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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2-08-01 20:50: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xx 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的通知》精神,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决策部署,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抓手,以“四个聚焦”(即聚焦“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重点环节,聚焦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帮扶、公益性岗位、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消费帮扶、就业帮扶车间、扶贫项目资产等重点工作,聚焦监测对象动态管理,聚焦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为主要内容,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深入查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和精准帮扶,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坚决防止返贫致贫。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

 对全市县区所有农村人口全面开展排查。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结合 2020 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成果巩固,坚持举一反三,进村入户全面排查,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项清单”,依单推进,逐项逐条核实销号。排查内容:

 1.“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重点排查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今年以来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是否做到动态清零,脱贫地区控辍保学、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四项机制是否健全。

 2.易地扶贫搬迁方面,重点排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的社区治理体系是否建立完善,搬迁群众是否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3.产业发展方面,重点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产业发展项目是否增产增收,各类经营主体、产业帮扶基地、就业帮扶车间等是否落实带贫减贫措施,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健全,带动链是否稳定。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是否到位高效、综合利用是否开展全面、收益分配是否精准合规。

 4.脱贫人口就业方面,重点排查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是否实现稳岗就业,务工就业属性状态、就业地点等数据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是否规范有序,薪酬待遇、补助资金等发放是否及时,各类经营主体、产业帮

 扶基地、就业帮扶车间是否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

 5.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方面,重点排查符合贷款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是否做到应贷尽贷,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户贷企用”或变相“户贷企用”等问题。

 6.消费帮扶方面,重点排查消费帮扶重点产品认定管理是否规范开展,经营主体带贫措施、“三专一平台”特别是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是否落实,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农产品是否存在滞销现象。

 7.资金项目管理方面,重点排查 2021 年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是否总体稳定,拨付到县区的中央、省和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否安排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实施是否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是否规范有效。

 8.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方面,重点排查乡村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是否开展跟踪走访,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实际困难是否及时解决,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台账资料是否规范齐全,部门数据比对和筛查机制是否健全。

 9.帮扶工作方面,重点排查脱贫户帮扶责任人和边缘易致贫户帮扶联系人是否安排到位,帮扶政策和措施是否精准落实,定点帮扶单位是否持续加强支持和帮扶,驻村帮扶工作是否持续推进。

 (二)开展监测对象动态管理。明确监测范围,严格监测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对象,安排帮扶联系人,开展针对性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全面核查系统内现有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消除的稳定性,对标注“风险消除”但重新出现风险的监测对象进

 行风险再标注。加强信息采集与录入,新识别标注的监测对象要采集基础信息,系统内现有监测对象要采集信息变化情况,同步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对象档案管理。结合邻长制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村级网格化管理模式。

 (三)制定并落实帮扶措施。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根据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资源条件、发展需求和真实意愿,优化完善帮扶措施,安排帮扶资金和项目,抓好措施落地落实。对脱贫不稳定户以外的脱贫人口,加强分类管理,做到精准施策。

 四、组织实施

 集中排查由各级乡村振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试点培训阶段(6 月 1 日一 10 日)。各县区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试点工作计划,选择不同乡镇的 1 个贫困村和 1 个非贫困村,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试点工作。要召开相关人员专题座谈会议,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从试点工作中积累经验,分层分级开展集中排查人员培训,解读监测帮扶相关政策,通过培训,使全体排查人员掌握排查工作的内容、重点、方法、程序和措施,确保能够独立开展排查工作,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二)排查整改及动态管理阶段(6 月 10 日—25 日)。各县区组织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扶贫小组长、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动员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乡村网格员、邻长制基层组织“三长”等

 基层力量,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摸清底数,深入查摆问题。排查中发现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要认真填写监测对象基础信息采集表。乡村振兴部门要与相关行业部门特别是涉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部门加强对接沟通,排查行业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梳理汇总排查情况,分类形成问题台账,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剖析根源,逐项逐条明确整改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严格履行监测程序,要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录入标注。认真做好监测对象基础信息维护。优化调整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 2021 年帮扶措施。

 (三)总结汇报阶段(6 月 26 日—28 日)。各县区要汇总分析本县区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集中排查开展情况、排查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动态管理及帮扶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于 6 月 26 日前上报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根据各县区上报材料和市本级抽查情况,6 月 28 日前形成专题报告连同县区自查报告一并上报省乡村振兴局。

 五、有关要求

 (一)抓好学习,吃透精神。各县区要深刻领会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精神,学深悟透省乡村振兴局下发的有关材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吃透集中排查工作上情。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专题研讨,释疑解惑,掌握相关政策,准确把握集中排查的方式、方法和相关工作要求。要坚持实事求是,结合本地实际,确保集中排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精心谋划,抓好培训。各县区要将集中排查作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紧紧依靠本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及时请示汇报,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排查责任体系,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县区要在吃透精神的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层层培训的要求,组织开展集中排查业务培训,切实把集中排查工作基础打牢。

 (三)统筹力量,选强人员。此次集中排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扶贫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专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现场督导。各县区要选优配强排查人员队伍,明确参加排查人员范围,配备与本地集中排查工作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确保排查期间相关人员在岗在位,主要精力放在集中排查工作上。要充分发挥基层扶贫队伍作用,统筹用好“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员、扶贫小组长、扶贫专干、扶贫档案员等,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要充分调动部门工作力量,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行业部门作用,共同做好集中排查工作。

 (四)加强督查,注重管控。市乡村振兴局实行双周调度机制,适时开展实地督导,切实加强系统监管,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集中排查进展情况。各县区要细化实化具体化排查工作内容和程序,切实加强排查过程管控,做好业务指导和暗访督导。要突出重点,重点排查

 重病、重残、失能特困老人等“脱贫不解困户”以及就业不稳定户、产业发展失败户、灾后重建户、无劳动力户等群体。根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盯人、盯事、盯结果,确保具体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如期完成排查任务。

 (五)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地要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网格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和排查范围,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要对所有农户全面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一人。要结合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严格按照统一安排开展集中排查,防止层层加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与比对,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采集信息。对集中排查落实不力、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的,要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六)有序推进,确保质量。各县区要认真落实集中排查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实化具体措施,注重工作实效,解决关键问题,做到监测对象识别精准、查找问题精准、信息采集录入精准,确保集中排查工作质量。要对标对表逐村逐户排查,对发现问题逐项逐条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限时对账销号,做到真查实改、彻底整改,确保问题排查和整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监测范围和程序开展识别标注,不搞规模控制,不搞优亲厚友,不搞弄虚作假,确保监测对象识别标注和风险消除精准真实、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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