,鼓励优先发展粮油种植,确保复耕到位。三是针对常年性撂荒耕地,由各村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整理土地、翻犁复耕,对拒不复耕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长期撂荒土地按照流程回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受让方(承包户),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村集体)可以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撂荒年限的认定必须经过社会调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两委会审定三个步骤。收回的土地,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四是针对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进行代耕代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农业产业。

 (三)强化政策激励,保障复耕有成效。一是要优先整合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对整治连片耕地进行支持;二是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逐步向边远山区农田覆盖,优先解决抛荒耕地的道路、沟渠等问题,确保农机能下田,沟渠能灌能排;三是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申报项目扶持,在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上优先倾斜;四是村合作社制订切实有效的扶持措施,为农民种粮提供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服务,降低种粮成本,减少耕地

 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的推进工作,特成立镇农村撂荒土地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具体如下:

 组

 长:xxx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x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xxx

 镇党委副书记

 xxx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xx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xxx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xxx

  镇党委委员、镇派出所所长

 xxx

  罗甸财政局 xx 分局局长

 xxx

  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xx分局局长

 xxx

  党政办主任

  xxx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xxx

  镇林业站负责人

 xxx

  镇水务站站长

 xxx

  镇国土所负责人

  xxx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工作队全体成员、各村支两委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服务中心,由郑泽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查)各村(居)撂荒地治理工作,并作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县级统筹、乡镇负责,村级抓落实”的原则,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承担直接责任,要切实将撂荒地治理工作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调度及督查。各村(居)要明确专人联络,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总结、分析经验做法,按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小结”机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镇撂荒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此项工作纳入镇级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对撂荒地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各村(居)依法有序开展治理工作,对治理不力的进行通报,对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

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全县耕地撂荒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把恢复撂荒耕地生产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解决农村土地管理中出现的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现象和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生产经营,为促进产业兴旺、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农业用途、耕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二)坚持乡村主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行业部门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乡村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把解决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认识,担责履职,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切实解决耕地撂(抛)荒问题。

  (三)坚持因地施策。对整治撂荒耕地实行挂图对表作战,坚持撂荒地落实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地头,明晰撂荒耕地的具体地块、方位、类别、面积等。深入分析耕地撂荒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计划措施。

  (四)坚持有力有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限定时间内,拿出工作方案,

 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耕地撂荒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实行村级日报告制,乡镇分村建立工作台账,确保耕地撂荒整治取得实效。

  三、整治重点

  一是限期解决长期撂荒耕地复垦复耕恢复种植问题,该复耕的及时复耕,该收回的收回,该撤销合同的撤销合同。二是强化耕地保护法律政策执行,加大监督管理和排摸巡查力度,依法处置弃耕撂荒、毁损耕地行为。三是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严格落实“多种多补、不种不补、谁种谁补”要求,结合乡镇实际,实行差异化补贴方式,对撂荒的耕地一概不予兑付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补贴资金。对享受补贴又不从事农业生产,并造成耕地撂荒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充分调动各方保护耕地、应种尽种的积极性。

  四、时间步骤

  全县农村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从****年*月中旬开始,*月中旬结束,集中**天左右时间,进行拉网式排查,无死角整治,确保耕地撂荒问题彻底解决。

  (一)宣传摸底阶段(*月**日至*月**日)。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要立即行动,开展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工作。一是各乡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县上迅速召开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三是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深入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对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方姓名、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座落、流转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查清原因,建立排查台账,为集中整治打牢基础。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要立即行动,开展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工作,为集中整治打牢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至*月**日)。各乡镇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抢抓农业生产的宝贵时机,依法依规督促承包人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耕种责任,确保耕种到位。对既不落实耕种责任又不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造成撂荒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制定春播复耕复垦计划,带领村社(组)干部入户到田,一户一户地查、一块一块地落实,重点发展马铃薯、小麦、玉米、饲草、绿肥、秋杂等作物,确保适合耕种的耕地应种尽种。

  (三)规范完善阶段(*月*日至*月**日)。各乡镇在农村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耕地撂荒整治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健全完善耕地撂荒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县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财政局、统计局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撂荒整治的主体责任,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农村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抓紧制定具体方案与工作计划,靠实复耕责任,细化保障措施,建立乡镇牵头、部门协同、村级主体、农户参与的责任机制,推动全县耕地撂荒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快****年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批复、工程招投标、进场施工等工作进度,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水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提供农户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图表信息、《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相关内容资料。县经济指导站负责提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户耕地信息、土地流转合同规本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中明确承包方、受让方权利与义务、收益分配、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资料。县司法局负责对相关文本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调解化解土地纠纷。

  (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行业部门要严格履行耕地保护法定职责,乡(镇)村要切实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和日常监管,推进农户和单位耕地、爱地和护地,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农村耕地撂荒复耕复垦工作。

  (三)解决瓶颈问题,实行分类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撂荒原因,紧盯重点乡(镇)村、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破解撂荒难题,解决瓶颈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复耕复垦目标任务。对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由村委会下发复耕通知书,责令立即行动复耕到位,对不落实复耕要求的,由原发包方依法收回,并取消承包户相应的涉农补贴;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自然资源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恢复的,依法予以处置;对自愿流转土地的,县农业农村部门特别是县经济指导站指导农户签订合法合规的流转合同或托管、代种等服务协议,将土地交由种植大户或者专业合作社托管耕种或代耕代种。严格执行惠农政策,将惠农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力度挂钩,严格落实“谁种谁补,不种不补”要求,增强农民爱惜耕地自觉性,确保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加

 强对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实行日报告、周通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司法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法律政策指导引导和日常监督检查;各乡镇组织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办及专业合作社辅导员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及时解读政策和答疑释惑,完善工作流程,确保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有序推进。乡(镇)村要靠实主体责任,分片包干,进村入户,排摸撂荒耕地,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施策,督促单位和农户按时完成整治任务。要充分调动土地承包户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农户自觉履行耕地保护合理利用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五)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县农村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在整治攻坚中思路清、行动快、力度大、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整治攻坚中畏首畏尾、四平八稳、打不开局面,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造成耕地撂荒现象依然存在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提请县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处理。

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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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中国人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县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各镇村不同程度出现耕地撂荒现象,给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共建小康社会带来了严峻挑战。为切实解决果园、农田等农村耕地撂荒问题,加快产业振兴步伐,现结合礼泉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县 2020 年脱贫攻坚暨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农业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以集体承包土地、农村撂荒果园、撂荒农田等耕地乱象问题为重点,在全县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和生产秩序,推进土地向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集中,不断夯实礼泉粮油基础,为推进全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整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县 xx 个村存在的耕地乱象问题,依法有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村集体经济、农村耕地、农民利益得到依法保护。

  坚持稳步推进。强化措施,主动作为,稳步推进,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集体承包土地、耕地撂荒等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存在的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问题乱象形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块解决。

  坚持民意决策。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优先发展。对整治的撂荒农田和依法收回的集体耕地,坚持优先发展粮油种植,优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优先发展贫困户产业助力脱贫攻坚。

  三、整治重点及目标

  整治重点:土地二轮承包以来,长期撂荒果园、撂荒农田,违规承包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不付承包费,或承包费太低,没有经村两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的集体土地等。

  实现目标:到 2020 年 10 月底,全县 xx 个村抛荒撂荒耕地现象基本消失,违规承包集体土地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农村耕地

 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年下达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四、整治步骤

  1、宣传动员(4 月 15 日-4 月 20 日)。各镇(办)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安排,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动员会时,要邀请包镇办领导及县整治工作督查组参加。要积极运用大喇叭、手机微信群、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法,大力宣传《全县开展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果园、农田,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2、调查摸底(4 月 21 日-5 月 10 日)。各镇(办)要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组,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向党员干部群众传达整治工作主要精神。要深入田间地头,对在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组逐地块登记造册,摸清不同类型土地乱象底数,并进行评议认定撂荒年限,建立整治土地工作台账。

  3、集中整治(5 月 11 日-9 月底)。各镇(办)根据摸底工作台账,结合整治耕地区域、交通实际情况,以整治撂荒果园、抛荒农田、违规违约承包集体土地的乱象为重点,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进行集中整治,主要任务是:

 (1)通报摸底情况; (2)研究确定整治方案,并进行公示; (3)逐户逐地块进行集中整治,对经协调磋商无果的进行依法起诉; (4)对收回的村集体土地、农村承包地进行研究,形成决议,按程序进行处置。

 (5)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未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以村两委会为单位),全面进行复耕复种。

  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各镇(办)可选择 1-2 个村先进行试点,总结做法经验,精准整治办法,再整体推进。

  4、自查总结(10 月 1-10 月 15 日)。各镇(办)对标整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整治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村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全部复耕、集体土地违法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5、考核验收(10 月 16-10 月底)。整治结束后,县上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对各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整治工作专班。县整治工作专班对整治效果突出的,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进行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五、整治措施

  1、规范集体土地流转程序。要结合各村实际,灵活把握政策,分类进行施治。

 (1)对流转集体土地没有书面合同(或没有承包费缴费凭证),且经调查没有召开村两委会研究、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通过公示的,村集体要依法收回,重新进行处置,鼓励和提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发展农业生产; (2)对流转集体土地程序规范,但承包期限超过二轮承包期(2028 年底),承包时经村两委会或者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研究通过并经过公示的,原则上维持原合同不变,但是经调查没有经过公示的,一律视为违规合同,要修改合同期限至二轮承包期内(2028 年底),到期后,再依法进行流转; (3)对流转集体土地合同规范的,但在流转期内没有明确要求土地流转费增长调节或定期公示的,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解决; (4)对承包集体土地不付承包费、恶意压低承包费或抢占集体土地的,抛荒撂荒又不积极协商解决的,违法违规出租、转让集体耕地等乱象问题,要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的范围,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收回集体土地,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2、严格土地承包经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凡是撂荒的承包地,一

 律停发粮食综合补贴,直到复耕为止。土地撂荒年限的认定必须经过社会调查、村民代表会评议、村两委会审定三个步骤,对撂荒 1 年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农户立即复耕;对撂荒两年以上的,且农户不愿意复耕的,村集体要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村集体召开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

  3、引导农户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建立“县级牵头、镇办负责、村级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力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完善“主导产业+特色种植”的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经济效益;鼓励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进行代耕代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农业产业。

  4、加强整治政策支持激励。县农业农村局将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整治连片耕地 50 亩以上的进行支持;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项目扶持,在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上优先倾斜;各镇(办)

 制定出台有效的扶持措施,为农民种粮提供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服务,减少耕地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撂荒土地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及各镇(办)镇长(主任)为成员,对全县农村撂荒农田、撂荒果园等不规范承包行为乱象进行全面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 5 个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xx 兼任,督查组组长分别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考核办、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严格督查各镇村土地撂荒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召开推进会、专项督查等形式,依法稳妥推进整治工作;同时,按照疫情防控科级领导下沉包村的工作机制,实行一名科级领导带队,全程深入村组包抓指导各村依法有序开展撂荒土地乱象整治,确保各阶段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下沉包抓科级领导为包抓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承担直接责任,要切实将撂荒土地专项整治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按照阶段任务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整治工作每个阶段取得实效。

 各督查组要定期加强对各镇(办)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各镇(办)依法有序开展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予以指出或者帮助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第一时间专题向县整治工作专班汇报,确保整治工作不走弯路。县纪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要对整治中出现的阻挠、干扰整治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从快从严予以打击,对撂荒土地和土地乱象违规违法的案件要依法查处,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办)在整治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撂荒耕地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县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力争2020 年 3 月下旬前,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复耕。

 二、整治措施

  (一)开展宣传调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组织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弃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积、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

  (二)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

  1.限期恢复撂荒地种植。各乡(镇)要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对辖区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无力耕种的(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委托管理的,暂停发放该承包户的耕地力补贴,待复耕后才可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允许以村规民约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县域范围内不出现抛荒撂荒耕地。

 2.落实农业奖补政策。

 一是进一步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按程序逐户登记、核实面积,确保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

 二是加大力度支持水稻生产,对早稻(含再生稻)集中育秧的经营主体、村集体等给予 1000 元/亩的育苗秧田补贴;对自行育秧的农户,经乡、村两级核实验收后,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育苗补贴,每亩大田补贴 40 元。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对种植“双季稻”(含再生稻)的农户及经营主体早、晚稻均进行稻谷补贴,同时再奖补 50 元/亩。对种植水稻 20 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村股份合作社进行“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部分贴息。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的补贴,在农机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 20%的购机补贴。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病险水库和山塘除险加固、水源工程建设、农田防护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完善排灌配套设施。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业效益。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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