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众信范文网 >专题范文 > 工作要点 >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时间:2022-08-16 13:1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供大家参考。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9 2019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9 年,XX 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市、旗纪委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制度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 XX 争当 XX 北部 X 县“排头兵”贡献公安力量。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推动责任落实 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充实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和环节干部的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整改落实。至少每个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

 和整改方案,进一步按照巡视巡察整改问题清单、责任分工和整改台帐推进整改,巩固各项制度成果,迎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回头看”,圆满完成巡视巡察整改任务。

 2、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实践活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党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部门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一定要作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率,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该请示的要请示,该报告的要报告,该上会研究的要上会;必须服从组织决定,经组织研究决定的,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不折不扣,不搞变通;要严格“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解决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不力,疏于日常管理等问题,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党委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要成为一种自觉,作为一种习惯,形成一种责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3、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书记负总责、副书记具体抓、党委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各所队、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党委书记与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所属工作人员之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守土有责、尽责、履责的要求,指导党委和党支部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结合公安中心工作,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委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既对分管部门、本部门的业务工作负责任,同时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任,履行“一岗双责”。

 4、发挥支部核心作用。党支部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主体,又是落实主体、工作主体,既要谋划部署,又要身体力行、直接参与,要坚决纠正喊口号、摆造型等形式主义,真正将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党支部书记要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大事、第一使命、第一任务,对本支部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健康成长负总责,坚决纠正党的建设弱

 化、虚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现象,带领班子切实履行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和辅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局党委成员要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部门人员的廉政监管,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开展专题调研检查。

 二、严明党内纪律,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每月 1-2次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检查监督,克服组织生活平淡化、庸俗化、娱乐化现象,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6、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深化《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

 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运用廉政教育基地、廉政党课、党规党纪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组织学习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加强正面典型激励和反面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提醒警示教育和常态化监督检查,使大家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7、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制度,要强化制度建设和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党风廉政建设之中,要加大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局纪检监察室要建立“四风”问题动态分析制度,加强监督预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监督、严于问责,不断强化党内专责监督职能,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跟踪约谈效果,把“严管就是厚爱”理念贯穿到监督过程始终。

 8、坚持不懈转变作风。要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对标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加强监督检查,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

 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微信、短信等各种方式发送廉洁警示通知,强调纪律要求,实现警示提醒常态化;坚决整改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生搬硬套、照抄照搬,不切合实际,没有可操作性;平时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在上级检查前突击应付;对检查考核反复提出的问题不整改、不落实,以上报整改文件了事等问题。把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有步骤、有秩序的抓好,让“四官”失去生存空间,清除政治生态“污染源”。进一步推动职能转变、效能提升,坚决杜绝在优化全旗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和服务态度“生冷硬”等突出问题,切实为促进 XX 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三、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9、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按照科学评估、超前预防、改革创新、等级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健全完善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组织查找各个岗位风险点,修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手册》,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保障权力的正确规范运行,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诱发不廉洁问题的可能性。

 10、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准确掌握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情况,完善廉政档案。坚决落实“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所在党支部的意见必听、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的要求,切实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确保选人用人公道正派。

 11、始终保持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处置标准,严肃查处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各类腐败案件和民警身边的“微腐败”,对查实的问题一律从重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使钢规铁纪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坚持“一案双查”。对纪律作风问题严重和出现违法问题的部门所队,除依纪依法处理当事人外,要严格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情况,追究“一岗双责”责任,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从严问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依然突出的从严问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从严问责;对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从严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从严问责。要加强纪检监察人员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熟悉党纪党规各项条款内容、执纪监督问责

 重点及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业务流程,准确掌握处分依据,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监督缺位的问题,全心全意履职尽责。

推荐访问: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反腐败 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